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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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相關】愛看耽改劇就是厭女嗎?

“耽改劇走紅的實際效果是厭女(?)。盡管我知道這樣的觀看需求或者也是反抗厭女的結果,女性不想被客體化於是幹脆把自己抽出來只看男人。但實際效果就是更加厭女(?),女性角色被排斥在敘述外,女演員沒有機會(?),代言被男藝人拿走(?)。”

追《山河令》期間,網上有關“看耽改劇是不是就意味著厭女”的討論發生過很多次,上文就是主要的論調之一。看著好像很有道理,但仔細想想又覺得哪裏不對勁,因為有很多邏輯上的問題。

這段話中牽扯到一個核心概念,厭女。維基百科中給到的定義是:女性貶抑(英語:Misogyny),也稱厭女癥,指的是針對女性的憎恨、厭惡及偏見。細分為:男性對女性的厭惡和女性的自我厭惡。是一種對女性的歧視性態度,討論的焦點一直是女性本身。

耽美劇走紅的背景什麽呢?目前市面上的耽改劇基本都是背靠原耽小說大IP,本身就有廣泛的粉絲基礎,愛好bl的腐女群體在世界範圍內都基數不小。如果製作班底靠譜,影視化的耽改劇在國內走紅甚至走出國門都不是偶然。不是人心變了,大家不愛看帥哥和美女,突然喜歡看帥哥和帥哥了,而是喜歡看帥哥和帥哥的群體的需求終於得到了滿足,有點報復性消費的意思。相對龐大的受眾群體,目前市面上的耽改劇體量顯然還不夠飽和,需求遠大於供給。

在耽改劇出現之前,腐女群體的主要精神食糧是耽美漫畫、耽美小說和RPS等,停留在自產自銷的小圈子,腐女畫手(寫手)創造,腐女觀眾消費並二創,男性角色是紙片人,由腐女群體自己創造和定義。在這個世界觀裏,女性角色不是被排斥在敘述外,而是主動抽離,她們不再是被凝視的客體,得以在一個安全的距離,通過非女性的媒介去投射自己的感情需求,以創造者和消費者的姿態出現。

回到厭女的定義,”針對女性的憎恨、厭惡及偏見“,而bl作品只是沒有將女性角色作為戀愛關系的主角之一而已。腐女喜歡bl=腐女喜歡男性=腐女厭女,這個因果關系太跳躍了。應該說,創造和消費耽美作品和厭女根本是兩回事,前者是後者的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條件。不是因為厭女,所以才消費耽美作品,紙片人走進三次元之前,雖然耽美的主角是男性,可說到底其實和現實中的男性本身沒有發生直接的關系。

耽改劇出現後,事情開始變得復雜,因為耽改劇的走紅和耽改演員的走紅基本同時發生。耽改劇題材所限,主角沒有女性角色,被認為是剝奪了女演員的工作機會。耽改劇主角爆紅後代言女性日用品被認為擠壓了女演員的商業價值。聽著也是好像對又好像不對。

先看”女演員沒有機會“,女演員的機會就是在bg劇中跟男演員談戀愛嗎?就算有耽改劇,言情題材少拍了嗎?即使國內沒有耽改劇,腐女群體大多也不會去看言情劇,只會轉而尋求韓日臺泰甚至歐美的腐劇資源。

”代言被男藝人拿走”這個掃射面就更廣了,從1996年木村拓哉代言口紅廣告開始,男藝人代言女性美妝,日用產品到現在已經司空見慣,前段時間李誕甚至代言了女性內衣廣告。代言一直在被男藝人拿走,男言情劇演員,男脫口秀演員,男歌手,男偶像,男運動員,只是現在男耽改劇演員紅了,有機會加入戰場分一杯羹而已。

或者進一步,女性用品是不是必須由女性代言,這也要看廣告的創意和立意而定,明星代言並不代表他真會使用這個產品基本已經是常識。“被拿走”本身也有點立場先行,這個問題需要時間深思。

總結下來,腐女愛看耽改劇不是原罪,和厭女更是扯不上關系。如果喜歡三次元的男星是原罪,那實在也不必將腐女列為典型,因為《陳情令》喜歡肖戰和因為《親愛的》喜歡李現並沒有上下高低之分。

厭女厭女,不因性別歧視和憎惡女性才是重點!喜歡看帥哥不等於厭女,喜歡看帥哥和帥哥談戀愛不等於厭女,喜歡和帥哥談戀愛也不等於厭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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