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九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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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河山淚 誰言天地寬

从两岸法理的角度来看 大陆东北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主权领土

标题所给出的结论是从以下两个问题的解答中得出的。

  1. 中华民国对东北地区是否具有统治合法性。换句话说根据主权在民原则,当年尚在大陆的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东北地区是否得到了东北地区人民的投票授权。
  2. 在两岸一中的前提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仅对于东北地区的统治具备法理基础。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也就是中华民国政府对东北地区是否具备合法性。

国民政府在大陆时期的法统其实是来源于1946年的制宪国民大会以及1947年的首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这两场跟政权合法性息息相关的选举活动都是在国民政府大陆统治时期展开的。

非常阴差阳错的是,由于国共内战局势演变的缘故,1947年11月所举行的国代选举,在东北地区并未开展。由于当时多数地区被中共所占据,导致国府无法在东北划分选区,多数县市更无法开展相关的选务活动,绝大多数东北民众并没有参加本次选举。这便意味着东北地区民众,对于这次选举产生出的各地国大代表,以及由这些国大代表隔年也就是1948年所代议选举产生出的代表当时全中国统治合法性的中华民国第一届中央政府(总统蒋中正,副总统李宗仁),未予以承认及授权。从主权在民以及宪政角度来说,从那时开始,东北绝大部分地区就已经不属于中华民国政府了。

1947年第一届国大选举投票日前后国共内战局势,可以看出东北绝大部分地区都被中共控制,无法举行投票,无法授予国府统治合法性。

而由于国共内战持续恶化,国府节节败退,最终于民国38年败退台湾,1947年选举出来的这一批国大代表也随国府一同赴台。在之后长达40多年的时间里,这批老国大代表们代表着中华民国政府对大陆地区的法统,继续运作,继续选举产生出台湾方面认为代表中国的合法政府及领导人。而在这40多年里,中华民国部分宪法条文被冻结,动员戡乱条例开始实行,国大选举停止。而大陆政权也已更迭,中共掌握政权,即便台湾方面继续实行国大选举,东北地区民众也不可能参与其中。

故而对于存在于今天的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政府来说,东北如同外蒙古一样,从47年开始就完全丧失与国民政府任何法理上的联系。

经由1947年国大代表选举产生出的第一届中华民国政府总统及副总统就职典礼,总统蒋中正发表就职感言。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即在两岸一中的前提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否仅对于东北地区的统治具备法理基础。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搞清楚中共在1949年北京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到底在中国历史中是个什么性质的政治实体?简单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中华民国,到底是一个国家内部前后两个政权的更替,类似国民政府取代北洋政府,属于继承中华民国政府在大陆的统治权,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的是一个全新的中国法统,与之前的中华民国不存在法理上的连续性,即从中华民国中独立出来,组建一个新国家?

由于中共本身不承认1947年所国民大会产生的法统,而另立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民意机关,另外更改国号国旗国歌等,从法理上来看,似乎是产生了一个和之前国民政府完全无关的新法统。即所谓的新中国。但是时至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完全控制了中国大陆,但并未彻底推翻中华民国,亦未真正完成所谓改朝换代。那么只要中华民国政府存在一天,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非法政府。但这里有一个地区是例外,就是东北地区。

为什么说东北地区是例外呢?在第一个问题中已经论述,中华民国政府本就对东北地区不曾拥有过统治合法性,那么作为中国大陆领土上产生的新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填补了这块法理的真空,也就事实上拥有了对东北地区的法统。简单来说,旧政府不曾拥有过东北的统治合法性,其合法性变自然顺延给了新政府。

故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中华民国的存在,对于除东北以外的所有地区都存在宪政危机(两个中国),唯独在东北地区不存在。

也就得出了标题所给出的结论:从两岸法理的角度来看,大陆东北地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主权领土。

东北地区或者满洲地区在历史上无论在张学良时期、日治时期以及国共内战时期,都未曾与中华民国南京政府、重庆政府以及迁台后的国民政府产生过丝毫的法理联系。

另外,抛开台湾深绿阵营的台湾主权未定论的论述,即承认目前的中华民国政府对台湾的主权申诉具备充分的法理基础。由于中共建国后产生的新的中央人民政府并没有参与决定战后秩序的开罗会议和签署波斯坦宣言。亦没有参与旧金山合约的签订,那么对于新法统范围应该包括台湾这一论述也是完全无效的。换句话说,只有继承中华民国在大陆时期的完整法统,将民国38年内战结果看做一个中国内部两个政权的更替,不涉及法统重造,才能名正言顺的取得当时中华民国政府在台湾地区的合法性。针对这部分的讨论和研究两岸已经很多了。不再赘言。

最后可能有人会认为,中共在大陆开展的人大代表选举和政协委员选举,所产生出来的国家领导人和中央政府,就能代表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除东北以外地区所产生的宪政危机。其实这一说法是非常不正确的。在两岸一中的前提下,人大及政协选举并不涉及合法性问题,也并不能解决除东北地区以外中国各地的归属问题,只涉及大陆治权问题。类似日本在冲绳所举行的地方选举和中央选举,无论选出多少名冲绳本地议员进入国会,都不会影响冲绳也就是琉球主权未定这一法理事实。而想要改变目前两岸的法理问题,除了战争或签订主权转移条约之外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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