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琳
穆琳

香港人

為什麼暴力停不下來?私刑的源起

在最近一眾慘劇中,這只是一宗小事。但我仍然想講述。


今天,幾個男警在巡房時段進入女病房。他們跟著一位似乎並沒有被拘捕的外藉女病人。巡房時段,護士會為一眾病人換尿片。一位護士要求男警離開病房,男警抄下她的姓名,揚言要投訴。一位醫生上前要求男警離開病房,遭無視。最後一位較凶的醫生回來,才成功令男警離開。


比起被打、被殺、被插贓嫁禍,這當然是件小事。病人私隱受侵害,不是甚麼大事。護士維護法紀被記名,也是小事(畢竟她没有以阻差辦公的罪名遭拘捕)。這件並不嚴重的事使我印像深刻之處,在於它生動地折示出一種處事態度:破壞規則,然後傷害意圖守護規則的人。


或許我們該問:甚麼是規則?規則寫在醫管局守則上,白紙黑字,在探病時間之外,非醫療人員不該進入女病房,以保護女性病人私隱。不過,紙上的規則只是條文,規則必須被執行,才能成為規則。我的同事們勇敢地挺身而出,嘗試維護規則,雖敗猶榮。幸好他們没有親身破壞規則,否則,又有誰能阻止他們呢?


病房有病房的規矩,社會也有社會的規距。舊時社會没有法律,社會運行時多有衝突,後來便誕生法律,有如國企訂立的公價,將各種復仇打上統一價。復仇難道不是不好的嗎?不,仇恨有如免疫系統,在演化的賽局中守護當事人。永不報仇的玩家,很快便會被傷害至死。


如果將人與人間的復仇視為傷害的交易,法律是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工具。然而,這個工具並不是自有永有的。社會需要規距,法律並不是唯一可用的規距。當法律不彰、公刑無用時,私刑不單是可理解的,還是必要的。被法律遺棄的人,如果不訴諸私刑,便會遭任意傷害。


這就是近三個月來,私刑的源起:警察-政府支持者的復合物將法律同時當做武器與盾牌,用法律來傷害示威者,再在違法後躲入法律的庇蔭。這群人讓人嘔心,不是因為暴力、仇恨,而是因為他們自知行事没有後果,才膽敢暴力,膽敢仇恨。別裝了,早在黃絲私刑以前,香港早已淪為無政府狀態,一個警察與黑社會捕食無權者的無政府狀態。私刑的產生,將捕食者與被捕食者的關係,轉化成雙方互鬥。警察與藍絲有政府撐腰,黃絲則有人數優勢。從整體而言,暴力升級並不是好事,甚至不受法律保障的黃絲受害更大。


社會總體受到更大的傷害,這或許不是逐利的理性人該有的做法;然而,真實的人會為了公平犧牲利益。人人都知道這個實驗:心理學實驗主持人給予實驗者A十塊錢,並要求他和B對分。B要麼接受A的出價,要麽拒絕並讓雙方都分文不得,没有談判的空間。理性的A應該出價一塊錢,因為對理性B而言,一塊錢總好過没有錢。實際上,大部份B會不理性否決不公正的出價,情願自己不取一文,也不讓A佔便宜。人類不是唯一不理性的生物,就連猴子看到隔璧的吃萄葡而自己只能吃青瓜,都會憤而摔瓜了,看來情願玉石俱焚的攬抄心態,是靈長類的遺傳。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eiU6TxysCg


正如許多人討論過的一般,私刑並不等同没有準則。我們得考慮比例原則。我理解被燒傷的人、因口角而被攻擊的人帶給諸位的難過。示威者的過火行為該受到合乎比例的譴責。然而,所謂「譴責一切暴力」「雙方都有錯」「雙方都失去理智」,無非是偽善,無非是在邪惡面前保持中立。至於那些對警方與黑社會勾肩搭背、無數宗藍絲斬胸、斬背、咬耳朵、襲擊「政見不同人士」、藍絲及休班警及當班警驅車駛入人群的私刑視而不見,到了黃絲私刑時才忽然精神一振,高呼私刑應譴責的人--你的卑劣令我嘔心。


公正的法律可充當仲裁者,減少所有人受的傷害。然而不公正的法律並不會受所有人愛戴,受壓迫太深的人,情願要無政府狀態:起碼大家都會受暴力所傷,公平得很。所有沾沾自喜地躲在體制下肆意傷害弱者的人,最終都會被無權者的怒火點燃反噬。無人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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