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塵世中的蚊型投資者. 遊走香港股票十年,本來靠財技知識賺一餐半餐. 但見港股無運行, 就衝左入去幣市,繼續希望搵到兩餐. 身邊無人炒股票,炒幣, 咁唯有開個PAGE,紀錄同分享下自己既投資, 順面哭下股喪, 幣喪
在海外結婚和離婚的法律問題。大難題!
雖然不算是光彩的事,但的確是一個很特別的案例,所以還是紀錄下來了。
最近我的家人正在搞離婚。正常來說,在香港只要離婚雙方分居兩年,分配好贍養費、財產、仔女撫養權問題,簽一張離婚證書就完成了。(小弟還未婚,有錯請更正)
不過發生在我家人身上的事就非常特別了。男女雙方都是菲律賓籍,不過在香港住滿七年,是香港永久居民。男方以前在菲律賓結過婚。然後男方跟第一任妻子一同來港工作。
之後男方想和第一任離婚然後和女方結婚。但由於菲律賓沒有離婚法,男方並無在菲律賓搞離婚手續,加上男方來港時的Civil Status 申報為已婚,於是男方跟第一任妻子在香港辦理離婚手續。在香港搞好手續後,男方就在香港的Civil status變回單身,然後正式和女方結婚。
男女雙方一直都相安無事…直到離婚問題就來了…
由於菲律賓沒有離婚法。男方在菲律賓仍是跟第一任妻子處於結婚狀態。但在香港,男方便是和女方為夫妻關係了,並不是跟第一任有夫妻關係。
男方跟女方在菲律賓都有共同物業,要打離婚官司,分配財產時時究竟是在香港打,還是在菲律賓打官司。如果在香港打完後,女方是否能夠用香港的結果在菲律賓入稟申請執行?在鄧龍威事件後,香港所提供的證據,菲律賓都不會接受,更可況法令?
而且,在菲律賓的角度而言,男方是否重婚?菲律賓是否會承認香港的結婚?還有一點就是,女方能否以香港的婚姻關係在菲律賓打離婚的財產分配官司?
P.S.現在女方在菲律賓找了律師,正在準備入稟。有更新再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