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v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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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愛とためらいの哲学《為愛徬徨的勇氣》

如何在愛情上應用阿德勒心理學以獲得幸福

本書是暢銷書嫌われる勇気《被討厭的勇氣》的作者岸見一郎的著作,內容的呈現方式與先前由對話所組成的型式不同,純粹由作者由第一人稱的方式、並針對愛與幸福等主題做章節式的闡述與說明。

在各章節中仍能清楚的體會到作者仍以阿德勒心理學作為說明的骨幹,並且輔以其他來源的資訊作為補充。本書同時集結了作者在各地演講時所碰到的提問以及諮商時個案的案例。囊括了許多你我對於追求幸福與愛情所碰到的各種疑問。


《被討厭的勇氣》上市後大賣,很大程度反映了讀者對於「追求幸福」的需求與困惑。而前書說明的幾個重點諸如「所有的煩惱都源自於人際關係」、「課題分離」以及「目的論」等等,都能夠本書中看到相關的影子。

愛情就廣義來說也算是人際關係的一部份,書中提到生活中常見的人際關係大約可分成三種:職場上的同事關係、生活上的朋友關係以及戀愛婚姻的伴侶關係。三種關係彼此可說有相當的共同性,但當我們更深入的探討後卻又能發現出者間有相當的不同。

而本書主要分成四個章節:交往的心態疑惑、婚姻與育兒的困難、戀愛的定義說明、愛人的技術等等。在每個章節內又以數個短篇做詳述,閱讀起來沒有太大的困難,但是在每個段落又非常適合停下來細細思考。以下列舉數個印象較為深刻的段落作介紹。


為什麼不幸的故事這麼受歡迎

綜觀古今中外,往往悲劇才能引起人們的共鳴、同時也更有資格成為名著,就某方面來說,這似乎代表著悲劇更受大眾歡迎。但我們理當是嚮往幸福的,為什麼反而會更喜歡不幸的故事呢?這邊可以先從前面兩本著作的論點開始談起。

阿德勒心理學認為我們會尋找各種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像是前書曾提到年輕的學生因為自己會臉紅而不敢向心上人告白,就是透過「自己會臉紅」的這個藉口來合理化「自己不向心上人告白」的行為。但事實上只是這位年輕的學生沒有勇氣告白而已。

愛情也是相同,我們會尋找各種理由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阿德勒曾說:「不幸的愛情故事之所以那麼多,很可能是因為讀者為了利用它們而形成需求。」

這句話的意思便在於,當我們無法獲得幸福的婚姻、或是無法與伴侶維持良好的關係時,便可能開始逃避愛情或是對於婚姻感到消極,但是自己內心又嚮往幸福的戀愛關係,在這種想法的衝突下,不幸的故事就成為了內心的出口:「將個人對於愛情或是婚姻的消極態度正當化。」

簡言之,今天我無法獲得幸福,絕對不是因為我缺乏勇氣、也不是因為我自己本身有問題,而是戀愛本身就是不幸而且充滿荊棘的,而不幸的故事剛好滿足了這類型人的需求。


嫉妒是與「惡魔相稱的屬性」

在戀愛關係中嫉妒並不鮮見,而本書提到嫉妒並沒有任何的正向性,嫉妒便是不信任以及沒有自信的綜合呈現。

當嫉妒的情緒萌芽、便會驅動我們強大的想像力,開始想像對方「不愛」自己,並且尋求各種蛛絲馬跡來佐證自己的想法,更甚者會開始幻想不存在的事實來滿足自己「不被愛的需求」。即使對方完全沒有這種想法,但我們的想像力早已為了這件事下達了定論。

這種想像對方已經變心的情緒源自於不信任,當不信任的想法開始產生,對方的各種行為都能夠自動地帶有負面的含義。但是在愛情之中,很多事情就是因為無法求證、或者是沒有辦法時時刻刻的待在另一半的身邊,所以才更需要全然的信任。當信任開始有了裂痕,任何的行為或是言語都能夠被解讀成負面的意義或是想法。

而人若有了嫉妒或是吃醋的行為,同時代表自己沒有足夠的自信。因為自己若有充分的自信,那麼就不用擔心另外一半會將心思轉至他人的身上。要擁有自信的前提,就是要能夠接納自己,並且認同自己的獨特性。

但是即使我們充滿了自信,對方仍然有可能將心思轉移到他人的身上,此時我們能做的並不是費心掛慮對方轉移關注的人,也不是責備對方變心,而是決定自己要不要繼續維持這段關係。

如前書《被討厭的勇氣》所述,要不要決定繼續走下去是自己的課題,對方要不要選擇與自己維持這段關係則是對方的課題,我們永遠無法強迫他人,只要關心好自己的課題即可。


愛情沒有「平等互惠」

平等互惠( give and take )在職場或商場上是個常見的行為準則,雙方的關係若要維持的長久,具有對等的互惠關係往往是關鍵。

但是若在愛情中追求平等互惠,那麼這段關係就不算是愛情,而只是單純的交易。而這種邏輯其實不僅僅適用於戀愛,整體來說人際關係本來就不是平等互惠的,以親子關係而言,多數父母並不會要求子女償還其所給予的一切、像是照顧或是經濟上的支援。而且父母在照顧子女時,也並非考量到「因為日後子女會對等的回報」而當作行為的前提。

而失戀之所以會讓人痛苦,便是因為是以平等互惠的觀點來思考戀愛這件事情,相較於自己的付出,得不到相對應的回饋所以感受到極度的痛苦。

換句話說,對於「不論對方如何對待自己,都能夠毫不在意去愛」的人來說,失戀這件事情是不存在的。而這種模式非常近似於父母對於子女的愛,多數父母並不會因為子女的忤逆或是不回報、而減少對於子女的關愛。

「愛與被愛哪一個比較幸福」是個大哉問,但只有自己知道哪一個比較適合自己,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因為選擇愛人的人,在為對方付出的同時,就能夠從單純的奉獻行為中獲得幸福與快樂;而選擇被愛的人,則是可以從被照顧的情景中獲得幸福。


小結

本書提到許多關於愛情的觀點以及理論、承襲了非常多《被討厭的勇氣》的論點,很多人說愛情本身就沒有道理,這句話可以說對也可以說不對,因為我們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先做了決定、接著才來尋找支持這個決定的理由。

換句話說即使是分手,往往也都是先做了決定,才開始尋找各種理由來合理化這個行為:像是價值觀不合、遠距離戀愛、生活習慣差異過大等等。或許真正的原因永遠只有一個:就是不愛了而已。

本書提到愛情有個很特別的屬性,就是完全無法強求。我們或許可以透過暴力或是威權來使對方做出表面上的服從或是附和,但是卻無法讓他人發自內心與自己建立關係,這種特性與「尊敬」非常類似。追求幸福是人們一輩子的課題,閱讀本書或許能帶給讀者不少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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