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寒
漠寒

Living in truth.

我撕了學生的作業

回溯一年的教學,最不能原諒自己的一件事便是當眾撕了同學的《文科愛好者》。

起因是總有一些同學以其他科作業太多,不完成語文作業。

於是,我在班上重申了規則。一,每個同學每學期有三次無理由不完成作業的權利;二,可以在集體提交作業的三小時前,申請免作業,即當面完成老師隨機指定的當日作業中的一道題,只要答案合理,可不做當日作業。三,任何同學都可以質疑作業及作業量的合理性,只要理由有理有據,就可取消佈置的作業。

可隨著時間的後移,作業完成情況仍時好時壞,那幾次尤其糟糕。

我認為必須給同學們一個教訓。我向沒有這個煩惱的同事請教,她說,剛開學時,當眾撕了未完成作業的學生的練習冊,一下就順暢了。

我當即覺得那確實不失為一個方法。立即就把有三次未達標的作業選出來,在第二天上課時,讓他們告訴我一個理由,沒有理由的,就當著全班的面撕掉他們未完成的部分,冷酷地說:“既然不願意做,那就不做。”

晚上回家路上,我還發了條朋友圈,說撕,撕得再響些。

可下了車,孩子低著頭來拿書的情景不斷撞擊著我,我開始懷疑這麼做真的妥當嗎;我是不是濫用了教師的權利,在羞辱孩子;有沒有不折損學生尊嚴,解決作業問題的方式?

這些反問折磨著我,一晚輾轉反側,難以入眠。

我必須承認,我佈置作業,並不完全出於必要,百分之六十的是我頂不住教學組的壓力。


開學前兩個月,我按照必要性和實際情況,對《文科愛好者》進行選做。教學組長幾次在教研會上友好提醒我,要麼按量完成作業的佈置,要麼拿出成績來證明選做的合理性。

因為價值觀的不穩定,和抗壓能力的不足,我妥協了。我把焦慮轉嫁給孩子們,讓他們來承擔後果。這很可恥。

另外,作為任課教師,佈置的作業多次不能得到學生的配合,首先需要反思的難道不是我的能力和方法有問題嗎?

在作業問題上,我顯然是用單一的標準在衡量和要求學生。可事實上,每個孩子的具體情況相差甚遠,我佈置的作業的難度和量並不適合每一個學生。既然不適合某些學生,那麼要求這部分學生必須完成就是錯誤的。

可在錯誤是我造成的情況下,竟然還當眾撕同學的練習冊,給他們施加壓力,以羞辱等方式來予以懲罰,其實質就是在戕害他們。

再者,雖然我給出了不寫、延時完成和減少作業量的方式,但實際上來申請的都是擅長語文的同學。不擅長或不喜歡此科目的學生,在作業問題上並沒有得到改善。

以往我把這歸咎於,個體對自己的不負責,但我不是老師嗎,我的職責之一不正是促進學生成長嗎?而且我以給出了方式為藉口,不思考不面對不解決,我作業佈置方式不合理的事實,完全推脫了自己應負的責任。

還有,雖然我在撕練習冊前給了同學申辯的機會,且自以為詢問的態度是友善的,但我要孩子當眾回答,本身就是在施壓,孩子站起來那一刻,就是在遭受羞辱。

所以如果我設身處地地為孩子思考,真正尊重、理解他們;如果孩子剛開始未完成作業時,我選擇私下裡和他聊一聊,聽一聽他的想法,一起尋找並制定、踐行適合他的方法;如果我有穩定的三觀,能頂得住教學組的壓力,能立即分辨教學方式的利弊。不說問題一定會解決,可至少不會傷害同學的自尊。

帶著這種歉意,也帶著零食,第二天我向兩個班的同學道歉。希望能得到他們的原諒,也希望以後但凡我有做得不對的地方,他們能以自己喜歡的方式提出來。

同時,我也好奇同學們當時為什麼沒有指出我的過分。

兩個班的孩子都說,小學的老師也撕過同學本子,他們覺得這很正常。還說即使心裡覺得不對,也不敢真的告訴老師,因為老師都是「我就是對的」。

為了防止這樣的事再發生,我們開了個討論會——究竟怎樣才是被羞辱,怎樣才能限制教師權利,以及怎樣自我保護。

最後得出結論,與老師互動中,感覺到不舒適,就可以向老師提出。在和老師溝通無效,或不願意與當事老師溝通的情況下,可以找信任的老師;書面或當面向校長、年級組長反映情況;向家長尋求幫助;必要時可以帶錄音筆進校、寫文章公開發表;情況嚴重時可以報警等等。

做一個老師,我真的要很小心,常反省才行,不然很容易戕害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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