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川保尔
桐川保尔

永远的在校大学生,写作者,哥特趣味,反刍恰克•帕拉尼克。

歌女记(未完)

七弦琴少年和父亲最后吵了一架,愤然离家出走。

哥哥姐姐们有些忧虑,想把他叫回来,最近大路上不怎么太平。父亲手一摆,示意这个不肖子和家里已经断绝关系,谁都不许再管他。

少年从小就喜欢弹七弦琴,只花了几年功夫,他就比村里任何一个人弹得都好。

接着他看上了教堂里的琴谱,每天找小司铎软磨硬泡献殷勤,后者架不住,教了他读写,趁神甫休息的时候让他进藏书室去看。

少年走在大路上,脚下生风。

他之前听旅行商人说,选帝侯的领地在招募世界各地的歌手和乐师,要为半年后新皇帝的登基仪式做准备。

我一定要闯出一片名堂,让父亲看看我的成就!

少年信心百倍地握拳,如此勉励自己。

这天稍晚的时候,少年在路上遇到了一支奇怪的队伍。说是商队,带的东西又太少;说是马戏团,成员穿的衣服又很单调。

队伍的头儿是一个戴旅行商人帽子的胡子大叔。他自来熟地向少年打招呼,用力拍他的肩膀,拍得少年晃来晃去。大叔得知他要去领都,更是主动邀请他和自己同行。

到了晚上,队伍就露出了真面目。

人们把不断挣扎的少年举过头顶,大喊着“巴克斯!”手和手互相接力,将他送到木头舞台上的胡子大叔面前。

大叔促狭地挤眼睛,邀请他喝下今夜的第一杯酒,接着一整排衣着暴露、身段窈窕的女性爬上高台,出现在他面前,或搔首弄姿,或我见犹怜,各有各的风情,唱起不重样的歌谣,内容无一例外都和春天对樱桃树做的事有关。台下人们伴着欢快的音乐挥舞手臂,呼喊着巴克斯——他们称他为巴克斯。

惶恐的少年忙抓住胡子大叔的袖子,刚想质问这是怎么回事,而胡子大叔眨眨眼,那意思分明是我也可以,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开始脱衣服。台下的人更亢奋了,声浪更加汹涌,几个比胡子大叔还壮实的男人纷纷挤上前,向少年展示自己的身材。

这时女性行列里钻出一个白影,对着正在脱衣服的胡子大叔猛踢一脚。胡子大叔滴溜溜滚下台去,砸倒了一小片人,踢他的女孩已经拉着少年跳下高台跑远了。

两人跑了很远,躲在一处断桥下面,桥上几次走过举着火把搜寻他们的队伍成员。天终于亮了,女孩顺手拉着少年往外走,少年甩开对方的手,要求她给个解释。

女孩气恼地点着他的脑袋,告诉他,他是酒神教团选中的祭品,可以跟他看上的任何人通宵淫乐,但天一亮就会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你为什么救我?少年问。

你不是要去领都应聘乐师吗,呆子,我缺一个伴奏。女孩反呛他。

酒神教团似乎经常在这一带活动。两人不时被迫停步、躲在路边,前进得很慢。

晚上气候突然转凉,少年的铺盖补给都落在了队伍营地里,双手抱着胳膊,冷得牙齿打战,旁边半裸的女孩已经嘴唇发白。

两人踌躇着靠近,互相依偎着取暖,度过了难熬的一夜。

一路走走停停,吃野果、喝溪水,原本两天的路程花了四五天时间,二人终于到达领都。

少年站在城门下犹豫了半天,本以为会被勒索,或者直接赶出去,看着路边高矮不一、稀稀拉拉的棚子发呆,几乎和那些愁眉苦脸的流民一个表情,这时女孩又不由分说拉着他往城门走。

卫兵什么都没说,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就挥手示意放行。女孩自负地哼了一声,少年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连声道谢。

城门外的衰败之象完全没有影响到城内的熙熙攘攘。建筑一栋挨着一栋,到处张灯结彩,行人的脸上大都显露出一种富足、快乐的红润。巡逻的卫兵上来问他们在做什么,衣甲鲜亮、语气和善,完全不像少年在老家见过的那些趾高气扬的兵痞子。

我们是外地来的歌手和乐师!他是给我伴奏的。女孩抢先回答,拍了拍少年的肩膀。

年轻卫兵了然地笑笑,说他们要是以后飞黄腾达了,可别忘了他这个小人物,然后话锋一转,介绍起自家长辈开的旅店。

对领都一无所知的少年本想推辞,少女已经一口应承下来,同时猛拍他的肩膀。想起一路上的遭遇,少年明智地闭紧嘴巴。

两人的行李,除了少年宝贝不已、随身携带的七弦琴,藏在身上的几个银币、各自的一身单薄衣服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所以当女孩不知道从何处摸出一柄短剑,甚至还拧开剑柄,倒出三四个黄澄澄、亮晶晶的财富象征时,少年惊讶得嘴都合不拢。

假的,笨蛋,只有一成是金子。女孩又伸手点他的脑袋,把你的钱拿出来,我看看现在能干什么。

一个星期很快就过去了,除去在旅店住宿饮食的费用,女孩还给他们两人各添置了一套二手衣服。

人靠衣装,穿对了衣服,咱们就成功了一半。女孩说完转了一圈,像是在展示裙摆的装饰。谁要看穿着破布和麻袋的歌手啊?唱得再好也没人赏你钱,说不定还嫌弃你脏了眼睛呢。

少年随便附和,心惊胆战地调整缀满羽毛的宽檐帽子——他的头不够大,帽子总会不时往下掉。

第二天,他们成功通过第一场竞赛,获得了前往贵族区参加进阶选拔的邀请函。少年发挥得很一般,尴尬地鞠躬离开,谁也没关注他;担任评委的宫廷歌手却留住女孩,和她说了好一会话。

少年一直留在帐篷附近观望,按捺不住好奇心,看她出来便走上去问,那位大人物都说了什么呀?

不用你管。她的表情明显不太自在。

两人逐渐有了些名气,此时距离进阶选拔还早,卫兵的爹妈,也就是旅店老板,收留了几个歌手和乐师以招徕客人,开始捉襟见肘的两人也在其中。

少年渐渐发现了一系列问题——自己的水平是这群乐师当中最低的。

他只会弹七弦琴,其他乐师都至少会两种乐器;他在家得花大把时间帮忙干农活,演奏基础不好;就是心理素质,他也比不上见多识广的城里人。有时候遇上好事的酒徒喝倒彩,或者故意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面孔骂他,少年就频频出错,真是恨不得挖个孔钻进地下。要不是女孩的声线独一无二,唱功也专业,围观过那天比赛的人有不少专程来此听她唱歌,付不起房钱的两人早被赶了出去。他心里实在不是滋味。

女孩看他整天唉声叹气,悄悄买了一把七弦琴,深夜客人都走光了,才当作惊喜送给他。

少年瞪着上等木材的包漆琴,很久没有说话。

给别人吧,我累了。

你说什么?

女孩迷惑,惊奇,然后略带愤怒地质问。

谢谢你当时救我,但我真的配不上你,我的琴技太差了。我还是回家去吧,留下来也赢不了的。

女孩抓住他的衣领猛摇,咆哮着问他,既然要放弃,为何不在荒野里就放弃——那时她可以干脆地一刀捅死他,然后回酒神教团,继续当她的首席歌女。

少年抽噎着反问,她对自己从小为弹琴付出过的代价又知道多少。

女孩捂住他的嘴巴。不要灰心,我带你去学艺。她幽幽地说,面容掩藏在阴影里。

她去了宫廷歌手留给她的地址。两名仆人把她迎进侧门,替她更换衣服,表示一定会保管好随身财物,然后送她坐上一辆装饰低调,车厢却很宽大的马车。

马匹小步前行,从略高于旁人头顶的车窗向外看,通过贵族区的门已经在眼前了。

马车在一间公馆的门廊前停下,侍女引领她走进前厅。那名“可以提供帮助”的男宫廷歌手正在等她,捻了捻自己的尖胡子,展露出完美的职业化微笑,示意她挽住自己的手。

天顶有无数盏灯,鲸油燃烧的清冽气味充斥了走廊,两侧的挂毯运自遥远的极东之国,脚下是鲜血般红的天鹅绒。她瞳孔紧缩——头戴行商帽、满脸络腮胡子的酒神教团主祭赫然站在桌边,正和一名贵族说话。

没关系,他绝对不敢在领都城墙之内暴露身份,我没问题的。女孩不断自我安慰,眼神紧张地乱瞟,寻找任何可以用来逃跑的出口。

这时尖胡子歌手突然对一个贵族出声问候——正是那个和主祭说话的男人!

贵族男人只是应了一声,示意自己有更紧要的事情要谈。主祭瞥了他们一眼就转回头去。

尖胡子歌手恭谨地鞠躬,把女孩带到正厅一边,向她交代公馆主人的头衔和癖好。

两人待在小房间里,她边用动听的声音歌唱,边有些艰辛地脱下接驳复杂的衣服,尖胡子歌手则充当临时乐师,在看不见两人的另一间房里负责伴奏。

坐在她对面松软靠垫上的公馆主人面带笑容,从头到脚审视她,看起来对新玩具很满意。

她全身赤裸,不断将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本以为避无可避之事要来了,公馆主人却拍了拍手,隔壁的音乐声戛然而止,她也迟疑着闭上嘴。

她和惴惴不安的尖胡子歌手一齐行礼,公馆主人终于开口——

非常好,我打算支持你在选拔中获胜。你现在有什么想要的?

尖胡子看起来比她还兴奋,几次欲言又止。

她说,我想请一位琴师……

他激动得忍不住插嘴,你终于开窍了,我早说了带着那个傻小子你是混不出名堂的不枉我带你来——

……教授我的搭档弹七弦琴。

少年跟着女孩拜访了所谓的乐师。此人琴艺高超,但沉默寡言,态度冷淡,看起来并不想指导他的学习。

少年不忍浪费女孩的心意,点拨不够就下苦功。

他每天起床出发,在乐师的工房里练到傍晚,回去后还得强撑着给那些歌手和说书人伴奏到深夜,随便吃点东西,拖着疲惫的身躯上床休息。

这天傍晚,回旅店的路上,少年忍不住庆幸,如果自己是乐师收的学徒,说不定现在还像在村里一样当苦力,干上一年的粗活累活,连琴都摸不到几次。

然后他就被打了闷棍,在夜晚的寒风中醒过来,发现自己被人抢了。

尖胡子的手下目不斜视,从马夫到门卫,全都装作不认识女孩;她又不能真的拿尖胡子或者面前这帮成年男人怎么样,气得嗓子发哑。

复赛已经很近了。有人杀害获选的歌手和乐师,将邀请函据为己有的消息在商业区小巷里疯传,但这种事谁也拿不出证据。

少年失魂落魄,门也不出,成天就躺在床上,店老板打算把他轰出去,被自己儿子拦住了。年轻卫兵叹了口气,对女孩说,他会帮忙照顾少年一段时间,但于情于理,她都应该找个乐师去参加选拔,毕竟大家都是为了赢才来的,机会不能就这么放弃。

女孩找来几个说书人,各付了几个铜板,让他们到处唱酒神教团的叙事诗,有人问就说是她教的。

还没两天就有人找上门来,领头的果不其然是气急败坏的尖胡子,她在教团的熟面孔也跟在后面,手里拿着七弦琴,最后走进旅店的自然是主祭。

尖胡子扔给店老板一只小钱袋,教团成员开始驱赶店里的普通人。

有几个胆大的还想打架,被几根木棍捅翻在地,提着脖子扔出去,最后店老板和他的妻子也被撵了出去。

主祭踏着楼梯走上来。

跟我回去,我保证既往不咎,你的兄弟姐妹们见证我说的。

女孩昂起头,眼睛发红,显然缺乏睡眠,骄傲的姿态却没有半点折损。

你和那个贵族通气,想把我捧成桂冠歌手,为什么?

桂冠歌手只是第一步,我们要让你做皇后。

女孩呼吸一窒,对主祭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你们疯了,我不跟你们玩了。她作势要跳窗逃跑,主祭已经抓住了她的手腕。

酒神不再需要那个小男孩了,没人会取走他的性命,只要你亲自把他赶走。未来的皇后不能有私生活上的瑕疵。

放手,我警告你!她一脚踢在主祭的胯下,后者的眼睛暴凸,手不仅没有松开,还抓得更紧了。

女孩痛叫一声跪倒在地。

你是我们最好的夜莺,他一边狼狈地喘息一边说,只有你能做到这件事。跟我回去,我允许你写封信给他断绝关系,绝不作梗,你的兄弟姐妹们见证。

少年开始在旅店当杂工,也不收钱,吃些粗粮,晚上就睡在地上。每天他都问巡逻回来的卫兵,后者抱歉地摇摇头,他也就继续干自己的事。

两周过去了,进阶选拔赛也已经过去了。

天刚刚亮,有人站在旅店门口吆喝少年的名字,说是送东西给他。

送东西的人喊了半天,渐渐开始不耐烦。我走了啊,东西就放这了,丢了可不赖我。

少年听到脚步声远去,无动于衷。

一个出门的客人拿着麻布包裹进来,谁的铺盖?他吆喝道。怎么会有人把衣服铺盖扔在路边的……

放那儿吧,店老板随口说,说不定还能卖点小钱。

万一原主人找你算账呢?熟客调笑一句,况且是我发现的,你得付我钱。

那可不成!你背着它走吧。

不不,我用不着,现在谁还敢一个人出城啊。

熟客说着走远了。

少年走向那个麻布袋。

你干啥?那又不是你的东西。店老板说。

少年视若无睹,拉开袋子。老板直摇头,开始忙自己的。少年一件一件清点,他从家里带出来的衣服、皮斗篷、新鞋子都在袋子里。还有他的琴,还有那个总是戴不稳的帽子,帽子里掉出一个卷轴。

少年展开卷轴,跪在墙边小声读起来,声音逐渐带上抽噎,接着痛哭流涕。

正在喝小酒的说书人好奇地凑过来,问店老板,看不出来呀,你家这个杂役还识字?

我的天哟,这位大少爷哪算什么杂役?人家以前是弹琴的,不知道被什么人抢劫了,老婆也甩了他,整个人就疯了。也出不起房钱,好歹以前帮拉过客,就当半个劳力养着。

琴师也没几个识字的啊。说书人嘀咕着,伸手在少年眼前晃了晃。喂,你会认字,那会写吗?

少年猛地甩头,吓得说书人往后一跳,接着轻轻点了点头。

会写就不错,我有个活计缺人,你要不要搭把手?不比乐师的日子差。

喂!你怎么挖我墙角呢?

他又不是你儿子,也没欠你钱,来去自由。

他怎么没欠我钱!他……

旅店老板的声音小下去,眼睛发直。少年拿着把刀冲他走过来。说书人也吓得往后缩,劝都不敢劝。

少年学着她的动作,拧开剑柄,倒出一枚包金的大铜片,狠狠掼在柜台上。替我跟你儿子问好。

你带路,他抹了下眼泪,对说书人说。

好好好。说书人忙不迭地点头,眼睛盯着少年,脚跟往后迈,倒退着走出旅店。

少年背上背包跟出去。

说书人把少年带到一处剧场。剧场老板看了看他写的字,拍拍他的脑袋,赞许地点头。少年就此留在剧场,干些帮演员背台词、整理卷轴和乐谱之类的小活计。

他虽然不再弹琴,读写的水平却与日俱增。睡觉的时候,少年会把短剑抱在怀里,默默想着家人和唯一的朋友。

少年把一大盘待用的卷轴端进书房,剧场老板、有名的大诗人和剧作家却趴在工作台上睡懒觉。

少年叫了几声,对方无动于衷,转过身刚想走,大诗人却抓住他,打了个酒嗝,大着舌头命令他把今晚的短剧剧本写好。

少年紧张起来,忙解释自己不是作家。

大诗人一瞪眼,说什么胡话,还敢不干活?快写!不写完别想出去。

剧本和对白被誊在卷轴上,送到专门演出即兴剧和短剧的丑角手里。

谁也没发现剧本不是大诗人写的,丑角扮成的农民在台上和阴阳怪气的蝗虫吵架,人们看了笑得前仰后合,纷纷称赞大诗人技艺高超、风格多变。

大诗人找到少年,问他想不想学习诗歌、音律和对白,有朝一日成为贵族也羡慕的剧作家。

少年点头,思绪飘飞,想起那个态度冷淡的琴师。从他离家出走到此刻,还不满六个月,却经历了足够铭记一辈子的事情。

少年把所有的怨恨、不甘和悲伤都用来打磨自己的措辞。他写的对白越来越犀利,直指人心。大诗人把他的进步看在眼里,非常欣慰,让他和自己的其他几位“弟子”见了面,宣布他成为新的弟子。

弟子们共同创作长篇戏剧,大诗人署名后公开,经过长时间排演和宣传,吊足人们的胃口,再在剧场正式上映。

有时地方贵族大手笔砸钱,剧院还到领都之外的地方做巡回演出,老板赚得盆满钵满,其次是吃喝不愁的演员、拿钱办事的裁缝和画家、有外快可赚的说书人。

至于包揽了幕后工作的少年和其他弟子们……偶尔能拿几笔分剩下的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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