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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愛讀書,喜愛詩,更喜歡哪個? [大家不用困惑,我關注和拍手都是很隨性的,不用一定回拍,也不用一定回關。因為我是把追蹤作為一個個人閲讀器,不定期梳理,隨着自己的關注變化,關注再取關,取關又關注。所以不要困擾,都好,都好,大家一切都好。^_^]

譚叟

(一)

崇禎十年,譚元春(字友夏,號鵠灣,又號蓑翁)跋涉在去往京城的路上,顛簸勞累,走到長店,去京還有三十里的時候,便溘然而去。

此時天地,早已到了鼎革變動大局。這位和鐘惺并稱的詩人,十年前得到賞識,成為一省頭名,方才有此長途,客死他鄉。如今回頭想來,到底是福,抑或是禍,恐怕也是難以評論。即使讓他本人選擇,恐怕也不會輕易割捨這半生的蹭蹬求索。

一般文學史寫到晚明,總要提及「鍾譚」,將二人的主張視為對「公案派」的反動。在公安三袁之後,他們針對其風大行後的流弊,要改變這種文字淺薄的局面,另走一條路,所謂「自出手眼,别开门户」。這一不同的美學主張,堅持「幽深孤峭」,當時稱為「竟陵派」。

但後世對二人的評價,並不高,錢謙益引時人看法,「伯敬入中郎之室,而思別出奇,斤斤字句之間,欲闡古人之秘,以其道易天下,多見其不知量也。友夏別立蹊徑,特為雕刻,要其才情不奇,故失之纖,學問不厚,故失之陋,性靈不貴,故失之鬼,風雅不遒,故失之鄙,一言以蔽之,總之不讀書之病也。」

後世人評價這兩人,也往往在這種诘屈聱牙、怪字险韵中,給出一個矫揉造作的印象。

但當時流行天下,必有其緣由所在,而論斷一位詩人,往往還是要看他的創作。

(二)

只是這篇文字不是做詩評,更非寫文學史。

我提及他,只是因為一篇小文《譚叟詩引》,是譚元春為一位鄉間詩人所寫的作品小序。

這位譚叟,並無功名,其形象頗似中舉前的范進,破落後的孔乙己。但此人有超越處,便是其癡處。正是大觀園中香菱的毛病:愛作詩。

本來是靠着教教學生謀生,可這碗飯一樣不好吃,所謂前生不修,今生才當孩子王。更何況,就連這樣的謀生,也一樣不是終能維持。一旦沒有了學生,便是兩手空空而已。

文中說他:

即行吟溝塢間,稱詩里中,里中人輒笑罵之曰:「牛亦自稱作詩耶?」叟聞之大笑。

哪個朋友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情呢。我當初讀過不少作家的傳記或是創作經驗談,往往都會提及自己第一本成名作如何受到頻繁打擊,而在各個寫作班內,也總有那樣自認為天才的初學者,期待着什麽時候寫出屬於自己的大作,而且還早已備好那個精彩的筆名。

可惜,這樣的人,往往都是會收到「牛」這樣的嘲笑。

大概我看到的回憶録,就有不下三個作家,得到過類似:「趕緊找點別的工作吧,你絶不會取得成功」的評價。

所以,能夠寫下去的人,往往都是有一種癡。這種癡不在於有沒有天才,而是欲罷不能,不可遏止。踢足球的,不需要都是球星,才能下場。即使七八十歲,只要身體健康,照樣可以快樂地享受踢球的樂趣。唱歌、拉琴,乃至於模型手工,任何行當,似乎都可以忍受愛好者的參與,為什麽寫詩就不可以呢?

能換錢是一回事,不還錢,還是要寫,則是另一回事。

(三)

譚叟和譚元春的聯繫又如何呢?

兩人素不相識。

但譚元春畢竟以詩名勝,即使在自己的鄉里,也是如此。

仿彿一位小說家得到出版界的肯定,即使賣不出多少暢銷書,一樣有了地位,足以擔當評判者的身份。

這就像普魯斯特的第一卷《追憶似水年華》,要請紀德賞光一閲,而紀德的反應是極為不適應這種敘事風格,勉強看完了那著名的失眠場面,又讀完對一杯茶的細緻描繪,便覺得這本書太無聊,而退了稿。

當然,紀德對自己錯誤的判斷,事後進行了道歉。

但這位譚叟對譚元春的拜訪,卻一拖再拖,拖了三年。

與其相信譚元春自己的解釋,倒不如說是一位愛詩者自己的猶豫和彷徨,所以當他最終下定決心後,纔會向譚元春的弟弟決然拜託,「爾兄歸,為我示之」。

一切人,當無法確認自己的時候,不都是如此嗎?

一個老者,喜歡作詩,即使遇到嘲諷,仍然一笑而過,但他面對真正值得信賴的評判者的時候,卻不能不心生忐忑,而猶豫再三。

那麽譚元春對此叟之詩是如何評價呢?

(四)

反正接受請託的弟弟,對這個老頭是瞧不上的,就連那份轉送的詩卷,也是先看到紙也不好,還破破爛爛,所謂「荒荒然無全紙」,便「笑」着答應。至於這笑容到底意味着什麽,我覺着譚叟卻未必顧及,也不會在意。

好在譚元春回來的時候,他的弟弟仍然完成了承諾,將這份詩卷完整交給了他。

那麽,譚元春是遇到了一位天才詩人嗎?

結果確實不如意,這不是一個能見面就打動讀者的詩人,他沒有謫仙人的才華,更非一位埋沒鄉間的天才。

譚元春頗有耐心,并沒有像紀德那樣,讀上幾頁,再挑着看看,沒有感興趣的,就可以退稿。

他諸篇翻閲,一首一首地細讀,差的固然不予置評,但也不會半途而廢。

直到讀至《老夫病起》三詩,才有了頷首之意:

如聞其呻吟,如見其枯稿,如扶筇待老友至,如白髮妻在旁喃喃不已。人固貴自量,予雖年如叟,病如叟,不能為此奧語也。

我之不能為,正是爾之獨到處。

從此,譚元春和這位譚叟經常來往,脾氣相投,時時看到譚叟的新詩,積累到二十三首,便打算印刻成書,這也是這篇序言的來歷所在。

我其實很想讀讀這些詩,但最終沒找到,或許還有,但恐怕並不那麽容易尋得了。

從譚元春本人的評價也可以知道,他之所以願意讀,願意刻,願意寫序,其關鍵處不在於詩人的高明,或是詩歌的質量,正如他所說:

叟……聽予去取其詩,皆茫然,覺非其初意。

這位譚叟固然喜歡作詩,但卻不明白譚元春為何認為這首好,而認為那一首不好,更不懂得這些評價里,是不是真有自己想要說出的心中話。

這不就是明代版的「你個曹雪芹懂什麽《紅樓夢》?」

(五)

這篇《譚叟詩引》的結尾,仿彿傳記般,要下一個「太史公曰」。

譚居士曰:「安知古工詩者,不盡如此叟與?」

或許吧。

這就像今日之美食家,偏偏仿古做一桌宴席,然後吃得沒滋沒味,還要說:就是這個味兒。

一路下來,到了近代還有人提倡,只要在街頭安個小屋子,然後每天隔墻把路邊人的對話偷偷記録下來,就是一篇頂好頂高級的小說。

譚叟的詩是見不到的,不過譚元春倒是寫了一首詩,記述自己收到譚叟新詩。

老人咄咄良可怪,日犯天忌身猶在。越陌度阡問梅花,天意如此翁自愛。
七十老人窮寄食,好詩好友嗟無力。徙步送我沙塵去,歸向鶯聲失吟處。
(《喜譚訥庵持新詩見過予將別之入都》)

此後又寫了悼念之詞《傷譚訥庵野老》。

已老何須病,真衰即易亡。仙遊仍草屨,佳句失枯腸。
水旱癡兒力,誅求寡婦鄉。送君辭末季,地下或羲皇。
悔不生前至,親將甕牖開。焚枯煩老婦,裹飯慰兒孩。
天屢收吾侶,人多忽爾才。叩園車馬有,誰與杖秋苔?

大概如此。

詩人大於詩,便是譚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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