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磐
李思磐

李思磐,學者,記者,女權,貓奴。

关于2017年“小竹案”的一组文章(一)

2017年春节假期期间,@新媒体女性 与源众妇女法律服务中心 参与干预的一起未成年人性侵个案掀起轩然大波。这个个案很有意思,随着性别暴力与儿童性侵问题成为微博热题,美妆吃土博主、营销账号在各种因缘际会之下,纷纷加入构陷妇女组织的行动。我发现当初凤凰新闻的采访已经被删除,而当年不值一驳的谣言仍然是微博上的隐约耳语。因此,把我当年记录过程的文章和与凤凰记者郭睿的对谈发在matters。尤其是与郭睿的对谈,总结了一些我们对性侵个案的处理经验,请大家批评指正。

在微博发布时间: 2017-02-04

微博阅读数:1941982

承担法律责任的,应该是拥有一个具体身份证号码的人,而不是一个网络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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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磐

我们@新媒体女性 和@源众反暴力热线 在“热心网友”(真名任奕,也就是微博帐号@ingrideagle)的请求之下,介入了未成年人被父亲性侵的“小竹案”;之后,任奕在微博上,通过各种暗示,指责我个人和妇女组织“要求独家报道”、“要求当事人二选一”和“威胁泄露当事人隐私”。

@新媒体女性 和@源众反暴力热线 背后都是民政注册的妇女组织,新媒体女性的主要工作是性别平等与妇女儿童权益的传播倡导,而源众则是以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心。我和李莹分别是这两家机构的负责人。

我不愿意回应一些无谓的争端,是因为事情跟小竹有关。在我们没有机会继续给小竹援助的前提下,我认为我不应该再谈起她的故事、“使用”跟她有关的事实,并且给她带来不必要的担心和压力,或者让案件进展节外生枝。这对我是一个重要伦理问题,是我保持沉默的原因。

不过,我还有另一个伦理考量。我个人声誉不足惜,不过遭遇一场谣言和网络攻击的无妄之灾,清者自清;然而,当我看到2月3日一整天,女性博主们在为我、为了还妇女儿童权益组织一个公道,不断辗转于网络攻击,一些朋友也通过致电、私信和群聊的方式给我支持;我想,我欠大家一个交代,尤其是对节假日被我拖进工作的同事和伙伴,以及在短暂的援助行动中发来捐款的好友们。

小竹,我相信你还会看微博,如果这篇文章仍然无助于解答你的困惑,我觉得很抱歉——也许我们专业还有待加强。我们进行的个案援助,不止你一个;传播确实是我们个案援助和倡导可能使用的手段。我们的传播,是以当事人利益为中心,保护隐私突出法律框架,让更多人了解如何更好地使用法律的武器,让法律运转的阻碍得以清除,而不是为了消费当事人的痛苦。我们扮演的角色,更多是当事人的媒体专家,而非理客中立场。在我朋友圈给你小额捐助的人中间,就有我们之前帮助过的受害人。

以下,是我们短暂介入“小竹案”救援的经过。

1月30日11:45,一个陌生“热心网友”@ingrideagle找到我,说小竹遇到困难,政府和家人都不支持,“求助无门,走投无路”。我请她转告当事人加我微信。下午小竹开始加我微信,我在傍晚开始跟她交谈。




任奕求助的记录


当时,我在老家过年,源众妇女法律中心负责人李莹在生病。因为涉及未成年人,事情紧急,我们各自从自己的机构拉了两名同事,开始组建援助群组。联系源众,是因为源众有家庭暴力的个案援助项目;年前在一例@女王C-cup转介的也是网友求助的沟通中,我了解源众有针对受暴者的小额经济援助;源众也是2015年我们民间妇女组织反家暴法立法倡导工作组的伙伴。

我跟小竹的对话一开始不太顺利,因为小竹显得疲惫和信息过载。与太多人交流,会让当事人眼花缭乱而无法处理相关信息,尤其是这只是一名高中生。任奕要求她来代替小竹讲述案情,被我婉拒。我直言,她法律上无法代表小竹。(由于我在激愤之下删除任奕的微信联系人之后,相关沟通记录丢失。我授权任奕公布我们沟通过程的完整微信截图)。

案件工作群组里都是工作人员,任奕不在其中(她远在越南),我们没有跟任奕谈我们具体如何做,但出于对她的尊重,我简单跟她沟通了我们的进度。(此处请任奕提供微信截图)

为了让小竹舒服一些,由我一个人先跟小竹交流,过程中询问李莹意见和另一法律工作者关于警方程序的问题。

我跟小竹的谈话包括:经济支援、法律援助和传播支持,此外,要搜寻证实事件的信息。

经济支援:

小竹一开始就表达,她最需要经济支援;当时她身上有任奕给的800元,还剩500多。因此,我跟李莹确认了她们能够提供应急金之后,决定暂时通过私人网络筹一点钱。案件援助群组里源众还有一名同事专门负责应急救助。我筹款的计划也有知会小竹。





截图:案件援助群相关工作安排




我的朋友圈筹款说明如下:“这孩子在寻求我们和伙伴机构的帮助,目前筹集小笔零花钱让她暂时避开不懂法的一众熊亲戚,并支付开学时的高中学费。因为警方态度与举措相关信息在节假期间未能确认,我们认为事情很大可能为真,但目前不能最终确认。如果你关切并愿意提供帮助,请微信红包给我并注明“小竹案”。1、不接受超过20元。2、不退,没时间。3、了解我人品再给钱。不了解不要给。这不是一个针对公众的募捐,是基于你对我的了解,对相关当事人的资助行为(如果我弄错了你跟我一起认栽……)。因此不接受陌生人资助,不用传播。谢谢!”

我在朋友圈为小竹筹集应急款项


因为断断续续有红包进来和朋友关切询问,我到次日凌晨才睡。这前前后后,我询问了小竹父母工作和家庭经济情况,她的经济开支和勤工俭学情况,是否有读大学的计划。

传播支持:

事情已经是舆论焦点,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处理传播。性侵害尤其是未成年人性侵害事件,传播往往是二次伤害的主要来源之一。普通人通常没有媒介经验,性侵受害人就更加脆弱,而媒体工作者对于如何处理相关信息,能力也良莠不齐。我们的既往做法,是与法律援助团队组成配合紧密的传播团队,律师替代当事人面对媒体,我们甄选媒体,确保媒体遵守伦理守则,并在学界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研讨支持的时候,组织记者会或者给记者联系相关领域专家。我们的传播建议,被任奕视为“要求独家报道”的“证据”。

截图:我们的传播建议(最下图来自任奕)







我们如何帮助受害人把关呢?以下是之前一起儿童性侵案中,我们与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的来往信件。




我请小竹自己取一个假名,即便私下交流,我们也不用她的真名。在性侵个案干预中,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让当事人在使用代表“受害者身份”的假名时,减轻不必要的耻感和痛苦对自己身份认同的伤害;二是避免工作人员无意识的隐私外泄。此外,这样可以让当事人跟妇女组织的关系氛围,不单单是“助人与受助”的关系,更像一种合作。而在传播中,也避免不同媒体对化名的随意性(譬如有的媒体工作者会取跟本名相关度极高的假名,把“赵丹”化名“赵红”)。最后我取了一个与她本名完全无关的化名“小竹”,当事人同意。





法律援助:

在小竹的要求下,我们确定了给她提供法律援助的意向。但她未成年,而她的监护人,父亲是加害人,母亲当时并不支持她报案。所以,我询问她,她的校长、班主任或者居委会干部能否暂时帮助她委托律师签署代理协议——这些是小竹自己可以直接接触的人;李莹认为,如果不行,将来也可以去找找妇联。总之我们的计划,是案情明确了之后,可以先为了小竹去拜访当地妇联系统和教育系统。妇女儿童权益组织解决问题,除了司法系统,最倚赖这两个部门的关切。因此,目前案件进展,当地的相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如果能够真正帮到小竹,也符合我们最初的期待。



截图:校长、班主任和居委会主任能否暂行监护人之职



事实核查:

我们必须确认事件是真的,而不是炒作;还要了解目前案情进展到哪一步。我要了小竹的身份证照片,加害人身份信息。熟悉警方程序的朋友建议,隔日拿到拘留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报案回执这一类的证明材料之后,远程也能基本判断事情真伪,继续推进工作。工作群给了小竹具体法律建议,小竹决定第二天去了解案情进展,警方态度并拿到相关文书资料。

工作群中律师对小竹的支持

因为不断有红包捐助和询问,我当晚到了天亮才睡,等我31日醒来,手机上有一个小竹10:18从公安局打来的未接来电。

我回拨,对方未接。回到工作群,同事罗瑞雪表示,因为联系不上我和李莹,她也有给小竹回拨电话,两次通话,电话都有警方人士接过去,对我们是谁,要做什么表示关切,并表示希望查验我们的机构证明材料。

我跟在公安局外等待小竹的朋友联系上,她表示小竹刚到公安局,她的母亲和祖父就到了,但对于里面发生了什么,我们并不知道。

到了中午,小竹朋友表示她出来了,正在甩开家属跟随。之后小竹与朋友会合,跟我在电话中表示,今天家属态度很好,之前威逼改为怀柔;她表示在里面说太多话,很累。我让她吃饭休息,有时间再给律师电话。但她没有再给律师打电话。

当天我们被“橙雨伞”编辑小陈加到由任奕、中青报记者、我们和源众工作人员以及小竹的朋友组成的“小竹帮助群”里,我们在群里有简单信息沟通。

下午,李莹16:26发了一条消息:“目前我们一是准备通过受暴妇女儿童紧急救助基金给小竹一些紧急救助,二是将给她提供法律援助。我上午和刚才都在拨打小竹的电话,她一直没有接,可能是各方的信息和压力比较大,她需要喘喘气,我联系上她之后会了解相关情况,再及时进行跟进。”

17:42,任奕突然发消息:“大家好,共青团中央(的微博帐号)联系我了,正在督促相关机构落实政府扶助事宜。我知道大家都很热心,但现在媒体层面对公安的压力已经很大了,部分压力也传达到了小妹妹这里,她实在需要安静一下。我替她转达一下这个请求,请大家暂缓媒体层面的呼吁。”



我们很愕然。因为我们一直在做的,并非“媒体记者的事”。给当事人支持和建议,询问她的需求,着手寻找资源,这些都不是“记者的事”。而做着“记者的事”的,正是不断在发微博更新消息的任奕。

妇女权益机构没有主动发布过任何关于案件的信息


除了被任奕的微博兴冲冲@ 感谢了之后,我被动回应了一下她的微博,我、@新媒体女性和@源众反暴力热线,没有就这个个案细节对外发布过任何信息。任奕认为我们在做“媒体层面的呼吁”,让我们觉得莫名其妙。

这之后我与任奕的一段沟通被她诠释为“接受共青团中央的援助和她们之间二选一”的谈话。我建议她公开完整截图。因为我记得我有说一句:希望事情的发展以孩子的利益为中心(大意如此)。

傍晚六点多,小竹给我发的最后一条语音信息是:“我现在这里有很多很多的信息,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分辨真假,能不能让我先冷静一下?”

我的回复是:“你需要冷静,也需要信任的人帮你选择信息。如果你需要我就直接微信或电话,另外这边也有一些捐款,你有时间再找我,我结算一下给你。”




这样的情形我们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时候最好的,就是不要再让脆弱的当事人在各方力量之间被撕扯。于是,我们不再主动联络小竹,也作好了小竹不再需要我们的准备。

在小竹24个小时不联系我之后,2月1日晚上,我作了简单说明,退回朋友圈好友超过20元的捐款;2月2日晚,我退回了所有捐款(到2月3日晚尚收到4个转账超时不成功通知)。



谣言与耳语

2日晚间,我发现自己已经转发了一天的一条微博下面遭遇了网络攻击。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有朋友给我截图,说任奕对网友指责我和我们的机构“要求授权独家报道”、“要求二选一”、“谎称公益机构却引来记者”。我觉得莫名其妙,发截图给任奕,她对我的回应是:“我没说你的名字啊,是他说是你的” (我只能凭记忆写,希望任奕发布我跟她沟通完整截图)。我告诉她,我从未做过相关意思表示,她不了解女权机构的理念、流程和做法,就不要乱说,希望她能够做到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之后我愤然删除她的微信号,所以,任奕一直充满信心地表示,她保留了所有记录。此时,我还未曾了解事件全貌。譬如,她不断对外声称我们会泄露小竹的个人信息。



任奕不愿意出面澄清她的错误言论,却继续发了这一条评论,暗示有人要泄露当事人隐私

进一步宣扬“只有李思磐及其团队会泄露当事人隐私”


我的决定是不回应。因为我们没有继续支持小竹,我不愿意未成年的性侵受害者被肮脏的舆论泡沫影响。另一方面,因为我并没有研究过任奕的微博,当时,对于她到底传播了多少谣言不是很清楚。

我们@新媒体女性和我个人的简介,都表明我们是性别平等和妇女权利传播倡导组织。传播和个案援助,我们都有很好的记录;2015年国家反家暴立法的公众参与度极高,其中就有我们的努力。却被任奕理解为我们“谎称”公益组织,只为了对一个早已热门的新闻作“独家报道”,甚至还暗示我们“威胁要泄露当事人隐私”。

2015年两会期间,新媒体女性召集民间妇女组织反家暴立法倡导记者会

工作伙伴们在任奕所在的“帮助群”进行了漫长的沟通。我们无法说服她。

无法说服她的理由有很多,我个人的体会是,我们生活在实在的关系中,遵守前后一致的规则。而她出尔反尔,顾左右而言他,不能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无法读懂相关信息,却非常自信甚至武断。

到了2日午夜,当各路网友给我发来她大量指涉我的截图,我不寒而栗的是,她对我们“误会”到这种地步,在沟通群里却一言不发,从未质疑和要求澄清过什么。她不发单独的微博谈及我们,也故意不点名,并且因为“不点名就不用负责”沾沾自喜。谁都知道,她之前声张联系的“女权公益机构”就是我们;并且,当@橙雨伞公益 编辑表示“躺枪”之后,任奕在群组里表示,她会帮橙雨伞“澄清”——也就是说,她在微博评论中随处可见的、大量对网友的公开“窃窃私语”,指的就是我和我们的机构。

尽管在网友追问下,她私下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们“以隐私相要挟获得独家”,“误会了可以道歉”。但事实上她不仅不肯道歉、消除影响,并继续通过微博评论中的“耳语”方式,损害我本人和妇女机构的声誉。





以下是李莹律师2月3日在援助群里质问任奕的话:

@任奕Ingrid Ren 我有事情没有看微信,没想到会发生这么多事情,很遗憾!本来大家都是带着初心帮助小竹,从不同的方式,但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不光是怼这个事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女权公益机构的无妄中伤。这个事情李思磐找到我后,我们马上就介入了,我之前在微信里已经给大家通报,我们打算做两件事情,一是紧急救助,二是法律援助,我们源众是专门为受暴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的公益机构,百色案就是我们机构介入的,还有其他很多相关案件。而我本人是律师,代理了很多受暴妇女儿童案件,你可以在网上自己搜。

@任奕Ingrid Ren 而且你在网上说的并不是事实,我给了小竹手机,我就是律师而非媒体人。我们启动给小竹的紧急救助款项,就是正在腾讯公益众筹的受暴妇女紧急救助基金,这个紧急救助金已经开始为受暴力妇女儿童提供救助了,你在网上可以查。我不明白的是,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你轻易怀疑这些机构帮助小竹的意图,并且给了小竹相关暗示,使得小竹无所适从。她现在非常需要法律的帮助和心理的支持,我们机构都可以帮到她,我不知道你说的能够帮助的包括当地妇联在内的机构,是不是已经真的在介入?而且这样的介入是需要专业性的,像我们这样专业性机构共同介入,跟官方机构一起介入,并不矛盾,而且能形成助力,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就替小竹决定了,而让她失去了获得专业性渠道帮助的机会,你是真的为她好吗?而且你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任奕Ingrid Ren我不怀疑你帮助小竹的好心,但你这样无端怀疑其他公益机构和个人并且在网上进行不实的宣传,给公益机构的形象造成的恶劣影响是巨大的,希望你能够澄清事实,消除不利的影响。

@任奕Ingrid Ren 我给了小竹我的电话。我希望她能真正获得相关帮助(特别是法律上的),但如果结果不是这样,我们的机构、我本人,在任何时候都愿意帮助她。另外,关于新媒体女性和李思磐,我们共同做了多起涉及受暴力妇女儿童的案件的援助和传媒支持,因为有的案件没有有力的传媒支持,很难推动,比如厦门大学博导性侵女生案,更早的如山木集团总裁宋山木强奸女下属案等。这是一群在认真推动女性权利保护的机构和行动者,你不能理解没有关系,但不要无端怀疑和中伤。

任奕无法回应,要求跟李律师私聊,说有“信息不对称”。然而私聊之后,她又表示:李莹不客观,没啥好说的。


任奕与李莹的对话


我失去了耐心,在沟通群中,我发出一条信息:

任奕@任奕Ingrid Ren 请你正面回应我,1、你是否承认以上信息,是你用网名@ingrideagle,基于你对李思磐以及相关妇女权利机构在小竹案中的言行的理解,对网友作出的公开评论?2、再问一次,你是否坚决不愿意撤回、删除以上以网名@ingrideagle发表的言论,并对相关人士和机构公开赔礼道歉?

我得到的回应是:任奕将自己在网上中伤的话,以“没有指名道姓”一笔勾销,拒绝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李思磐 你先告诉我,我在公开场合指名道姓说过你哪些不是?就算是我在流溪未溪微博上的留言,我也没有说你是对是错吧?(我坚持认为她单方面发我们私下沟通的部分截图出来不妥当)。我说你什么不好啦?你现在公开指责我,我觉得莫名其妙。



我们不是太理解,为什么任奕一再抱怨我们跟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似乎是她对我们敌意的来源。什么是信息不对称呢?也许因为我们认为任奕只是的“热心网友”,并非孩子的监护人,我们没有把她拉进我们的工作群组。当任奕太过热络地跟当事人联络的时候,她发现我们与当事人沟通的内容是她所不知道的。也许这就是“信息不对称”。



2月3日,她在对我的指责一一被网友反击之后,转而攻击我筹款没有经过她同意:“@李思磐 我从没让您捐过款,微博也说了不需要捐款。我自己略有财力,这么说吧,2015年光淘宝就买了四十万。您不和我事先沟通就贸然去筹款我也挺不理解的。”





事实上,在淘宝上一年消费40万的任奕,给小竹捐助的是800元。问题是,淘宝消费40万的“财力”,就可以“买断”一位当事人吗?为什么外界跟小竹沟通帮她筹款,要经过任奕的首肯呢?她又有何权利阻止当事人获得外界的帮助呢?她又有什么权利要求对小竹提供帮助的公益机构,必须事事知会她,符合她的认知呢?任奕对自己扮演的角色的认知,并不符合实际的法律关系状况。她目前的处事方式和精神状态,对当事人可能意味着不确定的风险。

写到这里,我只希望任奕不要再越俎代庖地把这些无聊争端的信息传达给当事人小竹。我希望小竹能够尽快有一个关爱的环境,面对接下来的漫长的司法程序,和更漫长的疗愈过程。


最后,我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么你不去怼张洋,却一直拣软柿子捏?”

张洋是谣言制造和传播者,他理应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张洋制造谣言的“事实基础”,全部来自任奕对网友的评论。任奕是谣言的始作俑者。任奕对她面对的法律风险迹近于无知——她甚至认为我使用她真实姓名公开要求她道歉都是“网络暴力”。

可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应该是拥有一个具体身份证号码的人,而不是一个网络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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