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or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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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喜歡囉囉唆唆,有時不希望被打擾,隨性而為。

老一輩不即時處理,做晚輩很為難

奶奶生有三個兒子與兩個女兒,在民國40年代,大家都過著貧窮的日子,我爺爺早逝,因此所有的兒女都很早要自己想辦法賺錢養活自己,我父親跟我說在家鄉他十三歲那年自己賺了20元就搭車上台北找工作自己養活自己,很快就進入電信局做電話線佈線的工作,一步一步往上爬,家裡生活還勉強過得去,我奶奶得知我父親生活還可以,就帶著未出嫁的小姑姑來找我父親依親,在我父親的暗助下,我奶奶順利買下一塊地並且蓋了一間土製小平房,姑姑出嫁後,奶奶就自願幫忙養育我大哥,因為我父母為了生活每天都要輪班工作。

時間很快到民國70年代,我奶奶突然過世,在她還活著的時候,問過我大伯說我奶奶的房子給他但是要我大伯負起照顧我奶奶的責任,我大伯不願意,他認為這個房子沒值得幾個錢(在那個當下),所以他就到花蓮去發展他的事業。我奶奶就說這個房子在他過世後,要過給我大哥。現在問題來了,奶奶過世後才發現,要將房子過給我大哥要經過我爸爸的兄弟姊妹同意才可以,但是我大伯、二伯與我大姑都已過世,現在要她的子女同意才可以,而他們有些人一聽原由之後都伸手要錢,我父親很生氣地說,我奶奶買的那塊地與房子的錢,絕大部分是我父親出的錢,現在土地與房價都漲上來了,大家都爭著眼睛想分一杯羹,因此就擱著不去處理,而那間房子現在是我大哥在居住。其他的人也不敢說什麼,最後是我大哥出面去跟其他同輩堂表兄弟姊妹溝通,每人給一些錢才將事情圓滿解決。

現在的父母若想將財產分配給子女,應該盡早規畫並白紙黑字寫下,並且要所有子女畫押或請律師處理,不要留給後輩處理,增加後輩不少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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