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有恒
劉有恒

以理工求真精神從事三十年學研的文史工作研究,尤精學術辨偽.辨偽內容遍中國音樂學,崑曲學,文學及戲曲學,史學,中國古典學及經學,與佛教史.及新詩創作人,出版著作計數十種.並天文物理研究者

談新出偽青銅器〈宗人簋〉之偽

談新出偽青銅器〈宗人簋〉之偽


2016年曹錦炎依據私人收藏者所收的一件青銅器〈宗人簋〉,寫成了一篇〈宗人簋銘文與西周時期的燕禮〉,刋於《古文字研究》第31輯(北京:中華書局),後來被吳鎮烽收在當年出版的《商周青銅器銘文暨圖像集成續編》00461。


當一些學者在未先辨此器之真偽之前,就在夸夸大談新出青銅器〈宗人簋〉的內容是如何地和研究西周時期社會歷史具有重要的意義,涉及西周貴族家族作器制度(朱鳳瀚)及反映的西周宗族關係(韓巍)之類或西周的燕禮(曹錦炎)之時,有一篇〈論宗人簋的兵器賞賜〉一文已於2018年出現,從該簋的銘文裡有關兵器賞賜的角度之下,得出此器之銘乃可能是“偽銘”。


不過,吾人不是從兵器賞賜的角度,而要從其字裡行間及寫偽銘文者對西周封建社會的禮制之昏然不曉,而寫出暴笑的銘文,而自見其令人發噱而不已。此一可笑的偽銘文及隸定如下:


『唯正月初吉庚寅,伯氏召溓伯飤洓(漬)酺(?),內樂,伯氏令宗人舞。宗人卒舞,溓(?)伯乃賜宗人爵。伯氏侃宴,乃賜宗人毋戈、毋五、[昜卂]戈、琱[丙戈],厚必、彤綏,僕五家。厥師曰:學。宗人拜稽首,敢對揚王父之休,用作朕文母釐姬寶簋。其萬年子子孫孫,其永寶用。』



(一)首先,先談有研究者指出從兵器賞賜角度的見解:〈元年逆鐘〉:『今余賜汝毋五、錫戈、彤綏』。〈論宗人簋的兵器賞賜〉一文指出:『在西周賞賜兵器的金文中,除了弓矢之外,既沒有重複賞賜同一種兵器的,也沒有賞賜兵器之後帶量詞的。……比對宗人簋和元年逆鐘的銘文,可以發現,在兩者之中,“毋五、[昜卂]戈、琱[丙戈]”,名稱及順序完全一致。吳紅松先生在〈西周金文賞賜物品及其相關問題研究〉中指出:“琱[肉戈]、厚必、彤沙分別指:有紋飾的戈援,用[糸矦]纏繞的戈柄,戈的內端懸垂紅色的纓飾”。所以,“琱[肉戈]、厚必”也就是戈。因此,宗人簋中比元年逆鐘中所多出來的“毋戈、琱[肉戈]、厚必”,完全就是多餘的重複賞賜。………宗人簋銘文中的兵器賞賜與西周金文所展現的規律完全不合,很有可能是偽銘。』


(二)寫銘文的寫手其使用“宗人”一辭,曹錦炎指為同宗之人;或有研究者更進而論伯氏為大宗之長,宗人此家族的小宗[1]。實際上並沒有出現在西周的金文裡,而出現在《尚書‧顧命》『授宗人同』。在先秦東周到西漢,“祝宗人”連用有多例,《左傳‧襄公二十二年》『鄭公孫黑肱有疾歸邑于公召室老宗人,立段而使黜官薄祭,祭以特羊,殷以少牢,足以共祀』、《左傳·成公十七年》『晉 範文子 反自 鄢陵 ,使其祝宗祈死』、《墨子·明鬼下》『必擇國之父兄慈孝貞良者以為祝宗』、《墨子·迎敵祠》『祝、史、宗人告社』、《莊子·外篇·達生》『祝宗人玄端以臨牢䇲』。則不論是“祝宗人”或“宗人”實指宗廟祭祀管理者。杜預注:“祝宗,主祭祀祈禱者。”,則西周的“宗人”,一如《尚書‧顧命》亦實指宗廟祭祀管理者。則西周到東周根本還沒有意為小宗裡的成員的“宗人”的意含。寫銘文者取漢代出現的“宗人”一辭,如《白虎通德論》引《禮》『宗人將有事,族人皆侍』,但指的是大宗的成員叫做“宗人”,即所謂;


『宗者,何謂也?宗尊也,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禮》曰:「宗人將有事,族人皆侍。」聖者所以必有宗何也?所以長和睦也。大宗能率小宗;小宗能率群弟,通於有無,所以紀理族人者也。宗其為始祖後者為大宗,此百世之所宗也。宗其為高祖後者,五世而遷者也,高祖遷於上,宗則易於下。宗其為曾祖後者為曾祖宗,宗其為祖後者為祖宗,宗其為父後者為父宗。以上至高祖皆為小宗,以其轉遷,別於大宗也。別子者,自為其子孫為祖,繼別也,各自為宗。小宗有四,大宗有一,凡有五。宗人之親,所以備矣。諸侯奪宗,明尊者宜之。大夫不得奪宗何?曰:諸侯世世傳子孫,故奪宗;大夫不傳子孫,故不宗也。《喪服經》曰:「大夫為宗子。」不言諸侯為宗子也。』

而且依此篇文意,即知所謂大宗至多行之於天子與諸侯或卿,但到了大夫起,就因為不傳子孫,而不宗了。諸侯或卿不會淪為宗子,但大夫就會成為宗子,也就是宗族制的最低一輪,自下而不再分“宗”了。也可以看出,所謂的“宗子”甚至於“宗人”的位階甚高,只行之於周天子及諸侯國君或卿的宗族內。

因為,男一種或戰國至西漢間的說法,則通用之於民間,乃係東周以來封建制度解體下的宗族制度的平民化造成。如《禮記‧曾子問》孔子曰:『宗子雖七十,無無主婦,非宗子,雖無主婦可也』或《禮記‧喪服小記》『宗子母在為妻禪』,都提到大宗嫡長子及其婦的尊貴,而“宗子”指的是大宗嫡長子,從此一寬鬆認定之下的“宗子”亦是大宗始可得的稱號。而推之至西周,則更係嫡長子始克成為大宗,但西周亦無把大宗的成員叫成“宗人”,在西周,“宗人”如前所析,乃指的是宗廟祭祀的管理者。


今天在偽青銅器〈宗人簋〉的小宗裡的某某當成此簋的主角,而給他一個“宗人”之名,完全不合於西周禮制,而且亦不合於東周以來以大宗之成員為宗人之之禮制,正見此銘之偽於今人。

(三)伯氏叫小宗的宗人的“伯氏令宗人舞。宗人卒舞”,完全係不知西周燕禮之胡言囈語

按,西周此一禮制森嚴的封建宗法社會裡,在高等貴族,大夫以上的階級,“五世”以內,都係一家人。也就是從祖父、父、自己、子、孫為“五世”的範圍,所有的親屬都是家人。不論貴族的直系(“嫡”),或是旁系(“庶”)。而在西周的貴族燕禮裡,雖無直接文獻存世,不過,像是所謂《儀禮》裡的燕禮等,有西周禮制之部份遺存。在所見的所有文獻裡,未見所謂的貴族在各種禮制裡,會有叫貴族裡的下屬“舞”的這種禮制。像是《儀禮‧燕禮》裡講貴族間日常交接的禮法裡,也有用樂的陳述,但最多唱與奏或多作奏樂,並無舞蹈之陳述。而且,像是貴族宴會時的樂舞團,周天子有“八佾”,即縱橫各八名舞者組成六十四人的舞隊,貴族有所謂諸侯六佾(三十六),大夫四佾(十六人),士二佾(四人)的舞隊,沒有在宴會時叫貴族裡自己的下屬或宗族裡的人下海跳舞的,而此種舞隊的表演場合在文獻裡也沒有陳述。寫此偽銘文者完全不曉西周禮制,而拿後世像是西漢劉邦鴻門宴時,在宴席上項羽謀士范增叫項羽之堂弟頊莊在席上向項羽請求舞劍為樂,而同意後即起舞要刺殺劉邦的情節,想當然爾當成西周的燕禮的堂弟為席裡主人的堂兄而舞一般,即描繪成族裡的族人叫做宗人的,被大宗的主人伯氏叫來為奏樂伴舞。此種全屬胡言之內容,今世還有所謂學者藉此大談此係西周燕禮,真似象牙塔內夢裡人,不是在做學問而是在做夢了。

按,此一偽銘文作者或是看到了2013年上市的清華偽簡三裡有一篇今人囈作的《周公之琴舞》,講到周公及成王竟然在夜宴裡邊作詩還舞了出來,此篇一出,不明西周禮制及創樂及表演歌舞專業的所謂學者一大票都上當而大談特談,成為一時風潮,於是觸動了造此偽銘文寫手的一顆熱烈巴附之心,也在偽銘文裡寫出個段子,宗人可以即席而舞以呼應之。吾人曾有〈從『琴舞』二字正見清華偽簡三《周公之琴舞》為今人偽造之明證〉一文揭清華偽簡三《周公之琴舞》乃事實上不會發生的情節:


『和琴而舞,是由歌彈者自歌彈,舞者自舞,不過,舞者之舞,都得事先排練,而不是成王及周公等西周天子及高等貴族自已歌而自彈古琴還自已跳出其歌樂的舞步來。只要稍有基本常識,就知道所謂『周公之琴舞』的篇名就是不倫不類,完全不符合實際會發生的事實,周公能自己又是作歌而唱還外加抱起古琴,擁古琴而歌舞嗎,完全不可能,故此清華偽簡三《周公之琴舞》偽簡乃是學識常識皆無的作偽文的學界無學行之人所偽造。


而且先秦古琴之用,是貴族身份的專利,後來在春秋時代成為貴族及知識人的使用。可以自彈自作歌而唱,也可以如孔子的彈古琴而唱《詩經》之篇。但是一人自已彈唱,又何能舞得。養上了女伎來配舞,也要事先排演,才能如節如拍,知起知收及急舞的亂起於何段歌樂。再看看清華偽簡三《周公之琴舞》內容所描述,是指即席中,先是周公作起詩來,而一支支琴舞到九成(但此簡漏了八首詩,故周公琴舞只有一成)。再由成王作起詩來,也是一支支琴舞到九成。顯然是若有舞技,完全不曉主子要作出何等歌辭,及琴譜內容如何,要如何排演而舞得?而要周公自彈自唱其即興詩再加自舞,更是得抱著吉他而不是擺放在琴架上的古琴才行了。而成王和周公真能如此,必得後人刮目相看,原來世間最偉大的即興辭曲及舞蹈家就是他兩好了。


也有學者趙敏俐2013年在〈《周公之琴舞》的組成、命名及表演方式蠡測〉一文指出,『在清華簡之前,傳世先秦兩漢文獻中都沒有“琴舞”這一名稱。……《周頌·有瞽》和《商『以一種樂器的名稱,加上“舞”字為樂舞命名,見於今本《詩經》。如《詩經·小雅·賓之初筵》“籥舞笙鼓”,其中“籥舞”即與“琴舞”相類。關於“籥舞”,毛《傳》說是“秉籥而舞,與笙鼓相應。”“籥”乃吹奏樂器,在表演時作為道具持之以舞,甚至邊舞邊奏,想來都是可以做到的。』不過,在此偽簡的場面和《詩經·小雅·賓之初筵》所描述的筵是不同的,《詩經·小雅·賓之初筵》裡是宮廷樂舞團按既定排演過的樂舞演出,有樂團及舞伎演出。而此偽簡裡,是周成王和周公在召集臣子的筵上,由周公及成王即席作歌九首,此剛出於周公及成王的腦門裡的歌辭,是周公及成王即席即席像個不得了的音樂詞曲全才,配曲及製詞即席完成,而不管是不是自已又製詞並坐在古琴前即席彈出還唱出,而且天才舞伎可以即席舞出周公及成王歌辭情景的舞蹈連曲末快節奏的亂舞也可以預知周公及成王從哪處開始改成辭尾的亂辭都分毫節奏不差即席編快舞舞出來。此種天方夜譚的詩琴舞表演的出神入化,看樣子是只有坐在象牙塔裡的寫偽簡的不才文人,及坐在文案前幻想而不務實的音樂學者才有如此懸念。


像張崇禮〈清華簡《周公之琴舞》考釋〉一文舉』《說苑》卷一:“師經鼓琴,魏文侯起舞,賦曰:‘使我言而無見違。’”』,而認為『古樂、舞、詩一體』的一例。但此例合理,在師經鼓琴而奏曲時,魏文侯隨樂的節奏而起舞,此時依節奏念出詩句來。而《周公之琴舞》內容不合理,周公之詩句如何,他人不曉,如何成樂,如何起舞。如若合之於周公或成王能即興又辭又曲又奏又舞,哪有此等場景能在使用古琴時呈現,故知張先生只有書本之識而無常識,故而只求浮光之學而一概無別。而外行如王志平的〈清華簡《周公之琴舞》樂制探微〉更是背於史實的不知所云之作了。』


一如此偽銘文裡,在伯氏宴裡,要宗人配合“內樂”而即席“舞”亦不可能。因為,一來西周禮制根本沒有此種貴族當個舞男的情景,而即便像是貴族私人舞團的“六佾”“四佾”也不是貴族男性組成,都是女子,配合音樂而舞以娛貴族聲色之好。此一宗人在偽銘文裡到底是個什麼身份,是舞男嗎?為何能夠配合一聽到演奏的曲子就即興舞得出來。不就等同吾人所揭發清華三偽簡《周公之琴舞》的劇情之不合理一樣情境的再現嗎。故知此種偽銘文係學問下乘者的糊弄之作,只是糊弄學問底子不足者讓之寫出自招學力不足之文字出乘露醜而己。


(四)賞賜物也是胡亂寫的

宗人跳了舞之後,偽銘文編造『伯氏侃宴,乃賜宗人毋戈、毋五、[昜卂]戈、琱[丙戈],厚必、彤綏,僕五家』。除了『僕五家』外,其他全都是兵器。不知此一宗人舞姿曼妙,為何不是賞幾套舞衣,而是賞了一堆兵器,難不成發配成軍,用舞技抗敵?可見劇情不合理,還不只一處。

(五)另有偽文物〈伯或父鼎〉〈叔安父簋〉,可能是此偽銘文寫手的另一偽青銅器銘文之作。內中也是談“宗人”此一角色,內中有文字寫著:

『宗人其用朝夕享事于嫡宗室,肇學前文人,秉德其型,用夙夜于嫡宗室』(〈伯或父鼎〉,《銘續》231)

『叔安父作為朕叔弟宗人寶簋,宗人其朝夕享考于嫡宗室』(〈叔安父簋〉,《銘續》440)

雖有學者依〈伯或父鼎〉〈叔安父簋〉內容而認為此〈宗人簋〉裡的器主宗人『確應是掌管宗廟祭祀之人』,當然在此偽銘文裡的語句裡是看不出來的。但如果吾人以先設定此一所謂宗人就是一如西周真正係宗人乃掌管宗廟祭祀之人,則伯氏命其跳舞,則是偽造銘文者把西周宗人當成巫來看了,即因為巫會祭神之舞,所以認為宗人亦會跳舞。但是燕禮上的宴會之樂不是祭神之樂,宗人又何以會跳一如舞隊的六佾、四佾之舞?群舞由一人來跳,怎會符合西周貴族的聲色標準?故即使再合〈伯或父鼎〉〈叔安父簋〉情節來看,仍不能說得通。

(六)〈宗人簋〉偽造於2013至2015年間

故因為此係今人偽造的偽銘文,〈宗人簋〉才有以上的偽貎,當是在2013年在清華三偽簡《周公之琴舞》問世後,到2016年被曹錦炎見到而發表之間偽造的偽文物。即便〈宗人簋〉其器或是從出土無銘的真器拿來在其中弄上偽銘文,但因而糟蹋了真器而因著刻上偽銘文,成了全無任何價值的偽文物而已,亦全無浪費筆墨去研究的價值,而學術界應予唾棄之。(劉有恒,2020,8,29於台北)


[1] 田秋錦:〈宗人簋銘文補釋及西周依附民的管理問題〉,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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