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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六人行》謬誤:誤以為陌生人的情緒跟影集演得一樣「透明」易懂

本文摘錄自《解密陌生人:顛覆識人慣性,看穿表相下的真實人性》。本書繁體中文版已由時報出版社出版(購買連結)。下文由時報出版社提供。請大家以分享和評論代替讚賞。


《六人行》謬誤

《六人行》(Friends)影集到第五季時,已很顯然將變成歷來最成功的電視劇之一。它是最早期的精彩「玩伴喜劇」(hang-out comedies)之一。六個朋友—莫妮卡、瑞秋、菲比、喬伊、錢德勒和羅斯──住在混亂的曼哈頓鬧區,相戀和分手,調情和打鬧,但大多數時候只是沒完沒了的歡鬧地談話。

……

《六人行》演員把他們所扮演的角色應該感受的每一種情緒,都完美地表現在他們的臉上。這就是為什麼你可以把聲音關上仍然能看懂劇情的原因。語言是用來讓我們笑,或用來解釋故事的特定細節,但演員的臉部表現是劇情的重點。演員在《六人行》的表演是「透明」的。

透明性的概念是人的行為舉止──他們對外表現自己的方式──提供一個真實而可靠的窗口,讓人能了解他們內在的感受。它是我們用來了解陌生人的第二種關鍵工具。當我們不認識某個人,或無法與他們溝通,或沒有時間深入了解他們時,我們相信可以透過他們的行為和外表來了解他們。

透明性的概念有長遠的歷史。1872年,達爾文(Charles Darwin)在首度發表著名的演化論文的13年後,出版了《人類和動物的情感表達》(The Expression of the Emotions in Man and Animals)。他宣稱,微笑、皺眉和厭惡地皺鼻子是人類演化適應的部分結果。他說,正確和迅速地彼此溝通情緒對人類這個物種的生存極其重要,所以臉部已發展成像是內心的告示板。

達爾文的概念是高度直覺性的。世界各地的兒童在快樂時都會微笑,在悲傷時會皺眉,感覺好玩時會咯咯笑,不是嗎?不只是在克里夫蘭、多倫多或雪梨家裡客廳觀賞《六人行》的人能懂羅斯和莫妮卡的感覺,而是每個人都能懂。

第二章描述的保釋聽證會一樣是透明性的練習。法官並未與法庭的各方用電子郵件聯絡,或打電話給他們。法官相信親自「看」他們要判斷的人很重要。密西根州的一名穆斯林女人是幾年前一樁官司的原告,她上法庭時穿著傳統的服飾──只露出兩眼的面紗。法官要求她拿下面紗,她拒絕了。因此法官撤銷她的案件。他認為如果他無法看到訴訟的兩造,他就無法公正地做出判決。他告訴她:

我在聽取證詞時必須做的一件事是,我必須看你的臉,而且我必須看這是怎麼回事。除非你取下它,我無法看到你的臉,我無法分辨你是否告訴我實話,而且我無法看到有關你的外表和性格的某些方面,而它們是我在法庭上必須看到的。

你認為這個法官的決定對嗎?我猜想很多人認為對。如果我們不認為可以得知重要的訊息,我們不會花很多時間看人的臉孔。在小說中我們讀到「他的眼睛因震驚而張大」,或「她的臉陷入一片悵然」,而我們毫不質疑地接受臉和眼睛真的會因為震驚和失望的感覺而垮下和張大。……保釋聽證會的法官有一扇窗可以看進被告的靈魂,但他們在預測誰會再犯罪的表現上卻不如穆拉尹納山的電腦,而後者沒有一扇可以看進人靈魂的窗。

如果真實人生就像《六人行》,法官會打敗電腦,但他們沒有。所以也許真實人生「不像」《六人行》。

兩位德國心理學家席茨渥爾(Achim Schützwohl)和雷森辛(Rainer Reisenzein)對60個人做了實驗。這60個人以從1到10的等級,為自己完成卡夫卡測驗後打開門的驚訝感覺評分,平均為8.14。他們完全驚呆了!在接下來的詢問中,幾乎所有人都相信他們的驚嚇完全寫在臉上。但實際上並非如此。席茨渥爾和雷森辛在角落放了一架攝影機,用來為每個人的表情編碼。只有5%的人眼睛張大、眉毛抬起和下巴往下掉。有17%的人呈現這些表情中的兩種。其餘的人則混合了面無表情、有一點表情和你完全不會聯想到是驚訝的其他表情──例如眉頭緊鎖。(註)

「所有參與者都大幅高估他們的驚訝表達。」席茨渥爾寫道。為什麼?他們「從對情緒與表情關係的民間心理學信念……推論他們對驚訝事件可能出現的臉部表情」。民間心理學(folk-psychology)是我們從文化來源(例如情境喜劇)汲取的粗糙心理學,但真實生活的情況卻非如此。透明性是種迷思──我們從看太多電視和讀太多小說吸收的概念,電視和小說裡的英雄都是「驚嚇得下巴往下掉」或「驚訝得眼睛睜大」。席茨渥爾繼續說:「參與實驗者顯然推想說,因為他們覺得驚訝,而且驚訝是與特定的臉部表情有關,所以他們一定顯露出這種表情。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推想是錯誤的。」

我不認為這個錯誤──期待外顯的表情完全符合內在的感受──對我們周遭的人有什麼重要性。了解一個人的意思,在於有一部分是了解他們的情緒表達有多特異。我父親有一次在我父母租的度假小屋淋浴時,聽到我母親尖叫。他跑出來看到一個高大的年輕人拿著小刀頂著我母親喉嚨。他的反應是什麼?別忘了他是一個七十歲的老人,沒穿衣服,身上濕答答。他指著那個攻擊者,用響亮、清楚的聲音說:「馬上給我滾出去。」那個人照做了。

我父親心裡嚇壞了。他人生中最寶貴的人──他半世紀以來摯愛的妻子──在刀尖下被挾持。但我不相信他臉上有顯露任何懼色。他的眼睛沒有因為驚恐而張大,他的聲音沒有高八度。如果你認識我父親,你可能看過他面對其他充滿壓力的情況,而你將了解「驚嚇」的表情絕不會出現在他臉上,不管是任何狀況。在面對危機時,他變得完全冷靜。但如果你不認識他,你會怎麼想?你會認為他冷酷?沒有感情?當我們面對陌生人時,我們必須以概念──刻板印象來取代直接的體驗。而這種刻板印象經常是錯的。

……

我們是否應該不讓法官看到被告?也許當一個女人戴著面紗上法庭時,正確的反應不是駁回她的案子──而是要求每個人都戴上面紗。照這個邏輯,你也值得自問,在你僱用保母時是否應該親自見她,或者你的雇主安排面談後再決定給你工作是否明智。

但是我們當然不能拒絕個人接觸,對吧?如果每個重要的交易都匿名進行,世界的運作可能大亂。我問索羅門法官這個問題,而他的回答很值得考慮。

葛拉威爾:如果你不看被告呢?這樣會不會更好?
索羅門:我會不會寧可如此?
葛拉威爾:對,你會不會寧可如此?
索羅門:我大腦的一部分說,我寧可如此,因為把人關進牢裡的困難決定會變得較容易些。但那是不對的……一個人遭到國家監禁,國家必須有剝奪這個人自由的理由,對不對?但現在我得把他們想成是尚未命名的新產品。

透明性問題到最後回到和預設為真問題一樣的地方。我們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策略有許多根本缺陷,但它們也是社交上不可缺少的。我們需要讓刑事司法體系和僱用員工與保母的程序人性化,但人性的要求意謂我們必須容忍無數的錯誤。這是與陌生人談話的矛盾。我們必須和陌生人談話,但我們很不擅長此道。

(註)17%的數字包括3個人(5%)展現所有3種表情。只有7個人剛好展現兩種表情。此外,雖然絕大多數人認為自己表達出驚訝,但有一個特別有自覺的人說,他不認為自己有顯示出任何一點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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