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三土
林三土

政治学、哲学、法学

论最近的大字报

刚刚发在公众号上的,应该没过几天就会被删吧……也在这里备份一下好了:p 另外起先正在写的时候得到消息,岳昕今天已经平安返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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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有照片,北大三角地贴出了一张声援木(岳)田(昕)同学的大字报,不少朋友问我对此有何看法。我想或许可以对以下两个问题略加辨析:

(一)

大字报本身,不是什么可怕的事物。

许多人一听到“大字报”,下意识地就联想到“文革”、“武斗”、“红卫兵”(类似地,许多人一听到美国有人主张拆除邦联雕像,就极尽夸张地喊起“白左要破四旧了”、“美国闹文革了”)。这种条件反射,其实是过去四十多年官方话语的洗脑结果。

文革的问题出在大字报上吗?当然不是。真正的问题在于,文革中的大字报从来不是对公共空间的真正参与,而是极权体系强行制造的伪社会运动,是最高领袖个人意志的提线木偶、指哪儿打哪儿的政争工具。最高领袖想要炮打司令部,大家就可以尽情炮打司令部;想要斗倒接班人,大家就可以尽情批判接班人是内奸工贼;想要侮辱知识分子,大家就可以尽情揭发知识越多越反动。

但是反过来,文革期间有人敢写一张大字报为接班人辩护、敢写一张大字报批评最高领袖的路线政策吗?你今天写了贴了,明天就会像遇罗克、张志新那样被逮捕、被监禁、被割喉、被枪毙。

更一般地说,什么红卫兵、武斗、工宣队、破四旧,哪个不是在最高领袖授意下才得以发生、哪个不是揣摩着最高领袖的心思来说话办事?今天最高领袖随口一句话,马上会有一堆“红卫兵”像饿狗扑食一样争抢对“最高指示”的解释权,明天最高领袖改口了,马上又会有新的“红卫兵”团体应运而生后来居上。今天最高领袖觉得可以利用“造反派”去打倒“走资派”,明天最高领袖觉得某些造反派不太知趣竟然敢去打扰军队系统,一翻脸就可以下令镇压。

说白了,文革时代哪有什么“造反派”?无非是“清君侧派”、“勤王派”、“颂圣派”、“揣摩上意派”、“为王前驱派”罢了。把他们称为“造反派”,实在是太给他们脸上贴金了。

这也不单单是什么对最高领袖的“个人崇拜”问题。只有在缺乏切实的政治参与、制衡、问责等机制的体系里,个人崇拜才能被统治者肆无忌惮地制造、维持和利用;而一党专制的权力结构,正是个人崇拜天然而丰沃的土壤。

文革结束后,官方的“痛定思痛”当然不会触及这一层制度根源,所以除了口头上嚷嚷要防止个人崇拜之外,只好避重就轻舍本逐末地去禁止什么“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顺便借机打压一下西单民主墙等真正来自民间、对专制政体构成压力的呼声)。

把大字报这种形式本身与文革的罪恶等同起来,将草根阶层本来很正常(是不是最合理有效可以另当别论)的对公共空间的开拓、参与、竞争视同洪水猛兽,其实是中了专制政体的瞒天过海之计。

(二)

有人说:贴大字报这种做法太过激,只会引起校方甚至更高层面的加倍警觉和弹压,实际上是把木(岳)田(昕)往火坑里推。

不要把别人往火坑里推,这话本身当然没错;不过与此同时,无论从对当事人的道义责任出发,还是从集体斗争的策略出发,它都不是唯一需要考虑的因素。比如对于遭受不公或对抗不公者,我们有必要发声支援、提供道义支持,令其不感到孤军奋战;对于专横成性的权力,我们需要施加足够的压力,才有可能迫使它做出让步。

但是这些声援与施压的行为,当然不被那些感觉自己遭到挑衅的当权者所喜。虽然后者有可能在压力面前让步,但反过来,为了不让“麻烦制造者”得逞、不让尝到甜头的“刁民”们将来“得寸进尺”,当权者同样有可能仅仅因为当事人获得声援,便痛下重手、杀鸡儆猴。当然,他们最乐见的,是人们普遍相信“任何声援都会把当事人往火坑里推”、并因此自缚手脚不敢行动,反而令当权者可以毫无压力地任意处置当事人。

预测当权者对这些压力会如何反应,是相当困难、很多时候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压力的程度大小和具体形式,当权者的思维惯性、偏好与算计,内部的派别斗争,既有的抗争模板和反应套路,甚至其它种种偶然因素,都可能影响到其最后的反应。

相应地,基于当权者可能反应而采取的行动策略,评判起来便不像想象中那么黑白分明。方案甲比方案乙看起来要激进一些,那么方案甲究竟是在激怒对方、升级事态、从而把当事人往火坑里推呢,还是在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给对方施加更大的压力、进而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好的结果呢?在当权者实际做出反应之前,我们并不知道最终会是怎样的反应;在其实际做出反应之后,我们并不知道这个反应究竟是不是某个方案的必然结果,并不知道如果在此过程中有某个不由我们所左右的条件发生变化,结果是否会有所不同。

这种不确定性意味着,策略的选择在一个相当大的范围之内都可以是合理的,尽管也是无法避免争议的。从联名公开信到寻求外媒关注,从律师“抱团死磕”到网民“集体散步”,任何我们能够想象得到的抗争形式,都引起过这样那样的担忧、不满和争议,并不单单是此次的一张大字报而已。

当然,这并不是说任何关于策略的考虑都毫无意义(即便其意义有限)。但是这里又存在另一个问题:要让关于策略的考虑发挥意义,前提是有一个(或一些)能够相当程度控制局面、统一执行议定策略、并对事态发展负责的抗争组织;否则,抗争过程中出现自发的“过激”举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有组织有预谋”的抗争,恰恰又是向来最被当权者所恐惧、所竭力打压的。换句话说,抗争的“过激化”,本质上是一个由当权者主导的“自我实现的预言”。如果真有什么偶然的“过激”举动导致了“把当事人往火坑里推”的实际后果,这笔帐也应当算在颟顸顽固的当权者、而非自发加入的声援者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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