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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

以武汉市第四医院为例看中国医疗改革的困境和出路(59)

       在武汉市第四医院,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都是熟悉行业内情的,根本就不需要组织成员对组织内部的滥权腐败、浪费、欺诈等非法或有害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揭发。这种“告密”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带来道德危机。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武汉市第四医院某些院领导的滥权和腐败都是明目张胆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既是立牌坊也是脱裤子放屁。

      以经济利诱的所谓重奖只不过是换种手段对监管机制的破坏,而对“吹哨人”事中事后身份信息泄露则是秋后算账式的政治斗争,加上监管部门的一丘之貉,所以不能做到,也不愿做到及时查收、迅速核实、合法合规处理武汉市第四医院的滥权腐败问题。

       由此看来,从制度上减少权力被滥用的机会,推行公开透明的决策和管理程序,增大腐败的机会成本,当属武汉市第四医院治本之策。但是,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体制性贪腐却遵循着按官等分红利的潜规则,把它们中最大多数成员拖入了腐败的磁力场,成为大大小小的实际受益者,欲为君子而已无可能。这种恶性循环的必然结果,就是把不断扩大的送贿负担转嫁给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既有底层医务人员,也有底层患者及家属),从而使整个医院的基本秩序彻底崩溃。这种体制性贪腐的必然结果,最终也会把医疗改革送上不归路。

      对医院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一是要限制其干预合理正常医疗的权限,二是要有相应完善的监督机制,否则,就可能大大增加滥权、权钱交易的机会和可能。经过武汉市第四医院过去十余年的巨大苦难,痛定思痛,防止所谓大多数人的意志变成医院个别利益集团的意志,提升医院管理文明程度,避免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情况再次发生,坚持医院管理者的任期限制, 否则将贻害无穷。

       尽管发声将会付出惨重代价,但是不发声将永远在这样的痛苦和耻辱中度过。沉默换来的是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一次又一次对医患双方正常权利的践踏,沉默换来的是上级机构、保护伞及某些院领导对权力永无止境的欲望。

2017年,武汉市编制办确定医院名称为“武汉市第四医院”,保留武汉市普爱医院、武汉市骨科医院为医院第二、第三名称。包括武胜路院区,古田院区等。

书记:袁英红。院长:李文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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