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君(詞﹑曲﹑畫﹑小說﹑手繪﹑動畫)
方晴君(詞﹑曲﹑畫﹑小說﹑手繪﹑動畫)

專長填詞/作曲/繪畫/新詩/小說/貼圖/小動漫/周邊製作,多方位創作人歡迎估狗方晴君,皆有作品。就畫畫…寫寫﹑唱一唱,塗寫出我眼中的世界

關於作品掛名與尊重/方晴君

多數創作人看自己的作品很重要,或許到了計較的程度,但那也是源自本身放的心力非常的多。

關於作品掛名與尊重

我在二月時和以前樂團的團長,講到一件我很在意的事情。在早期開始接填詞時,曲人有時給我們的作品是,他要求曲名和要留的一句文字。.

當時的我還在學習填詞,可以成歌就努力盡我所能的去完成,那時完成的歌曲,若詞人掛名,會因為他有要求歌名是他定的,或是裡面的副歌一句是他一定要留的,他便也掛名在詞人裡。

這樣作曲是他,詞人也會有他,但整體作品95%以上,會是你去完成。(遊戲規則如此,各取所需,講好就好,沒什麼問題,畢竟他要求的字,是他想的。)

有一回,填的詞作品經確定之後,終於發表了,但看到名字我傻了,怎麼詞人掛名,包括我有三個人。

我就問了曲人。

他說“臨時”想要改兩個字,剛好他朋友在旁邊,他朋友順手改了,但是這個事,沒人問過我,我最後一個才知道,而且是作品已經發表。

而掛名的詞人,有一段時間的部落格,是把我的名字,排在最後面,看的我是很生氣(我的孩子,你抱了一下,血統就變成你的了?)

後來修正了,然後她還寫了創作概念,從頭到尾,只改了兩個字的人,竟然搞的整篇好像都她寫的一樣。

整件事情,我只有那種,我辛苦很久,寫的很努力,結果有人不費吹灰之力,好像整個作品都她做的一樣.

如果當時曲人找我修,我不修,他找了別人,那我沒話說,那是我沒做好,他得找人改,抑或是,我寫的他都不滿意,只好找了人修,結果那個人修的他要了,那一切好說.
但今日卻不是如此.沒有什麼事比看到作品才發現時更令人心寒的了.

我和團長說了這件事,這麼多年來,我都不分享那首作品。
這些人我團長都認識,他不知道我有這樣的經歷。

他說,錯的是曲人,他不該不經告知,改了詞,而詞人她也認識我,就算要掛名,他們都該問一下。

😕其實從頭到尾,我在乎的是,一篇作品我付出了很多的心血,真的別用這種態度,隨意改變別人的作品,這樣不僅是對於別人創作成果非常不尊重,就想想自己若也遭到了這樣的對待,心裡也會感覺到心寒吧。

多數創作人看自己的作品很重要,或許到了計較的程度,但那也是源自本身放的心力非常的多。

♥那如果討論時,把詞換了幾個字呢。

我團長說,之前他就有歌曲的詞是這樣,可能也本來只是寫著,但當要正式發行時,這個就要想很多了。

如果你不想半路殺出個人說,你孩子我也有份……

很多情況好好說都沒事(沒白紙黑字)但你如果作品不小心火了,當時看的小事都會變成惡夢。

創作人維護自己的作品當然正常,但有時遇到牽扯不清又糾結的人時,真的是很麻煩,合作寫詞時,成歌要編曲,你說你沒人脈,不認識。花錢找人作,你又說沒錢。

🤬人家弄出來時,這時什麼都跟你有關係了,要付出時,一點虧都吃不得,要佔什麼好處時,什麼都有我的功勞。

😕我也有和曲人合作,他要我出編曲費用。
好啊,歌我也有份,出一半,結果,歌他唱的,專輯他發的,但賣出的版稅我從沒收過,我個性也不會去要,就算被坑了,作品我還是有拿到呀。

我從來不會去佔夥伴的便宜,請他幫忙錄唱,我也會用別的事物回報,我個人不平白讓人家給我好處,你要作曲,我給詞,不夠需要人唱,再不夠,我可以做影片,簡單動畫,甚至你不宣傳自己的歌,我就算沒有很多朋友,我也會發表.我知道自己有很多不足,我願意用我其它的能力來補足.


很多人羡慕我和薛大人,我們兩個人合作沒有利益關係,純粹就是欣賞彼此。
有時真的好夥伴可遇而不可求,真心欣賞又更難,若遇到看到好處就來糾纏,這樣的人還是遠離吧~(難怪我朋友不多,但都是精華😄本來就是有捨才有得。)

希望大家都能有自己的好搭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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