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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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文一则(之二)

张君劢,号立斋;被称为中华民国“宪政之父”。 改则旧文成于约十年前,此处试重贴。

他生于清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宣统二年中法政科进士。

辛亥革命后任宝山县议会议长,曾出任北洋政府秘书、冯国璋总统府秘书长。

他原名张嘉森,字君劢,号立斋

民国十一年(1922年)于上海参加上海总商会聂云台和江苏省教育会黄炎培组织的“国是会议”,起草《国是会议宪草》。

民国卅四年(1945年)代表中国出席联合国会议,任联合国宪章大会组委员,于民国卅五年(1946年)4月至6月,代表中国签署联合国宪章。

民国卅五年为政治协商会议代表,根据中共周恩来的意见,由其负责执笔起草新宪草。据其助手蒋匀田回忆,张君劢先生在起草宪草时多次私下与中共单独接触,听取中共意见,达成一致后再提交审议会。梁漱溟先生回忆说:“张君劢这种设计,在野各方面莫不欣然色喜,一致赞成;尤其是周恩来简直是佩服之至,如获至宝。”

该《宪草》在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上,引发诸多中常委不满,并提议修改。由是国共再起争端,数回合而后,审议委员会经过多次会议,最终在4月下旬完成初稿。此时因中共代表坚持保留意见,故《宪草》审议陷入停顿。自此至11月制宪国民大会召开,并未再有新的审议。

11月28日,立法院将4月底的《政协宪草》初稿提交制宪国民大会,作为制宪蓝本。

12月25日,制宪国民大会三读通过基于《政协宪草》为蓝本的《中华民国宪法》。

民国卅五年,中共周恩来送“民主之寿”寿匾祝其59岁生日。民国卅七年(1948年)12月25日旋即被中共新华社列为43名战犯之一。

民国卅八年赴港,1969年于美国逝世。

今天,立斋先生在中华民国自由地区被称为“宪政之父”。

立斋先生早年游学世界,对欧美宪法有深入研究;民国二年(1913年)3月入柏林大学攻读政治学,两年后获政治学博士学位。

其政治主张从单一制到联邦制转变。在受托起草《国事会议宪法草案》时,以 “联省制 ”作该草案之 “根本精神 ”。为阐述该草案中的要义,写就《国宪议》一书,并于自序中阐述其由单一制向联省制转变的因由,试节录一二。(凡整百年以降,读来仍是字字玑珠,不忍删减;名为一二,实几为整篇序文。)

昔余持论,举联邦不可行于吾国之故有十。……。昔之所以告国人者曰,必省民能自握省权,而后能行联邦之制;必省民之多数,有判断之常识;举一省之贤者以为代 表,而此贤者能揖让于议堂之上,而省长举出也,而政党内阁成立也,而后能行联邦之制。必城乡镇早具有自治之基,而邦亦久享独立之实,而后能行联邦之制。凡此应具之条件,我既无一而具,于是断言联邦之不可行。

自今上溯民国初年,盖十余年耳。问国情会有丝毫变化乎。唯有答曰:否。所不同者,则狡黠如项城逝矣;军人各据一省,而全国成分崩离析之局;举国之众,无不疾首痛心于军阀。然无如军阀何也。我见云南政局之翻云覆雨,则唐继尧之出焉入焉。而省民寂然也。我见川滇之争,以为滇人既去,川人当能自保,而不图四五军长之自相残杀,而省民寂然也。我见卢永祥之忽督军、忽督办,而省民寂然也。我又见张作霖之忽督军、忽督司令,而省民寂然也。呜呼,在此基础上而求灭国是所谓邦国,由邦国而进为联邦国。岂非蒸沙为饭、缘木求鱼乎。或曰,诚如君言,益见联省宪法之不可行,何为以此导国人。余曰,立国之法,不外二途,自中央而地方者,此统一国家也;自地方而中央者,此联邦国家也。项城当局托名集权,阴图帝制。五年之顷,分而复合,统一之形犹存,威信之度尚在。主其事者,复借国家之权力,快一时之义气。挟兵力、借外资,以从事于私门。于是集权之说,益为天下诟病,盖政令之由中央而及于地方,其从兹巳矣。时则省宪运动起而代之。迄今, 有已行省宪者,有尚未行者;然无论其行与不行,我未见一省焉,军政能隶民政下者;我又未见一省焉,军额能由省议会通过者;我又未见一省焉,有正确之议会交由省议会通过者;我又未见一省焉,有两大党以政策号召国民。因而更迭内阁者,是则各省之能否自治,显然可见矣。总之,今日之中国,中央固不能举中央之 事,各省亦未见其能举各省之事也,处此断潢绝港之中。

而研究者手中之次第,其先中央乎,其先各省乎,我断然不疑曰:先各省而已矣。何也,五洲之上,北美,联邦国也;南美,联邦国也;澳洲,亦联邦国也;非洲除北部之回教国家及野蛮部落外,其南非之国则联邦国也;欧罗巴洲,向只有德意志与瑞士为联邦国;欧战以还,英伦三岛,有改建联邦之说,以英吉利为一邦、苏格兰为一邦、威尔士为一邦、爱尔兰为一邦,此议案之主旨,已通过下院矣;欧洲之俄国,已以苏维埃联邦国宣布于世矣;乃至法国,向以集权闻于世,今其国中,亦有若干特把德蒙为区之说。所谓区域主义(Regionalisme)者,盛行于国中,亦受到联邦国之新潮之影响也。夫世界之大势如彼。而我中央之久已不见信于国人又如此,则今后立国之基础,舍联邦其奚由哉。夫省之范围,地小而人稀,故集中一省之人才、财力以谋之,则效易见,而较有把握;且一省中,多切实自利害问题,少架空之政策问题,是否易定;而人与人之竞争,逊于中央。所以谋省政,易于谋国政。此则我之所以以联省政治导国人也。

虽然军阀不去,则无联邦;督不废、兵不裁,则无联邦;国民无教育,投票不按选民册,则无联邦。凡此者,皆待我省民一一举而措之。故我之所谓联邦者,其基础尚待于创造,非以目前割据之局为联邦也。我昔以此为条件不具,故云不适于联邦者;又以彼条不具,故云不适于联邦。今我易其词曰,当具此条件而后可以为联邦; 而具彼条件,而后可以为联邦,措辞虽异,而精神则同。此则我之良友与明眼之国人,必能辨识之矣。

是为序。

民国十一年八月

参考条目:张君劢 政治协商会议 政协宪草 制宪国民大会 中华民国宪法

(注:封面照片取自维基百科 张君劢 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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