peng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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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事物爱好者

报了个案,之后

本来不想写,但是今天接到廖警官电话,告诉我已经在调查阶段了。那就稍微写一写吧。

事情发生在10月17日下午3点左右。当时,我带着两个孩子在室内游乐场玩耍,我主要陪小孩子,大孩子自顾自玩滑梯。大孩子最后一次从滑梯上下来,底下有个老人正好将地垫拉起,孩子的额头撞上垫子,嚎啕大哭。我赶紧过去查看,额头上从发际线到鼻梁,一到长长的伤痕,没出血,但是皮被擦掉了,露出了粉红的嫩肉。

我一边安抚孩子,一边与涉事老人交涉。老人反复说着“我不熟故意的,我也不知道他下来了。” 站在离我们一米远的位置,对孩子的伤势却不闻不问。说实在的,我并不期望一个陌生人能够设身处地的体会到一个父亲的难过,因为受伤的并不是她的孩子。但是这个老人话里话外企图逃脱责任的意味还是激怒了我,我大声告诉她,她故不故意并不重要,我在乎的是孩子的伤口要快速得到处理。

然后,轮到老人的女儿或者媳妇出场了,大概率是女儿。因为话术如出一辙。“不是故意的”,“那么小一个伤口”,甚至,“娇气的”,“我家孩子这点伤从来不哭。” 年轻女人打扮的斯斯文文,但是嘴里的话却是那么讽刺恶毒,又让我温习了很多老化,“人不可貌相”,“衣冠禽兽”。我本来还想着跟年轻人会比较好沟通。现在彻底断了理论的念头。于是,拨打报警电话。

警官很快来到游乐场,对双方做简单询问。最后留给我一张单子,让我先去带孩子疗伤,然后报案。我后来才知道那张单子是验伤单,这导致后面多跑了两趟去找医生盖章。略过不提。

然后就是等待,中间电话查询进展,被告知继续等,案子太多忙不过来。

就在刚刚,(11月2日下午四点左右),接到陌生电话,自称是廖警官,负责我的案子。简单的确认了案情,然后告知我他在现场拷贝监控,询问游乐场工作人员,以及,后续会联系涉事老人。最后,警官告诉我,如果调解无果,我需要准备民事诉讼,也就是上法院。

最后,说说我的感想。

对于孩子来说,这是一件倒霉的事情。对于我来说,这是一份责任,也是一份挑战。人生中第一次报案,也许后面,还有人生中第一次诉讼。不会太容易,会很花时间。但我觉得很值。因为如果不这么做,我会很后悔。

那句话怎么说的,“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

接下来,我也不会干等着,要学习官司应该怎么打,要不要请律师,等等。总之,这会是充实的11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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