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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翻译运动:盎撒法官会在乎汉人被告的证言吗?

这段时间,海外华人圈子里有一个小热点,就是所谓的 “大翻译运动”。 可能我们汉之声的许多读者也已经听说了这个事情,但应该也有人不太清楚,我这里再稍微介绍两句。所谓的大翻译运动,就是在俄乌战争爆发以后,一些海外华人将中国大陆互联网上的 “收留乌克兰美少女”和一些无脑支持俄国的言论收集起来,翻译成各国语言在网络上进行宣传。根据该运动的发起者自己的介绍,他发起这个运动的目的,是为了告诉全世界:中国人并不是如其官方宣传中所说的那样“热情、好客、善良”,而是骄傲自大、残忍嗜血、民粹主义盛行、毫无同情心的弗兰肯斯坦。并且还提出要求,“希望全世界身具华人血统的人们能够脱离这种负面的情绪,真正和文明社会融为一体,为自己的愚昧而感到羞耻。”

中国人到底是温柔善良还是野蛮残暴,这个我姑且不评价,但是能说出“文明世界的人们是具备逻辑思考能力的,会将个人与群体区分来看待,只要我们的个人行为表现出较高的文明程度,那么其他国家的人会非常乐意与我们交往”这种话,他还是把我逗乐了。

民族认同是一种双向的过程,当你抛弃了原有的民族共同体,为了加入一个其他的民族共同体而递交投名状的时候,对方实际上也在对你的资格进行审视,民族共同体边界的三大要素,语言和共同历史记忆其实还比较容易伪造。举例来说,通过刻苦的学习,李仲敬阿姨和师老党吏博士们可以说标准的美式英语,熟知美利坚自五月花号以来的一切昭昭天命,但是他们不能把自己的脸变成一张盎撒人的脸——汉人或许会觉得他们已经不是汉人了,但是盎撒人一看就知道他们绝对不是盎撒人。这也是建立和统治美国的盎撒人在内心深处绝不可能认同黑人、拉丁人、阿拉伯人和亚裔属于自己同一份子的根源。你以为自己只要能温良恭俭让就可以被文明世界接受了,殊不知在文明世界看来你这张脸就代表了中国,最后被推下地铁活活碾死的那个还是你。

很多自由派天天都在讨论“脱脂”,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你最多也就是做到“脱糠”,而且在我看来这些人里大多数也只是肉体脱糠,距离精神脱糠还差得远。很多人总是觉得,自己受委屈了,肯定还是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好,下次好好表现就行了,老师(上帝)总归是公平的,只要我的努力被大家看到了,肯定会补偿我的——可是你有没有考虑过,是不是“按闹分配”才是世界的本质呢?你觉得盎撒人的日不落江山是一刀一枪砍出来的还是“表现出较高的文明程度”之后上帝送来的?为什么已经到了自由世界、文明国家了,黑人社区每天的主题是“金钱、暴力、性”却还能被捧起来保护,亚洲人谨小慎微天天做自我反思结果依旧是边缘族群?是因为黑人刀把子更硬还是因为黑人更能够“表现出较高的文明程度”。想不明白这个事,你就永远脱不了糠。

其实我也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至少我肯定不反对自由主义,但是我感觉华语圈的自由主义者,不管是居住在大陆的还是居住在海外的,可能脑子或多或少都有些大病。他们把自由主义当成一种个人主义了,其实恰恰相反,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共同体主义,当专制力量试图进一步扩张的时候,他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就是拆毁各种小共同体呀,比如包山楚简《集箸言》简7—8中记载,某族后代“墨”的家族有四名家臣,其中只有一个叫“庚”的人在“司马徒书之”的国家劳役登记中,其他人则没有。从秦国的角度看,你们这些团团伙伙竟然让我没法把所有人榨取出来去当劳动力,简直太可恶了。所以云梦秦简《语书》中,秦派去的太守腾大骂当地楚人这是“恶俗”,搞得“今法律令已具矣,而吏民莫用”,造成为了实行专制主义而制定的秦国法律的效率大打折扣。这样的事情在整个人类的历史上屡见不鲜,为什么呢?因为专制喜欢个人主义,每一个个体人都像原子一样互不联涉,社会像一滩流沙一般的松软,这才能方便控制的呀。

反过来讲,个体人的自由是需要共同体的保护的。众所周知,现代西方各国的自由民主制度追根溯源是中世纪的盎格鲁萨克逊民族的发明,然而如果你去看盎撒人的自由主义原典,也就是著名的《1215自由大宪章》,他就是一个规定了贵族,王权,平民各自的位置,各自的权利义务的东西。无地王约翰即位以后,英格兰在大陆上与法国的战斗连战连败,诺曼底、安茹、曼恩、都兰等公国和伯国相继易主,在这种情况下,约翰王为了能够让战争继续下去,开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违反盎撒的封建主义传统,大肆加税,搜刮继承金、协助金、盾牌钱等,并直接没收封臣的地产,对商人和市民也想尽办法敲诈勒索。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的封建贵族联合教会和市民阶级,在用武力击破了拥王军之后,于1215年在伦敦强迫约翰王签署了自由主义的原典《 Magna Carta 》,这是集体行动集体斗争的结果,不可能是一滩流沙个人主义的结果。有些人可能还会试图抬杠,说你看,今天的西方思想家,也认为“西方的成功”是个人主义的结果呀——但我们最好注意,这里的个人主义,指的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不是“个人不用对社群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世纪的苏联曾经出现过一个叫索尔仁尼琴的作家,他是著名的《古拉格群岛》的作者,被誉为“俄罗斯的良心”。这个人在苏联的时候曾因为言论不敬罪被关进古拉格劳改营八年,后来赫鲁晓夫上台全面否定斯大林,他才有机会放出来,后来他继续写作讽刺小说,在勃列日涅夫一朝又不见容于当局,被驱逐出境。西方自由世界对此如获至宝,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极佳的反苏宣传材料——一个被苏联宣判有罪的诺贝尔奖得主。按照一般人的思维惯性,他应该要对美国、对盎撒人、对北约国家大唱赞歌了吧?恰恰相反,他在一次受邀出席哈佛大学的毕业典礼上指出,美国和苏联其实是一丘之貉,搞得美国人难堪无比。

在索尔仁尼琴看来,美苏两国都不是民族国家,都是意识形态挂帅的国家(冷战时期的美国),因此这两者之间五十步笑百步,本质区别不大。他心目中的理想国,是一个自由而独立的俄罗斯民族国家。实际上对于我们汉人而言,相比于索尔仁尼琴,我们有一个更熟悉的人物,那就是钱穆钱宾四先生,不过一般人只知道宾四先生“一生为故国招魂”,是民族主义者;不知道他的一生也在坚定地反对极权主义,并不会钱穆把钱穆也算是自由主义者,但在我看来这两人其实是一类人, 自由主义的底色 是民族主义 。而今天的华语圈所有“自由主义者”,加起来也比不过这两位先生其中的任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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