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森
寓森

精神科醫師,喜歡思考與寫作,愛好騎單車;主要關注「自戀」與「無條件基本收入」的主題。目前沉浸在「拉康」中... 個人臉書專頁「納西斯花園」,個人網站 lincalvino.me 「自戀筆記」

親密關係暴力(三)打是情,罵是愛

儘管多數人都不同意這句話,但在潛意識中,對於雙方,它可能都是真實的...

無數的施暴者都說過這些話:「我是因為愛你,才會打你」、「我不打你罵你,就表示我不在乎你了」。通常我們會認為這都是施暴者的藉口,對這些話嗤之以鼻。但我必須說,在他們的心理上,特別是潛意識中,這些話是相當真實的;而更詭異的是,對於受暴者也是。

難道說,他們得要在「施虐-受虐」的過程中才能感覺到愛情嗎?這不就是感覺很變態的 S M 嗎?很不幸的,有些愛情的關係確實是如此。S M 只是將這樣的關係「性慾化」為具體的行為,潛意識中都是被這樣「施虐-受虐」關係所驅策著。

之所以會這樣,主要是因為,他們對於「愛」的理解是被扭曲的。

愛是本能,但愛的方式是學習而來,主要是來自早期與父母關係的經驗。

早期家庭關係可以說是一個人「關係」的「原型」,它非常大程度地決定了一個人與這個世界的關係。這些原型主要包括了「母嬰關係」、「與異性父母關係」以及「父母之間關係」,我們會根據這些「原型」與之後的他人互動。如果能順利的發展的話,我們會依據這些「原型」逐漸發展出更豐富的關係型態,因而更能適應複雜的世界。但是如果過程中出現未能解決的問題,我們可能會過度固著在粗糙的「原型」上,因而造成關係上的困難。

母嬰關係

我們常用「母親」來形容大自然與土地,因為母親是我們生命一開始所接觸到的世界,可以說是「原型中的原型」。早期融合的滿足感,讓我們在最初與最深層的心理中,對於這個世界有溫暖與安全的感受;而這樣的感受,讓我們在之後漸進的獨立過程中,敢於冒險與嘗試去接觸這個世界。早期疏離冷淡或是不穩定的母嬰關係,會讓我們對於外面的世界感到冷漠與危險,因而容易退縮回一個人的內在世界--這正是所有自戀問題的根源。

一旦在早期撤回自己內在的世界,之後可能長期呈現一種對於關係的疏離與冷漠,但是內在又感到強烈的孤單與匱乏。將來如果有機會進入到親密關係時,因為對於愛感到極度匱乏,容易在關係中對於愛的感覺過度的需求。這些重新出現的、對於「融合」的強烈需求,會導致關係中界線的模糊。

這種界線的模糊可能導致兩種結果:一種是放棄自己的界線,盡可能滿足對方的需求,一切以對方的需要為主,於是容易成為關係中的受虐者;另一種是,他們會把愛的對象視為自己的一部分,不允許對方「獨立」的存在,進而以「控制」的方式處理關係。

而後者就是很多「恐怖情人」所具有的特質。

與異性父母關係

如同在前一篇文章中提到的「心像」理論,我們會自然地愛戀自己的異性父母,想要尋求關係的滿足。順利的話,我們獲得一定程度的滿足並放棄了「性」的部份,轉移到未來與異性的關係。

如果異性父母因為自己的需求,出現過度親暱與界線模糊的狀況,會讓情感的轉移出現困難,在未來與異性的關係出現混淆的情形(尤其是對年長的異性)。或是因為異性父母的負面人格特質,導致對於關係感到挫敗與不滿足,就會容易在未來選擇異性時,不自覺地被有同樣負面特質的人吸引,增加經營親密關係的困難度。如果不幸出現暴力與性虐待,這種強烈的創傷經驗會導致更嚴重的固著,讓之後的親密關係異常的困難。

大家或許會疑惑,兒童為何無法從這些不好的經驗中學習,能夠在將來的關係中避免同樣的情況?主要是因為在經歷這些之前,並沒有其他的經驗可以「對照」,它們就是最初被建立的原型;另外兒童早期是處於完全依賴的狀態,父母就是天與地,感覺父母親「不好」是很可怕的事情;對兒童而言,被忽略與遺棄是最危險的,即使是「受虐」的關係也好過「沒有關係」。所以兒童會將受虐的關係「認同」為「安全」的關係,不自覺地尋求類似的關係模式來得到安全感,這就是前面提到的「施虐-受虐」關係的來源。

我在處理家暴案件的過程中,就常常看到受暴者非理性的停留在無望的關係中;即使有機會被協助,也會拒絕他人的介入。他們並不是客觀上無法獨立,而是被早期扭曲的關係綁住,情感上無法脫離。這往往讓周圍想要協助的人感到挫折,最終放棄協助他們,進而導致他們陷入更孤立的狀態,更加停留在受虐的關係中。這是非常困難的狀況,即使是專業人員也常常無法處理。

父母之間關係

其次是父母間的互動關係,這可說是兒童學習兩性親密關係的第一堂課。兒童會觀察父母之間的互動模式,以之為未來與伴侶互動的模板。例如如果父親總是強勢,母親總是處於弱勢,兒童會習慣於兩性之間的互動也是男強女弱;父親若經常對母親使用暴力,男孩將來也有很大機會成為施暴者。這種反應模式有時候甚至在意識上無法察覺,如同反射動作一樣。實務上這種所謂「習得的暴力」非常的普遍,在家暴案件中十分常見。

相對於前一種「受虐」的模式,這種暴力模式比較能夠經由輔導或是治療的方式得到改變,這也是目前台灣家庭暴力案件處理的主要治療模式。

小結

上述三種關係是我認為的親密關係的原型,每個人會有不同的經歷,形成不同的組合;而不同特質的人,反應的方式也會不同,形成各式各樣的困難親密關係。

生命早期經驗影響深遠卻又難以自我覺察,成年後要處理相當困難,最好的策略是在一開始就能盡量提供好的生命經驗。

但是這裡我必須要再強調一次,不要以此作為要求女性回歸家庭的理由,這不是女性單方面的責任,也不是只有女性才能去做。我們必須依照現代社會的變化,建構一個更安全完整的兒童照顧體系,而不是將責任都歸給「母親」。

「母親」已經承擔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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