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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论和清帝退位诏书——荒谬的继承满清法理论

如果辛亥革命晚了八年,那汉人或许对边疆土地的占有(指西藏和西域)可能比较危险,但正好赶在之前,所以没问题。正因为roc是汉人的民族国家,汉人占压倒性优势,所以roc才不至于和奥匈一样在民族自决浪潮中瓦解。而满清那顶“掠夺来的皇冠”,连正牌哈布斯堡的皇冠都落地了,满清的皇冠又有什么用呢?

#汉之声

我一直认为津津乐道于什么“威斯特法利亚体系”,“roc继承满清法理”,“roc不承认满清法理就会得不到国际社会承认,天下共诛之”的人可能智力出了问题,毕竟搞不清楚基本时间问题的人一般被认为是残疾。

先科普几个基本常识。1,roc建立于1912年。2,威斯特法利亚体系建立于1648年。3,一战结束于1918年。4,国际联盟成立于1920年。这四点非常重要。实际上你只要看到这四个时间点,你基本上可以明白法理论的荒谬了。

下面开始正式回答问题:

1,威斯特法利亚体系是干啥的?

威斯特法利亚体系是30年战争结束的时候欧洲国家签的条约,规定了各国主权平等的原则,完了。威斯特法利亚体系有没有规定侵略不合法,诉诸战争不合法?没有。那么各国领土变动怎么样会被承认?答签了条约就行。威斯特法利亚体系下诉诸战争是合法的,合法的,合法的!重要的意思说三遍。

很简单的例子,1740年的西里西亚战争,普鲁士对西里西亚有法理吗?没有。那普鲁士靠啥战争借口?反对玛利亚特雷莎继承神罗皇位。这个战争借口和西里西亚有关系吗?没有。普鲁士怎么得到的西里西亚?打败了奥地利,奥地利签协议换普鲁士退出战争。然后普鲁士对西里西亚的占领被国际社会承认了吗?承认了。完成领土变更了吗?完成了。

再举个简单的例子,1894日清战争,结果是满清向日本割让辽东半岛和台湾。请问日本对辽东半岛和台湾有法理吗?没有。那日本靠啥呢?拳头大,打赢了,签了协议,领土变更就完成了(当然干涉还辽是另一码事)。

奇了怪了,请问国际秩序在1894-1912的18年间发生了怎么样的变化,怎么民国那时候就要先“承认满清法理和合法性”,然后才能索取满清领土(如果有的话)了?我暂且蒙在鼓里。

2,禁止各国用战争手段解决问题是什么时候变成国际法的?

1920国际联盟成立以后宣布诉诸战争非法。

那在此之前呢?合法,任何国家只要宣战—逼对方签了协议投降,领土变更就合法。

民国哪一年成立的?1912。

所以?

3,清帝退位诏书有用吗?

没用,因为满清垮台前只剩下了北京城和北洋控制的几个省。严格来说清帝退位诏书可以认为是满清对民国的无条件投降书—但没有也无所谓,等革命军打到北京照样能签。

关键问题是,退位诏书只是个投降书嘛。如果日本死活不签无条件投降协议,二战就不会结束么?没这个道理。

还有就是,民国的建立是汉人控制下的各省宣布独立,然后联合建国的产物。随着各省独立并建立民国,满清已经失去了对这些地方的主权。而其他“实质独立”的地方,比如蒙古,西藏,新疆等,满清哪怕想“代替”当地政权和人把主权转移给民国也是行不通的,还得民国自己打过去逼对方服从(如徐树铮和外蒙)民国声索对方半独立,拖到解决为止(西藏)或者当地民众民族自决加入民国(东北),满清越俎代庖是没用的。为什么没用,回头看第一问。

4,民族自决是怎么回事?

民族自决是威尔逊在一战后期提出的一个民族问题处理原则,被国际社会广泛承认。民族自决核心就是住民自决,一个地区,当地人哪个民族人多,谁就能决定当地命运。

民族自决原则直接否定了中世纪的法理继承。举个例子,哈布斯堡王朝对捷克(波西米亚)的统治合理合法,历史悠久。但根据民族自决原则,只要捷克人愿意公投,然后大多数人愿意独立,那任何“法统”都拦不住。哈布斯堡对捷克统治自古以来?国际法普遍承认?都没用,顶不过捷克人一张选票。

我很纳闷,吹满清的不知道民族自决已经否定了满清的统治权么?哪怕满清当初统治藏人得到了藏人的支持,根据民族自决原则,只要日后某一天藏人决定搞个公投重新投票反对满清统治了,那满清就失去西藏主权了。

而按民族自决原则,汉人可以拿下东北,因为东北汉人是多数,投票满人投不过。实际上,按民族自决原则,满人最后不会有自己国家,因为满人在哪里都没有人口多数,蒙古人只能拥有外蒙古(因为蒙古人只在外蒙古人口多数)。

换句话说,且不说1912年的民国如何穿越时空去按民族自决原则面临“分裂”,以至于必须得靠“满清法统”才能统一的。就问一句,就算你用民族自决,那满清法理也如同哈布斯堡奥匈一样,已经被民族自决否决了,那一个已经破产的旧法如何发挥作用呢?这岂不是很搞笑么?

所以正本清源的讲,roc和满清没一分钱关系,本质上就是汉人从满清统治下独立出来各省联合建国。至于边疆各省,是roc武装征服(就在1912年以后两三年)的产物,当地的汉人人口为roc征服提供了帮助。而1920以后,秉持着民族自决原则,汉民族在边疆的移民确保了当地对roc的归属,而汉人少数的地方那些地方又打不过汉人,同时国际社会又对1920年以前汉人“征服的战利品”按照惯例承认了。如果辛亥革命晚了八年,那汉人或许对边疆土地的占有(指西藏和西域)可能比较危险,但正好赶在之前,所以没问题。正因为roc是汉人的民族国家,汉人占压倒性优势,所以roc才不至于和奥匈一样在民族自决浪潮中瓦解。而满清那顶“掠夺来的皇冠”,连正牌哈布斯堡的皇冠都落地了,满清的皇冠又有什么用呢?

作者:汉之声专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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