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散步
周作人接到別人邀請,不免為難,他的理由:
「老實說,我覺得無話可說。這里有三種因由。一,有話未必可說。二,說了未必有效。三,何況未必有話。」(《情理》)
散步對我也是如此。
想散步的時候,未必就一定可以去「散」;而散了步,也未必便得到散步的樂趣。更何況,我也未必就想散步。
人世間的事情,大多很苦,而少甘甜。佛家更認為這少有的甜,也不過是為了表現出苦的本味,而不得不有的對比。就像喜愛虐待犯人者,往往並不一味毆打,因為受苦者一旦習慣了苦痛,也便減少了苦痛的程度,因此上等的虐待,也要掌握一個度。這是人之卑劣處的一點,並不僅限於某國某族或某人。
但這總可以看出,人生都是苦痛的道理。
有人相信,有人不信,所以普門品會說:念念勿生疑。但人怎能不疑惑呢?佛家最終是要讓人從這個苦的世間解脫而去,可為什麽一定要如此決絶呢?
後來,很多人都喜歡居士的道理,乃至欣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這樣的寬慰。所以,在很多犯罪人的供述中,往往可以看到一些在宗教上的安慰。
豐子愷認為這種與佛做買賣的心理,實在要不得,既不可信,也侮辱了佛和自己。
但人在懸崖上搖搖欲墜,總要抓些什麽。就像溺水的人,拼命掙扎,到了最後無非捏牢了,那毫無作用的水草兩把而已。
其實人是可以自己浮起來的,即使從未學過游泳,也可以憑着身體本來的浮力,不被淹死。但資深的救援專家也指出,不會水的人,雖然可以浮起來,但能讓口鼻露在水面上,則必須向後仰頭。直挺挺地在水中,水恰好會沒過鼻子,而只露出人的額頭。
散步大概也是如此。
能夠讓我們得到散步之快樂的,往往只有那麽一處窗口,而這先要讓自己的心平靜下來。
苦與樂本身的爭辯,固然是該關心,但對於一場自由的散步,則是無益的。
散步本身,並不需要過早定義,什麽是,什麽不是,也許我們在理解散步之前,對散步所下的定義,完全不能準確描摹它。而且,散步真地需要走出去嗎?或者說,散步就一定要走在山野,走在公園,走在有人還是無人的街道中嗎?是一定要春風冶蕩,還是必要夏雨綿綿,抑或必須秋高氣爽,天清雲淡?冬雪漫漫時,人可以快意而行,便沒有這些四季分明的景色,人若是覺得自己散步,也未嘗不是散步。
更何況,便是不能出門,也一樣可以有自己的感覺。
畫家宗炳曾嘆息自己的年老多病,說:
「老疾俱至,名山恐難偏覩,唯當澄懷觀道,臥以游之。」(《宗炳傳》)
這樣的人,對自己的身邊人也是不能忘情。同篇中,還記載了他的另一件事。
「妻羅氏,亦有髙情,與炳協趣。羅氏沒,炳哀之過甚,既而輟哭尋理,悲情頓釋。謂沙門釋慧堅曰:“死生之分,未易可達,三復至教,方能遣哀。」
其實,悲哀本身固然可以削減,但這種情,卻不是可以憑藉理性來消解的。
滔滔不絶,仿彿有所感悟的人,其話語卻總是被自己打個粉碎。莊子便評價這種無意義的爭論,是吹萬不同,「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知则知之。……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齊物論》)
如是,散步的話題竟然到了這樣的一隅。
我們還沒走出門去,卻已在散步的路上早早而去。
你在接我的車展上,問我何時來?
我的答案是,昨天已經到了,而今天才下車。
谷口治郎描繪過一本叫作「ふらり」的書,翻譯為中文則是:悠悠哉哉。
書裏說:
「時而下雨,時而颳風,太陽昇起,花朵盛開。雨,讓綠草和樹木,甚至水的流動,充滿着春夏秋冬,四季更迭的芬芳。」
我很喜歡那些畫面,便在閲讀時如此想象。
而到了我真正散步而出,走到一些平日裏習慣,卻從未深入的公園中。看到的固然也是花和樹,雨和水,四季更迭,皆有其芳。但這種情景,卻又都浮現在谷口治郎筆下的畫面中。我與其是只看着天地,不如說還多了一個我的心。
人生不爭不辯,是因為所對話的並非人籟,而是天籟。
天之下,又有何等不平呢?損有餘而補不足,不是好的更好,糟的更糟。
老天爺餓不死瞎家雀兒。
最後還是回到開頭,也算是一種老師叮囑過我的首尾照應:
「俗语云,『吃过肚饥,话过忘记,』读过也就忘记,原是莫怪莫怪。然而忘记之余却也并不是没有记得的东西,这就是记得为记得,似乎比较地是忠实可靠的了。」(周作人《棗和橋的序》)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