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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 The CC0 — METAIP元宇宙原生商业版权模式

METAIP- 超越CC0

1. 八月,NFT 的新热点

2022年8月1日,著名的加密艺术家大佬XCOPY宣布“all in CC0”(2022年3月,XCOPY创作的加密艺术 NFT《Death Dip》在 SuperRare 以 1000ETH 售出),表示将其所有作品开放CC0 。

2022年8月5日,著名的NFT项目月鸟Moonbirds创始人Kevin Rose在社交媒体推特上公开宣布,将Moonbirds NFT转为「CC0模式」,并成立MoonbirdsDAO,在两位加密行业先锋项目前赴后继开放CC0之后,很有必要了解一下CC0是什么以及NFT的商业授权模式。

「CC」是 Creative Commons(知识共享)的简称,「0」则代表无版权。因此,CC0 NFT泛指没有版权限制的NFT。创作者放弃了凝集于NFT作品中的一切版权,将其贡献至公共领域,任何人无需购买或持有该NFT,外界可自由将NFT作品用于商业或非商业用途及再创作等。

Moonbirds此举无疑为自身NFT的再创性打开了空间,但它突然的开放态度反而引起该NFT收藏人和持有者的不满。第一,这一想法并没有向社区征询建议,属于开发方自行决定,有违区块链的社区精神;第二,有不少用户最初选择购买Moonbirds NFT,原本是指望开发方通过运营给该NFT资产赋能。

尽管用户不太理解,但业界的创业者和资本似乎正在形成倡导NFT开放版权的趋势,这从近期加密领域关注CC0 NFT的声音即可见一斑。

2. CC0 重装上阵

  1. 什么是CC0

无论著作权人是否在意其版权,各国版权法基本都会默认给作品赋予法律层面的版权保护。而专门为了绕开这种刻板的法律,2001年在美国斯坦福大学成立的一个知识共享组织 — — CC(Creative Commons),以“直面日益增长的版权法限制,促进参与性文化中的知识共享”为目的,通过提供一系列标准化的CC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以及进入公共领域的工具(public domain tools)帮助著作权人更好地进行知识、创意的共享。

(CC0协议图标)

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使用6种标准化的CC协议(分别为CC BY、CCBY-SA、CC BY-ND、CC BY-NC、CC BY-NC-SA、CC BY-NC-ND)来声明其仅保留作品上的部分著作权或邻接权,以便在特定条件和用途下允许公众对其作品自由使用。该协议可应⽤于⽂字、图⽚、⾳乐以及软件等。

而与上述6种CC协议不同的是,CC0协议“Creative Commons Zero (免费知识共享)”则代表著作权人通过法律文本声明,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并且在不违反任何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放弃在法律意义上的作品的全部版权,使其作品进入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这将使得任何人都能自由地对作品进行商用或者二次创作。它体现了“不保留任何权利(No Rights Reserved)”,这与每个网页页脚所附的“保留所有权利(ALL Rights Reserved)”的免责条款截然相反。

2. CC0的司法实践解析

(摘自Creative Commons CC0 1.0 通用)

以中国为例,结合《著作权法》的司法实践来看,在中国大陆的法律语境下,无论是项目方还是Holder并不能当然地将CC0协议视为著作权人完全放弃所有版权权益。CC0协议仅仅是一个国际通行的声明工具,其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域内能够达到的效力是不同的。这也是其法律文本中提到“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并且在不违反任何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声明人在此公开地、完全地、永久地、不可撤销地并且无条件地放弃和让渡其对本作品的所有著作权、相关权利及任何相关的已知或未知的(包括现存的和未来的)权利主张或诉讼请求(“权利放弃”)”的原因。

也就是说,CC0协议的行使是以不违反版权相关法律为前提的,以中国大陆地区为例,由于著作权法中仅规定著作权人能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让,事实上不允许对人身权进行转让或放弃,因此在我国大陆地区的CC0协议是无法达到放弃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的法律效果的。

用大白话讲所谓CC0,是著作权人⽤⼀种通⽤协议⽅式告诉⼤家我放弃了版权,我放弃的版权进⼊了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所有⼈可以⾃由使⽤。但是CC0也明确表示著作权人的商标权或专利权,或者其尚未提及的权利并不意味着随着CC0的声明的做出⽽必然放弃、进⼊公共领域。这点需要十分注意,这也是Kevin Rose后续要成立Moonbirds DAO的原因之一。

(Kevin Rose Twitter)

3. CC0的重装上阵

为什么NFT项目在当下开始尝试CC0开放版权?

有观点认为,NFT开始向CC0转向,不仅是因为突然有了成功案例,而是当下加密市场环境的倒逼。主要面向C端的NFT市场开始感受到熊市的寒冷,进入加密市场的新增资金在减少, NFT市场交易量和用户参与度都在下降,红利期正在结束,新项目也陷入了「重复造轮子」的困境,毫无新意。

NFT项目想要在存量市场的搏杀中分一杯羹,需要改变销售NFT的运营思路。而NFT的优点之一是可编程,有这样的属性,闭门造车远不如让大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集思广益。无需购买的开放版权模式可能会损失NFT的销售额,但通过开放版权CC0尝试激活外部的创造力给项目带来新机会却是廉价而且快速的捷径,我们看到MoonBirds正在尝试这个途径。并且成功引起当前沉寂市场的注意力。

3. NFT商业授权模式一览

目前NFT市场上的主流商业授权分为以下四种,从开放程度从上到下依次排列:

(1)CC0项目 — — Mfers:任何人可以任意使用

Mfers是由艺术创作者Sartoshi手绘而成的PFP(头像类)10k项目,其画风是极简的火柴人形象。Sartoshi并没有提及太多CC0,也没有发什么fancy的声明,只在mint的时候发了下面一段话,这很Mfer。

发布之后,Sartoshi推动了一阵子,让社区为所欲为,Mfers社区在holder们以及社区成员的带领下蓬勃发展,他们拥有自己的Mfer,但没有人拥有 IP。Sartoshi在他的《What are Mfers》中写道:“Ta设想的Mfers世界里,我们都是Mfers。”这一简单直白的口号,迎合了现代互联网时代芸芸众生所共鸣的价值态度,再加上开放CC0的机制,让这个共鸣不只限定在holder及社区成员,而是辐射到整个Web3世界。

(2)有限商业授权项目 — — BAYC(无聊猿):必须是NFT holder才可以拿去商用

无聊猿BAYC的鼎鼎大名不必多说,近年来, 国内诸多品牌方纷纷购买了BAYC的头像来做自身的品牌营销以及商业推广,如运动品牌李宁购买了无聊猿BAYC系列的第#4102号头像打造运动服装周边联名、头号藏品数藏平台购买了第#5513号头像推出“中国版”的无聊猿系列数字藏品BATC等等。

上述商业行为都是基于BAYC官网上的商业授权条款:“商业用途:在您继续遵守这些条款的前提下,Yuga Labs LLC授予您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复制和展示所购藏品的无限许可,并创建基于该藏品的衍生品(“商业用途”)。”

(BAYC官网)

不要小看上面简单的授权条款,这些条款背后为holder后续的商业开发释放出了巨大空间,holder可以借助无聊猿广为人知的形象IP从事众多商业化行为,对于holder和无聊猿IP本身都是双赢之举。无聊猿IP通过发行NFT,以及开放版权共享的方式,让每一个拥有无聊猿NFT的人都可以帮助进行IP的衍生和价值变现,极快提升了IP的价值发展速度。

(3)无商业授权项目 — — CryptoPunk(加密庞克):无商业授权,Holder也不可以商用

Larva Labs创建的朋克像素头像CryptoPunks系列一直是NFT市场的龙头项目,加密爱好者们抢购这一系列的NFT,将之设置为个人社交头像,以此标榜着自己的加密社区性,这意味着,CryptoPunks的持有者对该NFT有所有权。

火爆的时候,很少有人计较过“我能否对CryptoPunks进行再创作或者商业化”。直到2021年底,Larva Labs以「侵犯著作权」为名,向OpenSea提出下架多个衍生项目的要求。其中,最著名的「侵权」衍生NFT项目为CryptoPhunks。在命名上,这个项目比CryptoPunks多了一个「h」,头像的视觉内容则是将原版的像素头像们左右颠倒,项目整体像是原版的山寨。

Larva Labs的下架要求最终得到了OpenSea的满足,但这也留下一个疑问:CryptoPunks的所谓版权到底包含哪些?该项目此前从未对外明确,似乎默认版权归发行方所有、所用,Holder持有人不具备商业使用权。

2021年8月,Larva Labs与好莱坞代理机构UTA(United Talent Agency)签署代理协议。这个合作透露出,CryptoPunks一直在寻求与电影、电视、视频游戏和其他娱乐平台的版权合作机会,试图从B端获得收益。外界猜测,这是Larva Labs一直不愿向NFT持有者授予类似商业许可的原因。

此事件真正引发NFT藏家注意到CryptoPunks版权问题,并激起了CryptoPunks持有者的愤怒:“我们投资了你的NFT,你已经从我这儿赚了钱,但你似乎不打算把回报分我一部分,这不符合「价值回归用户」的Web3精神”。

直到2022年3月,无聊猿的开发方 Yuga Labs 公司收购了CryptoPunks,宣布开放该像素头像NFT系列的商业版权,这个加密朋克CryptoPunk系列的版权至此终于明晰。

4. CC0向左、BAYC向右

1. 对CC0的质疑

Moonbirds在成立初期没有对版权情况明说,直到2022年8月5日,项目的联合创始人Kevin Rose公开宣布,Moonbirds和 Moonbirds Oddities系列NFT将转为有CC0许可的项目,支持公共世界中的任何人来创建和衍生新项目。

半路转向CC0的Moonbirds引起NFT Holder持有用户的不满。

有人表示,当初以高溢价购买Moonbirds NFT,是因为看重背后PROOF公司的实力,期待未来团队给「月鸟」赋能,如今转向CC0将会稀释IP价值。也有人猜测,把项目版权贡献给公共领域可能意味着PROOF团队的退出,团队光环不再,Moonbirds 的价值就需要重新评估,那么当初因团队背景选择购买的用户的利益谁来保护?

有人质疑月鸟的CC0转向,本质是一次廉价的蹭热点尝试。对于用户的疑问,PROOF官方尚未做出回应。

2. BAYC 版权模式陷阱

需要强调大家注意的是,BAYC版权虽然对Holder持有者开放,但有一个明显的限制:仅开放Houlder基于自己购买的NFT本身进行创作和开发衍生品,不向Holder分享与开放BAYC品牌名称和标识使用权益

举例说明,中国李宁购买了BAYC #4102 NFT,中国李宁只能使用#4102的无聊猿形象,可以把#4102 无聊猿图像印在T恤、帽子、鞋子上商用,但不能更改或再创作该猿猴形象。中国李宁只能在衣服上标注「BAYC#4102」或者「#4102」这个编号,而不能直接使用BAYC系列的品牌logo和名称。

可见,BAYC NFT的Holder持有人只能基于所购买的某个无聊猿形象进行衍生品的开发,NFT的IP属性不对外开放,这样限制了BAYC更多的使用场景,比如在元宇宙中与其他NFT的交互,并且开发方与Holder的利益并不一致, 作为购买者,Holder 无法享有NFT整体IP的权益增值。如果市场爆发出这样的需求,这就需要NFT开发者开放更多的权利属性。

BAYC们更像是一个「PGC品牌」,由专业的项目方负责输出,或引导用户输出NFT相关内容。官方主导项目路线发展,定期回报最新进展,以此来打造一个NFT的IP品牌。

CC0类NFT项目更像是一个「UGC平台」,由用户主导或输出NFT内容,NFT项目方提供基础的元素组件或理念,用户可以根据自己所需自建内容。比如,用户可以建立一个DAO组织来共建项目生态,或者基于NFT衍生一个新游戏或实物等。CC0类NFT项目放弃了IP所有权,让每个用户都有机会参与这个IP创作,此时的NFT项目更像一个生态孵化器。

3. 第三种选择?

除了版权完全开放的CC0, 有限开放的BAYCs(NFT品牌名称和品牌使用权不向Holder开放), 是否有第三种版权模式选择,既能给予全球持有人足够的权益分享,也能让版权开发方有持续动力创新的元宇宙IP模式呢,我们假定它叫METAIP,会是什么样子呢?

5. METAIPの崛起 — 元宇宙原生IP版权

谁抢占了未来元宇宙数字文化品牌影响力的王座,谁就拥有未来元宇宙数字世界流行文化、时尚潮牌的定义权与话语权,全球领先的数字企业已经展开一场无声的暗战,争夺元宇宙IP品牌高地已经迫在眉睫

有没有比BAYC 更开放,比CC0 更能代表持有人权益的新一代基于智能合约的数字版权IP模式呢,我们查找了市面上所有的元宇宙IP类项目, 发现“DragonCapsule 龙胶囊” 发布的元宇宙原生MetaIP 去中心化版权协议是一个很好的创新, 通过WEB3.0 全球标准 ERC721绑定了持有人的MetaIP的数字权益,并向Holder分享与开放了NFT品牌名称和标识使用权益,以NFT为载体实现了元宇宙IP的数字确权和可流动的数字IP

DragonCapsule applies METAIP license

如果说BAYC们是「PGC模式」、Mfers所属的CC0类NFT项目是「UGC模式」,龙胶囊属于的 MetaIP 类项目则是「PGC+UGC模式」,MetaIP兼有前二者所长,MetaIP模式不但让全球Holder参与到IP的创作推广中来,同时保护了开发者持续创新推动项目前进的驱动力,它很好的融合了Holder和开发者双方的共同利益,完美实现了基于DAO的共创力和共享力。

MetaIP(元宇宙原生去中心化版权协议)不但对Holder持有者开放所购买NFT版权,并且向Holder分享与开放了NFT品牌名称和标识使用权益。MetaIP 通过关联的NFT作品来实现其数字资产的确权,是分享其MetaIP权利和权益的数字凭证,也是NFT品牌关联的DAO治理的数字凭证。

DragonCapsule 龙胶囊是全球第一个应用METAIP协议的NFT品牌作品集,首次开放了品牌名称和标识使用权益,并与全球Holder实现了权益共享。MetaIP赋予的数字权益证明与社交身份的绑定, 带来了Web3.0 SocialFi的全面革新,社交价值得以具象化体现,并可以在现实世界中行使IP权益、在NFT市场流通变现。

MetaIP 利用区块链技术与NFT标准实现的无法伪造篡改与独一无二的特性,不仅适用于数字资产的确权,更使其成为元宇宙原生Metat IP数字权益的完美载体,随着Meta IP的成长而具有无限的升值空间。MetaIP 还可以通过DAO的治理形式,构建全球化的IP协作与公平透明的数字经济共享模型,促进跨区域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去中心化协议和基于DAO的新兴实体可能会重塑文化和IP的一切,从如何构建IP到人们如何沟通和创建社区。

6. 结语:元宇宙需要自己的原生版权模式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NFT承载的绝不仅仅是通过AI工具简单拼凑元素而生成的N张小图片,把NFT定位于数字艺术品/数字藏品是一种极大的谬误,NFT是一种拥有无限可能的智能数据容器,元宇宙原生IP版权和IP产权是其可能的杀手应用之一。

NFT项目方通过各种创新IP授权形式赋予holder、社区成员的一系列权益(包括NFT头像的改编、二次创作,以及衍生开发、DAO身份数字凭证等),带动holder、社区人员的二度创作,增强NFT项目的可玩性和叙事性、应用性,打造强社区共识和产生实际价值,这才是Web3世界想要看到的。

MetaIP 去中心化版权协议

元宇宙原生IP版权MetaIP的出现,是人类社会数字化发展与Web3.0变革浪潮的一部分,我们无法预测变革的范围,也无法预测它将如何重塑文化。当下的早期阶段,还不知道什么因素会成为催化密码,这些催化剂可能是技术、监管或文化。也还不清楚这种转变会来自利益分配方式的革新,还是来自区块链支持的去中心化范式应用 — — 但其必将带来深远的影响和意义。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MetaIP、CC0、BAYC以及各种创新IP授权模式的引入下,区块链技术和NFT将大大提高IP的流通性和合作的效率,改变传统IP本身的创作和衍生方式,只有真正将NFT的技术特性应用到切实的商业经济和现实场景中,才是规范NFT市场与促进数字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正途

Refercence (参考):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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