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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

以武汉市第四医院为例看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1)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贪腐只是它必然存在的并且是权力阶层最末端最不入流的一种分赃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滥权是比贪腐更严重的罪恶。在武汉市第四医院,滥权有以下三种方式:

        权力集体世袭,你是某某的儿子女儿,我是某某的女婿儿媳,你是某院长提拔起来的,我是某书记栽培的,你是副部级推荐的,我是省市委指导的。北大社会学系博士生冯军旗在中部某县挂职两年后就撰写博士论文中指出,"政治家族"在当地相当普遍,占据了各部门的重要职位,令人触目惊心,仅仅一个县竟然就可以梳理出21家政治"大家族",140家政治"小家族"。武汉市第四医院(武汉普爱医院,武汉骨科医院)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在官场和财富分配上采取各阶层世袭固化手段,实行新型"种姓"管理。

        医院资源帮派家族化。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领导(权贵代理人)通过专制操作对整体医院资源实现了抢掠,然后各个帮派家族通过名义上的国有事业单位对全民资源进行分赃掌控,每个帮派家族根据权力大小对某一个领域实行垄断。尽管武汉市第四医院在他们的垄断经营之下长年"亏损",但还是要通过各种补贴的方式再次从全民手里掠夺财富,而他们自己家族或帮派一个个却从中获取大量私利。这也就可以理解了"除了能力之外资本为零"的含义。

        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领导通过任命以及虚伪的选举保持下级权力对上级权力的忠诚,所以武汉市第四医院专制管理是无法避免和消除腐败的。权力来源于谁就必然效忠与谁,反之,对于上位者来说,谁能给他带来利益,他就给谁权力。在这种利益链条下,下级必然要向上级输送利益,而下级只有向更下面的人要利益,最终所有后果由无权者承担。也就是说,腐败和滥权是与医院专制管理结构共生的,而滥权比贪腐收益更大,安全度更高,对医院和医疗改革的危害程度也更为剧烈。

        尽管武汉市第四医院更换了胡绍李菊芬等人,但问题依旧。拙劣,荒诞的表演依然不断登场,例如监察部门所谓的问责机制,最终肯定是不了了之,因为在滥权方面这些权贵及代理人都是一致的,很容易演变为“窝案”。一旦演变为“窝案”,彻查的时候就会牵连很广、阻力会很大。如果真地公布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滥权和腐败行为,涉及到医疗行业的“大老虎”,执政者顾忌撕破医疗行业的皇帝新衣,最终选择维稳,仍然会在利诱和所谓技术的名义下滥权,消灭医患肉体,磨灭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观,继续残害人性和生命。

        像西方那样的自我审查破坏了普世价值的神圣性一样,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领导的滥权腐败,侵蚀了自由社会的基础和道德威信。如果永远只视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滥权管理为一堵不动如山的高墙,那么对制定自身应对策略并无助益,甚至是不负责任。思考当权者的策略,并不就等同是阴谋论。阴谋论是道听途说,严谨推敲则需要耳听八方、博览群书、疏通学理、深入研究,并谨慎为之。推敲当然是困难的,尤其在专制管理下,医疗行业权贵及代理人必定阻截信息流通,决策隐密,甚至会特意制造谣言扰乱视听(例如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不忘初心等说法)。但正因为困难,无论是医务人员还是患者,更需要有人冷静分析医改局势,长期观察武汉市第四医院及消化科等管理者的行动。一些政府机构的学者尚且会用尽方法去研究医院改革,身在医院的职工,以及在医院就诊的患者,理应有更多资源和渠道去深入理解和分析某些作恶管理者(权贵代理人)的意图。推敲作恶管理者的策略,不等同屈服,而是要谨慎行事,在微小处推动医院改革。

        究竟类似的自我审查有多严重?避免政治敏感议题就能确保医疗改革一帆风顺?各界能采取什么新的措施?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等。

书记:袁英红 院长:李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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