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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科技专栏“航通社”作者。lishuhang.me

要平台自律?要用户自觉?其实就等于要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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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通社作者 书航 2 月 12 日发于万象

@方可成 老师的“新闻实验室”2月12日刊登一篇《主流数字平台真的是用户主动选择的结果吗?》。文章认为,在承载了大部分用户的日常生活需求之后,平台本身已经可以被视作是一种基础设施。持有这些平台的公司应该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而非仅遵从商业逻辑为自己牟利。

而我认为,在不依靠立法规管的现有条件下,提出向主流数字平台追责是不切实际的,甚至无异于“与虎谋皮”。

商业公司不可能主动尽到社会责任

任何呼吁商业公司尽到社会责任的呼声,最终都可以简化看作是呼吁立法,或要求以反垄断理由分拆巨头作为结局。因为除此之外的所有其他道路都不会奏效。

商业公司做“基础设施”以至于承接部分政府职能,并不完全是新时代的新问题,只是国企“民营化”的一种变种,类似日本将国铁、邮政等部门民营化。

民营的“基础设施”可能有一些相当有限的竞争,但基本上不可能转变为高烈度的完全竞争。这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基础设施”的运营需要持续、稳定的经营。但是,要么如修路、建铁塔,纯粹的“做公益”,不“夹带私货”的话无利可图,此时需要授予地区或全境的特许经营权;要么如石油、盐、烟草,因利润太丰厚可能导致踩踏式的恶性竞争,最后让所有服务提供者的质量都不达标,此时就要以牌照加以限制。

共享单车行业的兴衰同时体现了“做公益”和“踩踏式竞争”两种意外情形。一系列政策,先后限制了单车投放数量、地域、停放标准等规格,甚至不允许在车身涂装广告,死死的按住了单车行业“夹带私货”创收的任何可能性;但另一方面,单车业为决出一个“赢家通吃”的巨头吞噬了大量融资,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还带来了众多欠款和挪用押金等问题。在广州,共享单车还最终让市政有桩公共自行车停运,导致市场上没有任何人是赢家。

一旦某个公共事业项目完全由民营企业负责运营,其必然会寻求在政府限价(如果有)范围内的利益最大化,并且如果政府管的太严,以至于商业利润无法保证,则服务缩水或者贪污寻租简直是可以预期的。

香港负责开发社区居民日常光顾的菜场、社区商店等物业的信托基金“领展”(原“领汇”)因盈利需要,总是对小贩不断加租,并翻修菜市场以“转型升级”,让店铺、停车场等卖更好的价钱,挤压平价菜贩的生存空间,抬高了小区周边的物价。

而负担全港居民日常出行重任的港铁,近年不断发生延误、晚点等运转调度事故,更是因为沙中线红磡站施工期间一系列操作不规范、疑似偷工减料、丢失操作记录等问题,让特区政府都对港铁管理层“失去信心”,公众对其口诛笔伐不断。

唯一可以阻挡商业化“基础设施”们不受遏制的盈利冲动的,就是立法和监管约束。因此,“标准石油公司”在1911年被分拆,这道反垄断的光线1999年一度照耀在微软身上,并且现在也一直有呼声对Facebook 同样“肢解”了事。此外,让几乎所有互联网巨头服帖的 GDPR 也是公众意志的一个集中体现(至少是欧盟的)。

互联网公司做“基础设施”并无太多不同

在不同时期,对“基础设施”一词的定义是不同的,当 BAT 开通了云服务并托管了国家部委等的网站后,就有资格说“云计算是新时代的水和电”,诞生了新品种的“基础设施”。网购、社交平台等也是如此。在中国,这些新兴的“基础设施”是在诞生伊始就由民企运营的,所以和水、电、路、网等不一样,没有“关系国计民生的命脉”这种束缚,比较接近其它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形。

至于互联网公司晋升为“基础设施”运营商时,则往往是自愿而非被迫的。此时它们往往作为该类型基础设施的标准制定者出现,其收益稳定可期,且采用它们方案之后的切换成本高,导致企业、普通用户不愿意切换,缺乏频繁竞标的动力。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数字平台的“基础设施”化并非依赖政府牌照或特许权,其“霸主”地位始终有人挑战,在不同时代,会涌现出不同的代表性平台。其垄断局面可以说是“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很难说有什么规律可循。

例如,企业社交从 MSN 转到腾讯 TM 再转到以微信、钉钉为主;80后的社交工具从 QQ 到人人网再到微信。其中人人网让位于微信,表面上似乎可以作为平台“自身竞争力削弱”,用户“用脚投票”的证据。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旧霸主让位的最根本原因,是用户习惯发生了根本变化,例如从 PC 到移动,从 GPRS 到 4G ,从功能机到智能机的根本性迁移,而旧霸主未能及时转型。有时候,会加上旧霸主用户体验和运营做得不够好,自己把自己“折腾”死的原因。但都跟它们是否履行“社会责任”关系不大。

此时再简单地看“新闻实验室”文章的标题:【主流数字平台真的是用户主动选择的结果吗?】以及文中提到的一点:【对公共服务的逃避将导致(平台)自身竞争力的削弱。】我认为,这说法太过理想化了。

如果真的是用户主动选择,并且用户可以通过自身选择导致强势平台竞争力削弱,那么他们理应有组织的逃离平台,并且这种努力可以成功。实际上,没有人能真正做到逃离 Facebook 或者微信。

Gizmodo 记者 Kashmir Hill 尝试拒绝采用 Facebook 旗下任何产品过日子,她试图使用 Mastodon 作为社交网络替代品,这是一个开源的、去中心化、类似 Twitter 的社交网络。“老实说,我觉得建立另一个在线社交网络令人筋疲力尽。所以在签到几次之后,我就放弃了。网络效应是真实而强大的。”

她并同时引用 Motherboard 记者 Sarah Jeong 的总结

“你不用 Mastodon 是因为你的朋友不用 Mastodon。你的朋友不用 Mastodon 是因为你不用 Mastodon。如果我没有答应编辑写一篇关于它的文章,我也不用 Mastodon。”

用户体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交互,才是平台之间难以轻易切换的真正壁垒所在。而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从来就不是决定平台生死的主要因素。就这一点而言,互联网公司和传统的民营基础设施并无不同。

对三个辩护理由的“反驳的反驳”

主流数字平台真的是用户主动选择的结果吗?》列出常见的 3 个为平台商业化运作辩护的理由,并逐一反驳。而我会在简要回顾该文论点的同时,在下面给出我对“反驳的反驳”。

辩护理由1:平台为自己牟利无可厚非,因为平台的盈利部分是用来维持平台自身的正常运转。如果过度要求公共性,企业无法在自顾不暇的情况下为大众提供优质服务。

文章的意见:并未完全反对这一理由,认为企业应找到商业性和公共性之间的平衡点,并允许公众参与平台的制度设计。

我的意见:前两部分已经说的足够清楚了。这不可能。

辩护理由2:平台并不属于大众,它是某些人的私人财富。如此要求平台承担起公共责任,则是要求对方以私济公,反而不合情理。

文章的意见:平台上面承载的内容和服务来自大众的集体创作和劳动,并不属于平台本身。因此公众有权就这一部分本属于公众的内容要求平台负责。

我的意见:然而,当平台发展得越大,人们越离不开,越有可能产生的一个后果,是平台对上面发布的信息天然免责,而将责任推给发布信息的人。

当咪蒙出事的时候,发现自己难以短时间撤离微信或微博的人,都认为微信、微博或是有关部门应该严惩咪蒙团队,而不将其看作平台的问题。

至于百度和魏则西案——声音复杂了很多,因为百度不掌握对用户来说致命的好友关系网络,也不再像 PC 互联网时代一样,掌握对站长的生杀大权,人们都可以随时批评和离开而不用担心什么。即便如此,也仍有声音认为主要责任不在百度,而在发布信息的莆田系医院。

辩护理由3:平台提供的内容即使低劣,也是用户自主选择和需要的结果。他们提供的就是用户需要的信息。

文章的意见:用户并非自主选择,而是没有能力做出足够理性的选择,或者被剥夺了选择的权利。

我的意见:这也许是事实,但这不能怪大平台。它们的壮大也许是“助纣为虐”,但没有它们,用户依然会依赖大型平台而不想走开。

翻看几十年互联网历史,总结出的其中一个重要结论可能是:互联网精神呼唤去中心化,但多数用户厌恶去中心化。用户是“懒惰”的,产品设计要奉行“别让我思考”的精神,而让他们在唯一一个网络平台上和所有亲友联系,用同一个微信/Google/FB账户单点登录所有网站,一切提示都点下一步,是设计产品最有可能预期的结果。

平台的“调性”和“定位”通常是其中用户可以自定义的——这一点却往往被用户、媒体和专家同时忽略。

你可以在Facebook上订阅最青年人、低幼向或者时尚、奢侈品相关的账号,但大多数用户可能并不知道还能这么用;他们的初始设置只是添加了现实中的亲友和“你可能认识的人”,一路下一步的结果。这也不妨碍Pew等研究在统计学上,将FB主流人群定位为越来越老,越来越穷的那一部分,并冠以“年轻人在逃离FB”的话题。

更好的解法早就存在,以及总有人想尝试取而代之,但人的惰性决定了他们迟早会在一个中心化的节点上相遇和停留,而不是忙于跨平台迁徙,“用脚投票”是反直觉和难以奏效的。

最后说一点感想

百度春晚红包活动之后,经过百度系(下图蓝圈)和头条系(下图红圈)轮番轰炸的 App Store 排行榜可谓“寸草不生”,混战之后大概是这样的:

由 App Annie 采集的百度 App 在 App Store 下载排名历史如下图所示:

看下“多闪”App 春节期间的排名走势,其营销进程明显受到了冲击(不确定跟百度有因果关系):

虽然百度 App 产品设计并不足以保持长期粘性,但单纯从阻击头条系产品春节期间霸榜的角度来说,这个钱还是花的非常值得的。

春晚期间,微博上有人对抢百度红包的人出示魏则西遗照,认为给百度捧场是“吃人血馒头”,以给抢红包的群众施加道德压力。而百度完全可以在其内刊、官微等位置放出100条针锋相对的案例,以说明搜索服务如何造福山村农民、老人、残疾人等群体。

换句话说,能看个春晚就去下百度 App ,同时又被“魏则西”影响出“负罪感”的群体,也随时会因为看到百度“社会责任”的新闻而“反转”,各种舆论攻防战对百度撒下 9 个亿真正要争取的那群人作用不大。

更或者,当发现自己须臾无法逃离的平台出现了致命问题,为保内心的逻辑自洽,用户只能选择自我重设心中的道德标准,或者提早进入麻木的“同情疲劳”

很多非法交易都通过QQ群、微信群进行,但因此逃离这两个有粘性的平台的努力并不算成功。对Facebook的道德抨击,也只是让更多用户愤怒后照刷不误。也可能,你会选择在Facebook跟帖骂Facebook,在微信群里骂微信……

正所谓“让无力者有力”,正是千言万语都难以表述的这种无力感,最终会变成一种力量,促使政策和立法跟进,限制大型平台的为所欲为。在扎克伯格去年如坐针毡地坐在听证席上的时候,议员们提出的问题让人听着尴尬,或者不断重复提问,但这些“低级错误”的问题背后体现的,正正是无力逃离平台的“我们人民”的意志

这也是为什么我一直说,任何呼吁商业公司尽到社会责任的呼声,其实本质上都是在呼吁监管层动作,要么严格立法,要么分拆巨头。

那么如果监管层完全不听你呼吁呢?恐怕就只能借用韩寒说过的一句话:“本该在心中的热血,它涂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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