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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卷和外卷

纏足近代以來被視作落後文化,歷來受到攻擊,清朝覆滅後,除了一部分人仍深浸其中,不覺其臭,已沒人認為這是一件雅事了。與辮子、鴉片等等,都成為一種象徵衰弱醜惡的符號。

但任何存在過的,不一定合理,卻必然有其原因,始作俑者,恐怕是不能預先揣測的。大家都知道纏足一事,並不是起源於某人的強制,而是一種求美的自願,然後演化為一種社會自我強制。

而且,也不是女子才受戕害,竟然連男子也同樣有纏足行為流行。在葉靈鳳的隨筆中,就詳細引録了《揮麈余録》中的記述:

向宗厚履方,建炎末爲樞密院計議官。履方美髯,面若滑稽之狀,裹華陽巾,纏足極彎,長於鈎距。

向宗厚是南宋人,而纏足的行為,則一般都追溯到北宋,再往前,雖然也有類似的猜測,但已不能確認。總之,一種審美風俗的演變,並不是一蹴而就,必然有其中心點,然後逐漸擴散出去。即使到了明代,也不是人人纏足,而對於絶大部分需要勞作的女子來說,也根本不可能去追求纏足。直到清朝才愈演愈烈,以至於到了其末年,成為社會大眾所公認的一種陋俗。但這種風俗的徹底消除,仍然要到清朝滅亡后二十多年。

其實纏足最遭人詬病的,在於其強制性,且往往都是在四五歲的幼年,就開始完成。這就與開除的情況完全不同,而且,這種風俗演變到最後,也是變本加厲,原本只是緊裹,損傷腳趾,最後竟然變成折骨纏法,連腳掌都要受到損害。

可以說,一種不好的風氣形成后,無論男女,也不分階層,同樣都會受到戕害。

清末的上層人群,一樣以腳型尖瘦為美,會採用包腳布一類東西,保持外形符合一般審美認知。這種習慣,其實也類同於當代的尖頭皮鞋,對於腳型肥厚的人來說,十分不友好了。

因此,當一種風氣形成的開始,似乎只是在損害某一特定人群,但一旦穩定形成,無論是主動追逐,還是被迫加入,都將越演越烈,最終將整個社會都席捲而入。

因此,在古代的審案中,有一個始終被看重的例子。那就是孔孟都曾舉例回答的事情,就是當親人也穫罪的時候,他們的父母子女該怎麽看待這一問題,是要大義滅親嗎?

並不是。

無論是古代,還是當代,在一些法律中都很明確地指出,不能強制親人互相揭發,因為這已經不是個人的道德選擇,而會影響到整個社會的公序良俗,進而會給每個人都帶來極為不好的影響。

因為社會並不是僅僅建立在所謂法律信仰之上,恰恰相反,所謂法律的神聖性要到來得很晚。而人類的最重要結構,其實是家庭,家庭的存在大于社會的形成,親人的關係,要比于陌生人的關係,更為關鍵。

水泊梁山的一百單八將,都沒有家庭,即使幾對夫婦,也同樣消減了其親情的作用和意義。所以,宋江的招安,除了傳統的批評之外,還有一個特殊意義需要指出。那就是所謂招安,其實是一種從變態的江湖,回歸到家庭的行為。

所以武俠小說中的主角,最容易被定為一個孤兒,這恰恰是因為江湖,並不是一種正常的社會形態。這也是為什麽戚繼光這樣的練兵大家,要專注在良家子的招募上。而所有自下而上的造反者,最終都要面臨這樣一個問題,打破容易,馬上征戰也可以忍受,但當整個社會安定下來的時候,再要逆勢而動,只能自取滅亡。

李自成的失敗,直接根源是山海關前的失敗,但其敗筆則早已出現。朱元璋的成功,並不是其武力更高明,或者有所謂明初的神武將領,而在於早期的高築墻、廣積糧,緩稱王。李自成的失敗就在於此。同樣,關外的滿洲,之所以能夠成功竊取整個中原,也在於此。

武力可以征服一時,但永遠無法獲得真正的穩定。所以劉邦纔會聽取陸賈的意見,將整個漢朝的秩序,逐漸轉向馬下治理,而整個漢朝也需要到了漢文帝時期,才終於在朝堂和社會,都進入了一個穩定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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