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宝胜 Baosheng Guo
郭宝胜 Baosheng Guo

1月6日,川普錯在哪裏?

川普違反了美國憲法中的三權分立、代議民主制等原則,侵犯了國會的職能,阻止了總統權力的和平移交,並涉嫌煽動叛亂,所以他絕對危及到美國長久以來引以為榮的民主憲政。

1月6日,川普錯在哪裏?  

 郭寶勝 

美國的民主是全球典範,正如雷根總統所說:美國的民主就是山巔之城,要照亮整個世界。 然而,2021年1月6日在國會山發生了一場令人難以置信的騷亂,它威脅到了美國民主憲政的安全與聲譽。這次騷亂發生在了美國政府的第一部門和第二部門之間,換句話說,美國國會受到了總統川普鼓動的其支持者們的圍攻。全世界人民感到震驚、困惑,甚至感到美國的民主、法治和憲政開始變得不可信任。   

2021年1月13日,眾議院援引憲法權力對川普總統進行了彈劾。眾議院援引的最有影響力的憲法依據是《憲法》第二條第4款,其中規定:「合眾國總統、副總統及其他所有官員,因叛國、賄賂或其它重罪和輕罪,被彈劾而判罪者,均應免職。」(國家憲法中心,《美國憲法》,1988年)。還有《憲法》第1條第2款和第3款授權眾議院和參議院進行彈劾:「眾議院應選舉該院議長及其他官員;只有眾議院具有提出彈劾案的權力」,「所有彈劾案,只有參議院有權審理。」 (國家憲法中心,《美國憲法》,1988年)。根據這些憲法條文和大量證據,美國國會議員們認為美國第45任總統唐納德·川普應受到國會的彈劾。具體而言,由於川普總統不僅違反了三權分立,而且還損害了美國國會的地位和職能,背叛了代議民主制,並涉嫌煽動叛亂,所以理應被彈劾。   

川普違反三權分立的憲政原則 

首先,川普違反了美國憲法的重要原則,即三權分立,他干涉了三權之一的國會的職能。美國憲法制定者建立了三個不同的政府部門:立法部門、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每個部門都有特定的權力和職責,相互制約和平衡。總統作為行政部門,無權干預美國立法機構對選舉結果的依法認證過程。但是,川普總統不僅不承認大選結果,而且自2020年11月7日起宣布選舉舞弊、大選被偷竊,他還在聯邦和州法院提起60多次訴訟,以證明選舉欺詐。同時,他敦促他的支持者們給州議會和國會施加壓力,以推翻選舉結果。根據1887年的《選舉計數法》和《憲法》第十二條修正案,只有國會和州政府才有權進行選舉結果的認證。換句話說,在每個州,選舉人團於2020年12月14日在該州首府,在州議會、政府監督下認證選舉結果,而聯邦層面,在2021年1月6日只有國會有權對全國選舉結果進行最後的認證。這些認證權力都跟總統和行政當局的權力毫無關系。   

但是,川普拒絕了12月14日由全美50個州政府確認的每個州的選舉結果,這本身是對州權的粗暴幹預和不尊重。接著,他要幹預國會認證選舉結果的程序和權力。他繼續散布關於選舉的虛假信息,例如選舉如何被「竊取」了,並多次在社交媒體和公開露面中聲稱是他贏得了大選。例如,12月18日川普在推特上寫道:「我們在總統選舉中大獲全勝。為之奮鬥!不要讓他們奪走它」(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第二次彈劾報告。2021年)。與此同時,川普的私人盟友們在社交媒體上不斷煽動虛假和瘋狂的陰謀論。   

只有1月6日的美國國會聯席會議才有權力確證大選最後的結果,但是川普決定利用他的支持者對國會聯席會議施加壓力,促使國會聯席會議改變選舉結果。因此,川普實施了三個步驟和階段來實現他的計劃:  

第一,他敦促支持者們於1月6日在華盛頓特區舉行集會。他不斷發推文推動這場名為「拯救美國」的集會,12月19日,他在推特上寫道:「從統計上講,不可能輸掉2020年大選。1月6日,在華盛頓舉行的大規模抗議活動……到那兒,將是狂熱的!」1月1日,他在推特上發布了另一條消息:「在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大型抗議集會將於1月6日上午11:00舉行。有關位置的詳細信息如下。StopTheSteal!停止舞弊...我將在那裏!歷史性的一天。」(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第二次彈劾報告,2021年)。   

第二,川普在「拯救美國集會」上發表講話,鼓勵所有參與者走到國會大廈周圍,向聯合會議施加壓力,以中止認證過程。川普說:「我們永遠不會放棄。我們永遠不會讓步。這不會發生。當涉及大選盜竊時,你們不會讓步……我們將沿著國會大廈走下去—— 而且我們會為我們勇敢的國會議員們加油,我們可能不會為其中一些人加油。因為你永遠不會因為軟弱而奪回我們的國家。」(國家公共廣播電臺:川普2021年1月6日的講話)。   

第三,川普威脅聯席會議的主持人參議院議長彭斯,以改變大選的結果。根據第十二憲法修正案,副總統以參議院議長的身份確認選舉結果,但他無權更改選舉結果(國家憲法中心,美國憲法,1988年)。不幸的是,在川普發表的「拯救美國集會」講話中,他說:「彭斯副總統所要做的就是將其寄回各州重新認證,我成為總統,你們將是最幸福的人。你將捍衛我們的憲法和我們國家的利益。如果你不這樣做,你會讓我非常失望。我現在就告訴你,我不會聽好理由。」(國家公共廣播電臺:川普2021年1月6日的講話)。顯然,川普在向參議院議長施加壓力,要求其濫用職權以更改國會聯席會議的工作任務。   

川普通過這三個步驟損害了美國國會的職能和定位,破壞了美國憲法三權分立的原則,美國政府的第一部門與第二部門之間於是開始了戰爭。而危及美國憲政的肇事者當然應該承擔違憲的責任。 

川普違背了代議民主制 

川普危及憲政、應受彈劾的第二個原因是他違背了代議民主制。代議民主制是美國憲法的核心原則之一,它要求政府的政治權力由人民選出來的代表間接控制,代議民主制不是人民自己直接掌控的直接民主制。首先,人民選舉他們的代表,然後授權代表們代表人民解決他們的政治問題。例如,根據《憲法》和《選舉計數法》,代表們將代替人民,確認選舉結果。《憲法》第二條第1款和憲法修正案第12條都授權代表們來確認大選的結果,「各選舉人應於其本身所屬的州內集會,每人投票選舉二人,其中至少應有一人不屬本州居民。選舉人應開列全體被選人名單,註明每人所得票數;他們還應簽名作證明,並將封印後的名單送至合眾國政府所在地交與參議院議長。參議院議長應於參眾兩院全體議員之前,開拆所有來件,然後計算票數。得票最多者,如其所得票數超過全體選舉人的半數,即當選為總統 (國家憲法中心,《美國憲法》1988年)。」 

跟憲法條文和精神相反,川普卻一直要求他的支持者而不是代表們來確認大選的結果,他實際上想實行直接民主。川普在「拯救美國集會」中說:「我們必須擺脫軟弱的國會議員,那些沒有什麼好處的人,我們必須擺脫他們。」「我們的國家已經受夠了。我們不會再忍受了,這就是全部......我們將停止偷竊……軟弱的話您永遠不會奪回我們的國家。你必須表現出力量,你必須堅強。」(國家公共廣播電臺:閱讀川普2021年1月6日的講話)。川普敦促他的支持者取代代表,來更改選舉的結果。當他的支持者沖入國會山試圖由他們來確定大選結果時,他們就創建了「暴民統治」(mob rule),這是不經選舉的暴民的直接統治,它意味著合法選舉的政府被強行中止或取代了。 

   

川普阻止了最高行政權力的和平移交 

川普危及憲政、應受彈劾的第三個原因是他煽動了叛亂並阻止了最高行政權力的和平移交。韋氏詞典中對叛亂的定義是,「反抗民選政府的行為或事例」(Merriam-Webster字典,1828年)。劍橋詞典的定義是:「一群人有組織地企圖通過暴力推翻政府並控制該國家」(《劍橋詞典》 2021年)。川普不僅煽動他的支持者衝擊美國政府的首要分支——國會,並搶奪國會的特定權力,而且他也鼓動他的支持者推翻合法選舉出來的當選總統及其當選政府。毫無疑問,雖然當選總統還沒有就職,但當選總統和政府也是合法政府,改變和推翻當選總統本質上意味著叛亂。因此,川普的不當行為應該被定義為叛亂。  

憲法第十四修正案第3款有關叛亂罪這樣規定:「無論何人,凡先前曾以國會議員、或合眾國官員、或任何州議會議員、或任何州行政或司法官員的身份宣誓維護合眾國憲法,以後又對合眾國作亂或反叛,或給予合眾國敵人幫助或鼓勵,都不得擔任國會參議員或眾議員、或總統和副總統選舉人,或擔任合眾國或任何州屬下的任何文武官員。但國會得以兩院各三分之二的票數取消此種限制」(國家憲法中心,《美國憲法》,1988年)。這是關於總統犯叛亂罪應該受彈劾的憲法依據。   

參議院共和黨領袖米奇·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在1月19日的國會會議上說:「我們剛剛從試圖阻止國會履行職責的暴力罪犯手中奪回了國會大廈。他們試圖利用恐懼和暴力來阻止他們不喜歡的聯邦政府第一部門的特定程序,但我們堅持不懈,我們渡過了難關。我們站在一起,不允許任何一個狂暴的暴民甚至連一個晚上也不可能在我們國家的法治上獲得否決權。我們確認了人民對第46任總統的選擇。」(麥康奈爾:川普「激怒」了席捲國會大廈的人群  國會山報 2021年)。顯然,國會議員們證實了被川普在1月6日鼓動的暴民們進行了嚴重的違憲行動。  

川普演講後不久,國會山暴亂就開始了。川普在「拯救美國集會」中說:「我說這裏有問題,有問題。我們在戰鬥,我們拼了命地戰鬥,如果你不拼命地戰鬥,你就不會擁有這個國家。我們激動人心的冒險和最勇敢的努力尚未開始。我的同胞們,為了我們的運動,為了我們的孩子,還有我們心愛的國家...所以,我們要走,我們要走到賓夕法尼亞大道,我愛賓夕法尼亞大道。我們要去國會大廈,然後我們要努力地去付出」(國家公共廣播電臺:閱讀川普2021年1月6日的講話)。   

幾乎與此同時,「到下午2:07,暴民突破了國會大廈東側的臺階,幾分鐘後,暴徒進入了國會大廈裏面。從那時起,叛亂分子開始褻瀆和破壞國會大廈,其中包括洗劫、搶劫議員辦公室,盜竊和摧毀電子產品、政府財產和敏感材料,並參與暴力活動,最終導致至少五人死亡。」(眾議院司法委員會,《 2021年第二次彈劾報告》)。 

當叛亂分子繼續破壞國會大樓時,川普發了一條推特譴責副總統彭斯,因為彭斯拒絕推翻選舉結果,他認為這將違反美國憲法。川普在回應中說:「彭斯不敢做應做的事情來保護我們的國家和我們的憲法,本來他可以給各州提供核實和更正事實的機會」。在川普講話的刺激下,叛亂分子在國會大廈裏面高呼:「吊死彭斯!吊死彭斯!」, 有人甚至在國會大廈前豎起了一個絞刑架,以殺死副總統彭斯(國會司法委員會,《2021年第二次彈劾報告》,2021年)。 

由於叛亂分子的威脅,包括彭斯在內的所有國會議員都慌忙逃到了適當的庇護所,有的待在了辦公桌下面,有的在武裝警察的陪同下離開了危險地區。選舉確認過程被中斷數小時後,聯席會議終於在晚上8: 00恢復了選舉認證的程序。盡管被推遲了不長時間,但川普的幹預確實阻止並中止了確認新政府和美國最高行政權力和平交接的過程。   

總而言之,由於川普違反了美國憲法中的三權分立、代議民主制等原則,侵犯了國會的職能,阻止了總統權力的和平移交,並涉嫌煽動叛亂,所以他絕對危及到美國長久以來引以為榮的民主憲政。川普的行為也符合憲法中關於彈劾的「嚴重犯罪或輕罪」(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對他進行第二次彈劾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不少共和黨參議員聲稱,對川普的彈劾是違憲的,因為當時他已不再任職。但是,保守派憲法學者查克·庫珀先生在《華爾街日報》上寫道:「如果唯一的懲罰是罷免,那麼反對彈劾前任官員的論點就令人信服,但憲法不是這樣。憲法第一條第3款授權參議院可以對被彈劾者判處以下處罰:『取消其擔任合眾國政府任何有榮譽、有責任或有俸給的職位之資格』,該處罰可以對前官員實施。」(《華爾街日報》、憲法沒有禁止對川普進行彈劾審判,2021年)。例如,至少一名美國官員——第30任美國戰爭部長威廉·沃思·貝爾納普在下臺後仍被彈劾。可見,如果對川普彈劾的目標定為取消他再次任職的資格而不是定罪,那麼他的彈劾將會是成功的。 

盡管川普第二次彈劾的結果是無罪的,但他必定因毀憲亂政和阻礙權力移交等不當行為而受到歷史的譴責。就像共和黨領袖之一的黑利女士在《華爾街日報》上所說:「這是我的看法:川普先生的大部分政策都很出色,它使美國變得更強大、更安全、更繁榮。但是,他在大選之後的許多行為是錯誤的,將會由歷史進行嚴厲地評判。這不是矛盾,這是常識。」(《華爾街日報》,媒體試圖將共和黨人分開,2021年)。總之,川普在政壇上的存在將會對共和黨的聲譽和美國的民主持續構成威脅,我們應該在沒有川普的情況下重塑共和黨,並盡力阻止川普在可預見的將來擔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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