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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你後來聽到一個故事的結尾

(一)

想聽故事,是人類的一個優點。但講故事則很困難。所以,我們聽到的故事,往往有頭無尾,或者只是一個片段,甚至連名字都沒有。

我最近就聽到這樣一個故事,講的是一個騙局,但真沒有那麽大,而且後來的結果,似乎也還算不錯。

故事是這樣講的。

那個時代,物質很匱乏,很稀有,知道什麽人有什麽路子,就會趕快湊過去問問。但大家賺錢也很少,自然也就謹慎,不會輕易相信某個陌生人。於是,像親戚、朋友、同事啊,這類身份就很容易在這種團購中,得到信任。

一位同事就是這樣的人。其實也不算是認識,大家只是知道這樣一個名字,真正收錢取貨的,還得找另一位我們身邊的同事。最開始只是很少的貨,但真是便宜,質量又好,都是非常棒的進口牛肉。於是就這麽每到過年,大家都會找這個人買,先付錢,然後取貨,總在節日前,買到這樣好又便宜的貨。

但什麽事情出現的時候,總是很突然。最後一次取貨,突然就沒了消息。之前都是付錢後,過上一週,最多不超過十五天也就取到貨,可那一年,直到過完了春節,還是什麽消息也沒有。大家不能說特別着急,但也一樣都坐不住了。中間人也很無奈,她告訴大家,原本那個收錢的人不見了。這個人的上司也聽說這件事,查了一下,發現這個人跑到非洲去淘金了——反正是這麽說的,因為當時都說那塊地方,很容易賺錢。

上司就發話:我不管你是怎麽回事,這些同事的錢,你得還上。

後來,這位同事的老婆,一個一個,將錢都退了。

看起來沒有損失,但這種團購的事情,直到我加入公司,也再沒人搞了。這樣可能說的不準確,應該說還是有人在團購進口商品,只是再沒人在公司里搞了。

我聽完這個故事,並不知道為什麽會出這種事情。要說是騙錢,但這種欺騙很容易拆穿,後來的結果也表明,錢根本都退回去了。就很難理解這個人的心思怎麽回事。唯一聽說的後續,就是這個人似乎再也沒有出現過,而大家似乎也都與他們家疏遠了,沒人願意再提這件事。當年的同事,如今也都垂垂老矣,過去的事,似乎也就過去 了。

(二)

另一個故事是看來的。還是駱以軍先生所講。他說自己年輕時很窘迫,碎碎唸的,都是自己這麽認真搞文學,可文學並不愛搭理他,包括他當時那些窮作家的朋友。都很年輕,都很有才華,都不得意。每個人都覺得上一代人命好,出書就大賣,十幾萬冊的銷量很輕鬆。自己這代人就很糟糕,經濟不好,沒有銷量,於是寫的艱難,賣的更艱難,於是就賺不到錢,也出不了名。

就這麽一種狀態,很像賣火柴的小女孩,在街上又遇見另一個,然後又一個,於是大家就在一起劃火柴。這時,一個受大家喜歡的年輕人,就說,不如一家收個兩百塊,自己成立一個社團。駱以軍很喜歡這個點子,也喜歡這個文學天分很高的年輕人,就交了錢,心想,出本自己同人報紙,抱團取暖,也很好啊。

結果就受騙了。

不光是他自己受騙,還有其他一些人,每個人都損失了這麽多的錢。而且,當後來又有一個機會,遇見也認識這個年輕人的信源提供者,才知道這只是被騙的小錢。那個年輕人,不光騙這些同道中人,還騙自己的親戚、朋友,反正就是騙了很多錢。

他騙錢幹什麽去了?

鬼迷心竅,迷上了一個女人。於是就這麽糾糾纏纏,結了婚,又離了婚,整個人像鬼上身一樣,反正最後人不像人樣,更別說當年被人看重的文學天賦了。

故事就是這樣。

我們也不知道,這到底怎麽回事。真正的小說,是一定要給出理由的,不管是言之鑿鑿,還是曖昧隱晦,總之,都會有一些作者自己的判斷在裏頭。但講故事就不是這樣了,我們只是聽到了一個大概恍惚的框子,似乎有什麽人在裏面走動,但除了那模糊的身影,以及偶爾大聲才能聽到的話語外,我們什麽都不知道。我們的生活,就是這樣,聽到一個故事,然後並不知道怎麽回事,聽說某人的事情,然後就消失了關於他們的記憶。你並不知道,一個人到底會怎樣。

清人查伊璜與怪丐的故事,被當時人記録在筆下很多,《聊齋誌異》便很完整,且有章末之評,「厚施而不問其名,真俠烈古丈夫哉!而將軍之報,其慷慨豪爽,尤千古所僅見,如此胸襟,自不應老于溝瀆,以是知兩賢之相遇,非偶然也」。略早的《觚賸》同樣有頭有尾,仿彿電影一般講述了這段故事,而那塊猶如燕太子丹美人雙手般的奇石,更加增添了整篇故事的聲色。

但這都是有了結尾以後,才回頭去看當初的開端。故事從慧眼識英雄開始,但寫故事的動機,卻來自於之後的報恩。

(三)

人的遭際往往不一定在開頭就能明白如何結尾。正如第一個故事里,那位去非洲淘金的人,到底是騙子,還是一位有勇氣的人,其實要靠後來的結果。沒有結果,也就只剩下了恍惚。第二個故事同樣如此。正因為駱以軍先生後來又聽說了一些下文,才讓原本的疑問和不平,出現了某種轉機,而整個故事似乎也可以有了解釋的餘地。

歷史決定論,仿彿讓所有的過往,都有了一種必然的意義。正如一些人會認為恐龍時代的結束,意味着人類的崛起,或者說人類的興盛有一種神啓的味道。另一些人,則在上個世紀,總認為一切科技加速的行為,意味着一種必然的勝利,或者說我們享受的生活,是由過去某種事情所決定。

對於歷史的解釋者來說,找到一條綫索,並且給出因果,往往是研究中最大的誘惑。

但若是從我自己聽故事的經驗來推斷,或許並不如此。

并沒有什麽必然,存在的也不一定就合理。正如故事本身,即使故事的主角已然蓋棺論定,可並不意味着「解釋」的可能,隨着一個人的生死,就徹底終結。當我們在不同的階段,回頭看那些發生過,評價過,乃至金科玉律般定論的事情,也往往會在時間的變化中,出現不同的註釋和翻譯。

我們喜歡聽故事,喜歡聽到完整的故事,比如說王子公主快樂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還是嚇唬小孩的,外面有專抓孩子的長鼻子妖怪。但在真正的講故事圈子里,並不是所有聽來的事,都會有結尾的。很可能過上很長一段時間,我們才能知道故事又如何發展了。因為這個故事的時間和我們自己生活的時間是同步的。所以不能「一年又過去了」,而是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一天,繼續下去,或許有一天,我們才能知道這個故事,又在另一個故事的講述中,露出一點點結尾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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