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哲暐
莫哲暐

香港人,社會學博士生。 研究興趣包括社會運動、抗爭政治,和宗教社會學。

各盡所能,互相體諒:反思七一衝擊立法會

此文內容為Matters於七月十三日舉辦的沙龍《衝擊之後》現場發言:

主要討論以下問題:和平或低成本行動是否還有作用?

示威者之間如何互相諒解?

衝擊立法會的一些初步思考


七月一日衝擊立法會,我只是旁觀者,首先我覺得是不暴力的,這是前提。我想著重說,衝擊者和佔領者之間的矛盾,他們之間的掙扎,或者參與者個人内心的掙扎,或者過程中心態可能有些轉變。

當天衝擊,佔領的過程中,你會見到很多網絡意見領袖的演繹。我舉一個例子,這些可能是個人演繹,可能是引述在場人士的説法,或再加了自己的理解,包括說他們視死如歸、以死相搏。有人説他們已經經過深思熟慮,預料到了之後坐牢,已經沒有其他方法。如果問他們值不值得是沒意思的,你跟他説值不值得,他就會説,夏蟲不可語冰。有人説衝擊者已經超越了效益計算。其中一位佔領者是梁繼平,希望大家都聽聽他的那段話,他説:「贏,就一起贏,輸,就輸十年。」這是很有象徵意義的。有人説,在絕望中衝出一道曙光,重奪立法會宣示主權在民……

我理解是這樣:如果完全不問值不值得的話,就不會問衝入立法會的意義。我想説的是,在兵荒馬亂的時期,我們身爲評論者,會不會太快將事情定性?使我們看不到一些我們看不到的掙扎或者内心的矛盾?

在網上可以找到的《佔領立法會三小時全記錄》,很詳細,有一個記者將很多人的對話覆述出來。有一段是這樣的,有四個想死守,有一個中學生走過來說希望他們想清楚代價,即刻被人罵:你是不是在散播失敗主義?中學生說:「我不是叫大家走,我只是希望大家想清楚。」有人罵:「你叫人想清楚,和叫人家走有什麽區別呢?」也有人說:「他們都想清楚了,各自有各自的選擇,你是不是來搞分化呀?」中學生就説:「叫人走就是搞分化了嗎?」這是我的引述。如果我相信這段對話是真的發生過的話,我們可以看到他們不是一致的,所以我也猶豫,可不可以不要這麽快就評價佔領立法會是什麽,可否先看清楚他們到底在想什麼。

我再想說一點就是,其實這位中學生所講的話,當我聽到他説的話時,我有些釋懷,發現了原來我也不是很老,我的思想和一位中學生也相差不是太遠。大家想一想,這位中學生讓大家想清楚代價,和毛孟靜當天在外面和衝擊者說請他想清楚代價,其實有什麽區別呢?我們先假設他們都是善意的,先不要說毛是政客。强調的就是,我們在對待策略上意見不同的人時,可否寬容一些呢?這是其中一個我想帶出的重點。

我常聽到一個説法,年輕人就是衝的,老的就在外面幫忙圍吧,其實我們把他們單一化了,他們是會想代價的,而希望大家最後選擇撤離。起碼除了那四個以外,大家都選擇撤離。爲什麽決定撤離呢?這肯定是一個策略上的思考。現在回過頭來看,佔領之後的幾天,有的朋友對於衝擊和佔領是到了一個杜絕對此任何程度上的批評和質疑,我覺得這個風氣是不好的。我講這句話很危險,可能會被很多人罵。因爲如果我們是可以批評遊行這個策略的話,我們沒理由不可以批評衝擊。都是策略,當然付出的代價和勇氣相差很遠,但是如果不允許我們檢討任何行動的話,或者將任何行動變爲不可批評的圖騰的話,我覺得對往後的發展是無益的。

因爲我們知道行動會陸續再來,會繼續有高成本的行動,我們也需要對為此思考。甚至我想到一個很極端很極端的例子,可能真的有人自焚,我覺得是會發生的,假設政府繼續做出一些很惡劣的行爲,繼續不回應,警察繼續瘋狂打人。如果真的有自焚者出現,我會問我自己,我一定會尊重這位自焚者,因爲他有很大的勇氣,但是如果這位是我很熟悉的朋友呢,我又是不是完全可以成全,或者沒有道德上的責任呢?大家都可以思考,這是我一直在想的問題,如果真的有個朋友要去自焚,我應該怎麽辦呢?不容易回答的,很少人會説:「去吧!我支持你!」我想很少人可以做得到。

第二個問題,低成本行動和高成本行動。當時真的有佔領者認為,遊行是沒有用的,這是真實感受,我們一定要尊重。但我感覺上,又真是有人接納了這是一個正確的判斷,覺得遊行真的是沒用的,唯有衝擊。尊重他們的真實感受和如何判斷,我覺得應該分開。如果低成本行動是沒用的話,我們貼連儂牆來幹嘛呢?這表示行動上大家認爲是有意義的。

這就要問,什麽是有用,什麽是沒用?假如林鄭星期一突然説,全都撤回,釋放所有衝擊者。如果要問究竟哪一個行動是有用的?這個問題就反映出,我們經常將某一個行動割裂開來,單獨去看其有沒有用?而有沒有用的標準就是它能否令政府回應訴求,這樣看我自己覺得是沒什麼意義的。每一個行動應該有其特定的意義,所有行動加起來,才是整個運動。

例如衝擊,佔領立法會,又說一些不合大家意的話,如果你說遊行沒有令政府回應訴求的話,衝擊也沒有令政府回應訴求,但你會不會說衝擊立法會是沒用的?我想這裡沒有人會說沒用,為什麼?因為我們知道它有其他意義。例如後來會有人說重奪立法會有一個很標誌性的意義。這個意義是可以和政府有否回應訴求分開的。二百萬人遊行,即使政府沒有回應訴求,我們是不是也可以說是一個主權在民的體現呢?2二百萬人在路上,為什麼主權一定是在立法會裡,而不可以在街頭上呢?每一個行動的意義,我們可以回顧,但是不要純粹用一個標準去判斷有沒有用,即政府有沒有即時回應訴求。我覺得如果用這樣的方式,行動很難持續下去。

再帶進下一點,我們應該如何互相體諒?兄弟爬山,各自上路,或者各自修行,齊上齊落等等。在佔領之後,我身邊大部分溫和派的朋友是沒有「割席」的,泛民議員沒有割席。反而我和朋友多了一些策略上的爭論,而不是道德上的爭論。

當有衝擊出現之後,大家就很容易質疑之前的低成本行動,即是遊行等。問題來了,究竟我們是否應該用行動成本的高低去衡定行動意義的高低呢?再下一步就是,是否參加低成本行動的人就沒什麼參與呢?是否參加高成本行動的人比較值得尊敬呢?我再問一點,是否參加低成本行動的人比起參加高成本行動的人,沒那麼愛香港嗎?「愛香港」是出現在一些文宣上的,包括七月二日的民陣家書,有這句「我們可以對不同的行動手法有不同看法,但我們懇請大家,不要指責,不要割蓆。抗爭者和我們一樣、甚至比我們更愛香港這個城市。」

當我看到這句話時,我很難釋懷,前面那句沒問題,但是如果你跟我說,我沒有衝擊所以我是不及衝擊者愛香港,我就很難釋懷。你在一個公開的文宣上這樣判斷,這是否否定了所有參加二百萬人遊行的人對香港的愛呢?我覺得這個比較有什麼意義?

另外有一些質問或質疑,兄弟爬山的意思是,你有你做,他有他做,大家都是為香港好,所以無論高成本還是低成本,抗爭者都是平等的。當然參加高成本行動的人的勇氣肯定比參加低成本行動的人要高,可能真的值得更加尊敬,但是如果真的要如此去分高低,我覺得會給人們注入一種愧疚感,「愧疚」這個詞不斷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那我應不應該愧疚呢,但這對運動是否有好處呢?

最後,真是天意,選了這個地方,塔冷通心靈書舍。大家知道什麼叫做塔冷通嗎?塔冷通是聖經時代一個很大的貨幣單位。其中有一個很著名的耶穌的比喻是這樣說的:有個有錢人要遠行,他將自己的財產交給了三個僕人,第一個有五個塔冷通,第二個有兩個,第三個有一個。第一個僕人善用這五個塔冷通,又賺到五個塔冷通回來,第二個有兩個也賺回兩個,但最後一個卻把他那個埋在地下,因為他怕虧了,於是把他埋起來。主人回來,稱讚了前兩個僕人,然後罵了最後一個僕人,罵他為什麼這麼懶惰。塔冷通的拉丁文是talentum,英文就是talent,才華的意思。解讀經書最經常會這樣說,我們各人有各自的才華和財富,有人多有人少,不要緊,最很重要是做好自己,宣講福音。我借題發揮,用在這次運動上,我把塔冷通講成是各種才能、勇氣,有人堅定些,有人聰明些,有人會寫文,有人會做設計。只擁有一個塔冷通的人是否可以嘗試去理解有五個塔冷通的人,為什麼可以衝得這麼前呢?反過來,有五個塔冷通的人是否可以寬容一些,理解只有一個塔冷通的人呢?因為他只有一個,你讓他衝那麼前,他做不到,假如他也善用他這唯一一個,又能否接納這位只有一個的呢?尊重他的工作,這才是兄弟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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