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T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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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小說三、四題

唐默思:港聞小說三、四題

(一)「為己」、「為人」與「自慰」、「他慰」

 子曰: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一直以來都不大明白「為己」、「為人」的確切涵意。偶然看到黃霑先生討論所謂雅俗之分的妙論,恍然似有所悟。

 黃霑將咬文嚼字自得其樂不為流行寫作看成自慰。因此自命為不文。不文原來是不自慰。不自慰又要過癮的方法或謂之「屌」人。「屌」在這裡用作動詞。時人不知粵音之中,此字素有如此用法﹐故少見於文字。不文人強寫,反而要寫成「丟」,念成上聲。則誤甚。

 「屌」非古字,《說文》不載。後人以音附形,俗字而已。古人古雅,「屌」當寫作「鳥」。吳語至今尚存此音此義。來源應該很久遠。要舉證的話,信手拈來就是所謂「殺到東京去奪了皇帝鳥位」之類。今人不察,反而以為「鳥」字是「屌」的euphemism,其實不然。這裡不妨略舉一例析之。

 「梟」字其形「鳥」在「木」上。於是被想像成「貓頭鷹」一類的「鳥」,為了遷就古文裡面本來就有的意思,強解其為「惡鳥」,還說抓到之後得斬首示眾,懸其頭於木。於是便有所謂「梟首」一語。卻沒想到,歷來讀書人都有不求甚解的脾氣。因為按造字法,上面所說的行為過程若要形諸文字,在「木」字上面的,就應該是「首」,而非「鳥」。

 長話短說。說「梟」惡,其惡行乃「食母」。查實「鳥」皆卵生,何知其母。既知其母而「食」之者,其實就是俄底普斯Oedipus Complex的幹活。東土建立人倫大防,有違犯者輒「梟」之。「削」掉示眾的,應該不是「大辟」之「首」,而是犯事之「鳥」,如此而已。「梟」當即「宮」亦即「腐」,或許還要加上示眾即置於「木」上。有注家還特意指出,說千萬不要誤會詩文當中有過「尚鴞羹」的說法,其實是食肉寢皮,亟欲滅其族,非以爲美也。可見古人對這種「行為」是如何恨之入骨了。如果祗是指某種「雀鳥」的話,又何必如此決絕?

 皖南鄉間稱閹小豬為「hiu/hsiao/xiao」,當即「梟」的本義。卻誤寫為「劁」,於是錯上加錯,讀成「chiao/qiao」。這是方塊字無從治愈的痼疾。類似例子極多,不勝枚舉。

 從屈原開始,東土傳統文人的角色,通常是做被人「鳥」的香草美人。除非偶然有機會當上曹阿瞞毛澤東,從此可以隨心所欲任意鳥人之外,文人卻想偶爾露崢嶸有點自己的意思,其結果就是被人「梟」之,如同司馬子長一樣(「長」字應該念什麼?[coeng4 / zoeng2]? [cháng / zhǎng]? 唉這方塊字)。後來甚至有因此被「族」的,那就不止是「梟」了。

 故此,「鳥」作為人的根本,并非與生俱來,更不能與生俱往。經過千百年來心理乃至於生理的閹割,東土文人終於以無「鳥」之身苟存於世間。弗洛伊德將人生發展三階段分別以人體三器官名之:所謂口腔肛門以及尿生殖。東土號稱「民以食為天」。就是文化發展階段停留在「口腔期」的證明。樂於在公眾地方「拆爛污」,則表明尚未發展到肛門期,無法自制亦即不能自己管理自己。無鳥不算成人,當然不能自主,自然不能再要求他負責任。於是文人無行的終極原因,原來就是無「鳥」。

 在這個意義上,黃霑一生,既不是被人鳥的香草美人,也不是可以隨意鳥人的僭主權姦。他曾經因為時移勢易,弄到自己筆下的絕妙好詞無處貨之而抱怨不已;據說也曾經打算「慰」佳人不遂而失魂落魄。由此可見,他和他欲之「慰」欲之「鳥」欲之「不文」的對象,並非他予取予求、取捨由己的被動物。而是偏安於英國殖民者卵翼底下,有自己願望意志甚至法定權力的「市民」。如果他不想自慰,又不能隨意「鳥」人,就只能夠想方設法去「慰」他(市民),或曰「他慰」。於是他之為文,就不可能「為己」。只能為人(他)然後人自為之。這麼說來,恐怕就是孔子所說的「為人」境界了。原來,「為人」就是「慰人、慰他」,互相「他慰」當謂之「互慰」。

 酬唱往還相濡以沫共享繁榮共度時艱,共同經歷百年香港那轉瞬即逝不可再追的片刻輝煌。這纔造就出黃霑一生引以為自豪的「香江名句」。

幾十年風風雨雨的獅子山下,離鄉背井託庇英蔭的幾代港人,傲然成為有權選擇有權決定有權表達自己好惡取捨的市民,從而纔有機會從黃霑以及以其為代表的眾多鳥人那裡,得到些許慰藉;與此同時,也養育造就了黃霑以及以其為代表的一班鳥人。若是離開香港這塊凄涼地,哪裡還有別的地方別的機會可以成就這一不朽勛業。

 為人的結果,就是不得不看人家臉色。好聽一點是從俗,難聽起来則是媚俗。俗者,眾人而已。原創性的思想,恐怕不是眾人都可以理解接受的。湯因比所謂的「軸心時代」,無論蘇格拉底、帕拉图、亚里斯多德還是佛陀,所做的,都是孔子所谓的「為己」事業。孔子開始,大概有點玄乎了,他老人家恐怕也是在「為己」和「為人」之間荷戟獨彷徨,遑論其他。

 指望黃霑為己、要求黃霑為己,既苛求古人,也委屈時人。或許只能說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而已。

[附注:鴞hiu/xiao(【唐韻】【集韻】【韻會】于嬌切,音猇haau。【說文】鴞鴟,鸋鴂也。【巴蜀異物志】鵩鴞體有文色,俗因形名之曰鵩。又名訓狐。一作梟。)]

(二) 答石琪:什麽是無厘頭

 香港的周星馳以「無厘頭」聞名於世。研究香港文化史的諸公恐怕撓破腦袋也不知道此語的出處。結果這個詞語流傳到上海。滬上就有「無厘頭」學者以為這是粵語,正兒八經地以之名香港的本土文化。卻沒人想到,此語恰恰出自滬上,意思就是「米田共」。這恐怕是以惡謚作冠冕的最佳例子了。

 香港文化從黃霑發展到周星馳,恐怕很有象徵意義。展開講,或許可以寫一本大書。縮小到講一個詞,卻可以只講足以代表周(星馳)文化的「無厘頭」。

 曾經見人把周和老美的金凱利(Jim Carrey)並提。說誰學誰恐怕要費很多考證功夫,若以各自的代表性來計,沒人將金看作荷里活的代表,遑論是美國文化的代表;因此說周是香港的金,倒不如說金是美國的周,似乎更為貼切。因為香港是樹;荷里活是樹林;美國是森林。個體只能跟個體來比。

 那麽跟王朔比呢?王對於中國文化的意義是解構。把真真假假的神聖統統顛覆掉。周則是建構。在風雨交加華廈將傾的时刻和地方,搭建一個窩棚,一个未必堂皇,卻也足以遮風擋雨賴以經營片刻溫馨的所在。這正是香港人的生存之道,也正是香港的文化命運。周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成為香港文化的代表。因為周用来搭建这个窩棚的材料,都是即將倾覆華廈上的一磚一瓦一柱一石。磚瓦柱石固然不足以是華廈;卻也足以成為依戀華廈者的回憶和寄託;足以成為讓失去華廈者苟存的地方;足以讓苟存者苟活。香港華洋雜處京海並存。獅子山下相聚着曾經風光過,以及正在逐漸風光起來的一群。

 以昔日華廈對照今日窩棚,脱口而出的,經常就是一句文化沙漠。殊不知,沙漠裡面一樣可以營建苟存的家園,纔算有生生不息的文化生命力。對这样的生命力,曾经風光過的,卻嗤之以鼻,謚之為「無厘頭」。「無厘頭」是滬語。意思是「矢」即「米田共」。滬語一朝移植到港語(已經不僅僅是粵語),居然巍巍然建構成了香港文化的經典概念。嘆嘆乎?其實不必。文化史上將人家的惡謚拿來做自己招牌的例子,多了去了。千萬不要介意呀。可以藉此相呴以濕相濡以沫相依為命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家園。哪怕是在「無厘頭」裡呢。

附記:

 2005年元月24日明報副刊「中華探索」上有林沛理一文,提出不向「無厘頭」文化投降的命題。勇氣雖然可嘉,卻未免有點小家敗氣。指望香港出現毫不無厘頭的文化幾乎不可能。原因就是我講的,這是一座即將傾覆的華廈﹐周星馳只不過從中撿拾些許建材﹐搭建出或可供小市民得到片刻安逸片刻歡樂的所在。何必小題大作,如此緊張﹐當他是大敵當前呢﹖又及。

(三) 說小事、大事,兼答黎芳

 朱子家訓開篇第一句就是「黎明即起,灑掃庭除」。可見中土文化並非不知道清潔也是美德,不能也不會因其小而不屑為之的。不必不信。你就是到籠屋裡面看看,一桌一椅一缽一瓮,即便未必光可鑒人,多半也是井井有條,自成一格。日前見人走訪顛覆領匯的某貧戶,依稀就強調了這樣的觀感。其實,貧戶自力更生親力親為,比起那些為富不仁的袞袞諸公應該更乾淨。因此,不乾淨的地方,不是家裡;而是家外。我曾經坐火車在東土遊歷。一路上便將積累的垃圾裝在袋中堆在窗口小桌上,想等搞清潔的乘務員過來收取。不料等乘務員來到時,白淨漂亮的她橫我一眼一言不發打開車窗便將垃圾袋扔將出去。顯然是嫌我多事,舉手之勞也要勞動她。舉目望出去也確實如此。鐵軌兩邊,垃圾山積。鐵道沿線就是以此為生的吾土吾民。

 將穢物擲出窗外以求窗内潔凈,這就是吾土吾民對「家」的界定。

 「家」只能以窗口門口劃界。蟻民若將自家的目光手腳延伸到窗外門外,就稱之為僭越。因為能將普天之下率海之濱都視作自己家園的,祗能是「王」。明白嗎?老兄,小事原來是這樣的大事。

 東土自嬴政之後,便不再是家園,而只是野心家逐鹿的「中原」,至今猶然。

 吾民輕易嘲笑印度以及類似國度小邦林立的狀態;更輕易嘲笑臺北城建無大一統無天篷覆蓋的規劃。於是香島便日益走向一統,逐漸成為「王」的禁臠。一旦成就此事,家園也終將消失。所謂歸屬感、凝聚力,放眼天下,確實莫過於自己的「家」。「社、會」或者「社會」,本来或者是「家」的擴充,卻更可能是「家」的異化,差之毫釐便失以千里,證之以歷史,不可不信。

 人們經常說「義」,說君子喻於「義」。可是不能忘記「義」字偏偏就是「我」字當頭、以「我」為其核心為其底蘊為其價值的啊。當然這個「我」倒也並非一己之私,舊時「我」字是群稱復數,祗有「王」可以「我」自稱,自動當「群」的天然代表。因此這個「義」,就是指以「我」劃線的生命共同體,就是指這個共同體的價值。由此可見,有我、無我,事關重大,絕對不可小看。

 「雅威YHWH」這個字音就是以「我ya/je(這個音節至今猶存於多數印歐語言中)」當頭的。這個問題涉及頗多,這裡自不宜詳論。感興趣的可以參觀我《殖民論》裡的有關章節。至於傳統,對於無家可歸的蟻民來說,則毋寧太過奢侈了。家祭恐怕是惟一不必報官報批的傳統保留地(文化革命時也遭禁)。宗祭以及由此衍生出来的宗教,就一定是僭越之舉。因此必然受到官府各種打壓。生怕他們一旦有了「聚眾」的機會,就容易凝聚成為有「組織」的反對力量。這樣來看,「結社自由freedom of assembly」的意義很大吧?

(四)語詞的「出口轉內銷」 

 小思生古朴,聽到街邊赤脚爬蹄的阿某居然也互相稱呼「阿生」,就能從【廿二史劄記】中找到根據。卻没想到這個稱呼其實更可能是「舶来品」,來自東洋。民間尤其是港臺哈日日久。日語的稱呼語「さん」就從「媽媽生」之類的稱呼一路叫過來。然後就張生、李生地愈叫愈順口了。這倒真是可以證明粤音更近中原古音。胡語的「生」卻是讀不出「さん」來的。

 至於日語中「さん」的出處是否來自中原古音,倒是可以查證的。可見不僅禮失可以求諸野;語失,其實也可以求諸野、求諸洋的。東洋固然如此,即使西洋,也未必没有值得攷較的例子。

 人們經常說西語中「茶」的讀音来自潮汕語音「teh」。我則思疑或許跟「荼」有點牽扯。「荼」字素有二讀至三讀之說。吳語中「茶」跟「荼」的一種讀法非常接近。因此潮汕音跟「荼」的另一音相近就不是不可理解的了。

 「茶」跟「荼」不僅字形接近,讀音也有很多相似甚至相同之處。古時物種區別,也未必如今人一般分明,焉知兩者之間沒有某種聯繫。「茶」很可能就從「荼」脱胎而来。反之亦然。

 由於字形接近出現混淆甚至衍生出另一詞語的例子也所在多有。

 粤音稱貨幣「一毫」,也是古已有之的說法。所謂「差之毫釐」,正是從「斤兩錢分釐毫」一路數下來的。相應的胡語表達則為「一毛」。

 成語固然有「一毛不拔」的說法,惟獨「一毛」並非度量衡單位是可知的。那麽,「一毛」一語從何而来? 我以為其中一種可能是胡人不識「毫」字,於是按照有邊讀邊的陳說,徑自將「毫」讀作「毛」,馮京作了一回馬涼而已。其實歷來所謂的錯別字通假字,本來就是顯示了語言的語音本質。無視這一內在要求,抱殘守缺,將只剩下軀殼的方塊字當作通靈寶玉一般的命根子,恐怕很難避免出現如此這般的玩笑。

 再說詞語不僅可以在東西大洋之間轉口貿易。隔山隔水的,一樣會有很多古怪。

 電腦勃興,很讓文化愛國主義者興奮不已。以為這是天賜良機,電腦圖形介面可以為方塊字提供廣闊發展空間。殊不知,這樣一筆糊塗賬的方塊字,連語音都無從追究,哪裡就能跟分析了千百年的西語爭一日之短長呢。

101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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