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羽
吴羽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不跟陌生人回家

他是在英语角活动开始二十分钟后出现的,人很腼腆,瘦瘦高高的,把书包反背在胸前,很少主动挑起话题。跟大家介绍自己的时候说没什么朋友,但是爱参加各种各样的英语角,绝不进酒吧半步,还特别宅。哦对了,他叫汤聪,是生物从业者,在圣地亚哥呆了七年,今年刚回国。阿曼想,「那应该英语不错吧。不过谁知道是真是假?」当她看到小男孩踢着球过来的时候,汤聪也注意到了那孩子。他用脚勾住了那个小足球,颇有兴致地说 “huh,let me show you some skills .” 语调声势,听起来像是在伦敦生活了很久的运动青年,虽然看起来一点儿也不运动。阿曼没出过国呢,但是她觉得他有伦敦气质。

这天的英语角人不多,零零散散七八个人聚在珠市图书馆负一层。新手高手,各业人士混杂其中。那个 S 大的计算机男说,只有非常偶尔的时候有 native speaker 会参加,前提是每个人都得大点儿声说话,有些英语母语者听到了会过来一起交流。真不巧,这几个人都不够洪亮,嗡嗡嗡地自顾自说,有位小姐听得着急,跟他们说,「你们大点声呀,我都听不见。」 阿曼皱着眉,心里是同意的,可是她嫌这个女人太吵了。那个踢球的小孩——就是她带来的——不停绕着这几个人转圈,还不时地在旁边大喊大叫。今天运气不太好,在噪声背景下还要努力地去听清楚一种第二语言。阿曼有点不耐烦了。

磕磕绊绊地过了一个小时,英语角只剩下三个人。阿曼,汤聪,还有一位英文名叫爱德华的日企职员。时不时地安静个半分钟,突然之间又哈哈大笑起来,三个人倒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开了。最后的话题基本上是围绕着汤聪的美国生活经历来说的,从公路旅行说到持枪问题,再谈谈那边的风土人情,阿曼这才感觉进入了状态。爱德华问完汤聪为什么回国之后就说有事先走了。只剩了阿曼和汤聪两个。

「真的是因为想家吗?」阿曼问,「哈哈哈部分原因吧,在美国好孤独。」

记不得是哪位哲人说过,三人行必嗨,二人游会尬。气氛开始有点不利索了。阿曼还想和他再聊一会儿,“Are you Cantonese?” “Yes, I'm the very native.” "So you can speak Cantonses?" "yes I can." "ohh, nice."  阿曼以为他会反问她。但他接着说,“my grandpa live in Shanwei”—— 「汕尾,你知道吧?」

「跟汕头相对的?」「对,以前叫海丰。」「哦!海丰,你知道五条人吗?」「五条人?」「一个乐队。」

「好像话到尽头了」,阿曼想,于是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说,「时间差不多了,走吗?」

「去哪儿?」

「吃晚饭啊,六点多了。」 阿曼想邀他一起去吃饭,汤聪说他要去图书馆逛逛。阿曼回他,「你说你没有朋友,但你好像不想认识新朋友啊」,声音中略带一丝失望。汤聪站在那儿干笑,他的善意之中好像藏着一股孤僻劲,阿曼捉摸不透,但他那张望着人的脸上又好像充满遐思。「你真的不和我一块去吃?就在这儿附近找个地方。」「这次真的不了,我加你微信一起玩游戏吧。」 两个人加了微信,阿曼去搭地铁,汤聪在后面挥手,「我不跟陌生人回家。」

「这家伙,我没有一丝丝别的念头。」阿曼转身笑着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

回到家的时候,阿曼瘫在沙发上慢慢地回忆这次的对话,「sh*t!刚才把weed说成了seed!OMG 真是丢人 you stupid...」 阿曼抽疯的时候总是这样神经兮兮的,自己念叨了一句「还好妈妈不在家。」 接着打电话给死党西西,说是趁着妆没花赶紧出去吃个饭。

在等饭的时候,阿曼打开汤聪的朋友圈看了一会。“but there has a lot of but.” 她想着这句她下午她说过的话,但是之中还可以有转折吗? 她呆呆地盯着手中的茶杯,不跟陌生人回家,是的,正确无比。但是,但是为什么不呢?    5/1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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