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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線行駛,需要得到遏制

以自己的一時之急而置他人生命不顧,要無辜的人賠上寶貴的生命,即使你沒有過意不去,也理應是說不過去的。顧及他人安全,是你們責無旁貸的事。

8月22日早上,短短一個小時內分別在沙頭角和大埔發生了兩宗致命的交通意外,至今總共釀成3死9傷。把兩宗案件湊在一起來看,我們可以得出同一結論:它們都是因為司機越線行駛所致。同類型的意外在差不多時間發生,這是一個多大的巧合?這其實給我們發出了一個重要的訊息:我們必須重視公路上,乃至日常生活中越線行駛的危險性。

8月22日早上11時許,大埔廣福道發生致命車禍,至今造成2死8傷。同日約一小時前,沙頭角亦發生1死1傷交通意外。 (相片摘自文匯報)

越線行駛是不負責任的行為,最終損人不利己。每當我們要切換行車線,偏離原本的軌道,就要迎接新的風險。在此之前,我們必須左顧右盼,瞻前顧後,確保周邊環境安全才能做出換線決定。假如你走在雙線單程的路段,前面的車子行駛緩慢,你會選擇「爬頭」嗎?要是你魯莽地鋌而走險,你怎麼知道對面的行車線就沒有車子呢?要是沒有,那是純屬僥倖;要是真的有,你會如何迴避?就算我們把情況換成雙線單程的路段,甚至換成三線單程的路段,就代表沒有危機了嗎?

香港歷來最嚴重的車禍,莫過於2003年造成21死20傷的屯門公路巴士墜崖案。當時的肇事人並不是巴士司機,他只是要避開另外一輛車的「切線」而不幸撞斷高架橋的護欄直墮35米高的汀九村山坡,自己與另外20名乘客皆不幸罹難。

2003年,一輛雙層巴士為了閃避「切線」私家車而衝出高架橋,造成21死20傷,是為屯門公路巴士墜崖案。 (相片摘自頭條日報)

大埔的士車禍發生後,有專家認為運輸署需要改善安全島以及道路設計,而我則認為最需要改善的是司機的駕駛道德。這不是設施不足的問題,而是人為疏忽的問題。一輛車子高速駛向人群,司機是主動的,民眾和安全島是被動的。即使民眾有再快的反應,再高的危機意識,即使安全島再安全,也必能化解來勢洶洶的車子所帶來的衝擊。就在事發兩天後,大埔再出現的士衝紅燈的事件,這難道是交通燈的問題嗎?所以說,問題的根源在於司機缺乏駕駛道德,而不是安全島不夠安全。

根據香港警務處公報的數字,交通意外的次數雖有下降趨勢,但仍然保持在每日平均40宗以上。值得關注的是,今年1月至7月每日平均的交通意外傷亡數字再次回到2019年高峰的時期。去年所有涉及傷亡交通意外逾九成 (86%) 是由司機的過失引致。道路安全人人有責,要有效降低交通意外的發生率,改善硬件設計只屬次要,司機的駕駛道德才是關鍵。

願上星期意外中的傷者早日康復,亡者早日安息。以下是我對駕駛人士的寄語:

以自己的一時之急而置他人生命不顧,要無辜的人賠上寶貴的生命,即使你沒有過意不去,也理應是說不過去的。顧及他人安全,是你們責無旁貸的事。

那麼,何謂日常生活中的越線行駛?我們都是自己人生的編劇、導演、主角。我們就像是公路上開車的司機,心中都有一個明確的目的地、一條早已定下了的路線。我們都能夠自行控制車子行走的方向和速度,也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上全責。公路上的意外足以造成人命傷亡,生活中的意外也可以惹來飛來橫禍。

越線行駛是漠視法律的冒進,帶有強烈挑釁性。我們歷來主張逆來順受、逆水行舟,但絕不能主張逆線行駛。逆線行駛等同破壞既定的規律,也可以是違背歷史的發展。就拿挑戰法律作為一個簡單的例子。

法律並不是為了懲罰個人,相反是為了保障大眾。我們要宣洩不滿,有很多的方法,但以身試法從來都不是一個選擇。身為國家的公民,我們的責任是奉公守法,而不是徇私枉法、畜意犯法。因為不認識所以就反對,因為不了解所以就抗拒,這才是真正與歷史潮流背道而馳的倒退。「打壓」、「獨裁」等都只不過是被外國濫用的詞彙,用來掩飾他們懼怕我國強大起來的自我安慰。用外國人的視角看自己國家的事,等同越過雙白線行走,等同對外國勢力的屈就,最終只會自取其咎。

因為不認識所以就反對,因為不了解所以就抗拒,這才是真正與歷史潮流背道而馳的倒退。 (相片摘自文匯報)

表面看來,設定界線損害我們的自由,規範我們的思想;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它可是保障我們自由必不能少的工具,尤其是人身安全、免於恐懼的自由。它確保每個人都在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干擾下能享有同等的權利,能享有平等的待遇。


大至法律的分界線,小至公路的雙白線,這些界線的設定,有它一定存在的必然性,並不是輕易就能觸碰,甚至跨越的。一旦越過了,我們就要承擔風險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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