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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兩字做為辨識文化的用詞?

女權主義vs女性主義vs女權


常在台派社群裡見到有人將女權兩字做為辨識中國人與台灣人的工具,但在大多台島人的直覺上卻不是這麼一回事,他們下意識將女權當做女性主義的代名詞或縮寫,即使是在台派的群體裡,沒有接觸過女性主義的人還是會以女權兩字作為敘述的首選,只有一個族群是例外──接觸過女性主義的台派人士。


「台灣的女性主義者,才不會用女權勒。」早期曾被人用這句話酸過,當時我一頭霧水,所以花了點時間去找尋這背後的脈絡,後來找到了周芷萱的一篇臉書文──《女权主义和女性主義的對話》,裡頭清楚的描述女权主义與女性主義主要是因為中國與台灣兩邊對於feminism的翻譯上的差異,也指出了這兩者各有其文化的脈絡及出發點是不同的。


在那之後,我也加入了「用女性主義來稱呼feminism」的陣營,開始能辨別女權與女性主義的是不同意思,可這樣的觀念適合拿來辨別我們是中國人,還是台灣人嗎?──我發現這還有一大段距離。


某天與中國朋友討論這現象時,偶然發現中國與台灣的情形其實很接近:「社會大眾會用女權來稱呼女性主義者、較有概念的人會用女性主義者自稱而不是女權人士、女權兩字同樣被污名化⋯等情況」很顯然地,在兩個不同文化的社會,卻有著相同的處境。


在曾金燕:2015年,該怎麼稱呼feminism?()這篇文章裡也曾提及學界在1994年和1997年對於feminism翻譯是有過大爭論的,1997之後,在一些相關書籍上確實也開始看到有作家以女性主義稱呼feminism,如圖所示(這還是20幾年前的書籍):

《绵延之维》作者:丁宁

這幾個發現更證明了我對於中國社會的想像是錯誤的──原以為中國社會都是用女權主義當做論述用詞──好險有找人討論,否則至今還會深陷在刻板印象當中;綜合以上論點,我們可以得知:用女權兩字辨識其使用者是否為中國人的證據明顯不足──回頭看看台灣社會現況也是如此──在台灣,選擇用女性主義當做論述用詞,充其量只能證明自己比社會大眾對於女性主義更有概念而已,這點與在中國同樣有概念的人並沒有什麼不同。


女權不論在台灣或中國都是強調女性在政治層面上的權利爭取,若是碰到文化層面的議題,則兩邊都會選擇用女性主義來進行論述,畢竟當代的feminism涵蓋的是所有性別的權利,使用女性主義是洽當許多的,這點不論是台灣或中國的女性主義者都有相同的共識。


說到底,在台灣自稱「女性主義者」或「女權主義者」有較大可能是運動路線上的選擇不同,與其將「女權主義者」的使用者貼上中國標籤後關上討論的大門,倒不如從判斷對方的主張是否符合feminism的價值後,再來決定是否繼續原本的討論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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