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子拾下
米子拾下

授人以魚 授人以漁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大家都耳熟能詳。字面理解,人們往往看待「授人以漁」優於「授人以魚」,究其原因,或許源自中間「不如」一詞。嘗試省略了「不如」一詞,只保留「授人以魚」與「授人以漁」。觀其詞意,皆屬中性,不分彼此。大膽說句,魚與漁,方式而矣,殊途同歸,取決於受助者本身的處境及狀況。

筆者只是一個小薯子,沒有資格也沒有意欲偷換前人的論述,因其也是在當下的處境提出適切當時狀況的想法。這個小薯子只不過在茫茫人生中,經歷多了,多一遍體會而已。

授魚與授漁,概念上,就像管理學常談論的三個管理方式——民主式管理、獨裁式管理,以及放任式管理。三種方式,均有其長短之處,看場合,看人事,看時效。用對方式,事半功倍;用錯方式,大打折扣。

魚漁賦予尊嚴,尤勝實物的魚與技巧的漁。被尊重與被關愛,既不抽象也不空泛,更能帶來具爆炸性的威力,身心靈的茁壯,為未來溢出無窮無盡的可能。


後記:鳴謝廖的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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