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秋
王立秋

一个没有原创性的人。 In the world of poverty, signlessness is best, in the story of love, tonguelessness is best. From him who has not tasted the secrets, Speaking by way of translation is best. (Jami, Lawa'ih)

埃德蒙·利奇论中国学者的中国人类学研究


埃德蒙·利奇/文

王立秋/译



[利奇评论的著作分别为林耀华的《金翼》、杨懋春的《一个中国村庄》、许烺光的《祖荫下》和费孝通的《江村经济》。]


如果社会人类学家在说自己的主题是某种宏观-社会学、在声称他们不再觉得自己是某个天生比他们研究的人的文化/社会“优越”的文化/社会的成员的时候是真诚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不研究自己呢?在你想认识的东西的各种版本就近在眼前的时候,为什么还要去亚马逊河上游附近的长屋里找罪受呢?


这是一个敏感而棘手的问题。社会人类学家可以、也的确会研究他们自己社会的成员,并且长期以来,他们也一直在这么做,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做得并不好。当然,我也不会向新手推荐这种田野研究。


尽管看起来可能奇怪,但是,在你已经有亲密的一手经验的文化语境中做田野,要比从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的天真视点切入的田野工作困难得多。在人类学家研究他们自己的社会的各个方面的时候,看起来,源自私人的而非公共的经验的成见,往往会扭曲他们的看法。


下面这个个案史有助于说明我的意思。在1934年到1949年间,中国学者林耀华、杨懋春、许烺光、费孝通(他们都是受过专业训练的社会人类学家,在拉德克里夫-布朗和/或马林诺夫斯基的直接或间接指导下学习这门手艺)都出版了关于中国社群的人类学记述。只在其中一部著作中,人类学家——在一定程度上——研究自己社会的成员这个事实,看起来像是一个优势。


林耀华写的是自己的农村老家,但他试图通过以小说的形式来表述他的故事,来回避自传的诚实提出的问题。这一策略实际上没起作用。的确,在某个层面上,小说家和社会人类学家从事的是同一个事业,但是,他们使用的技艺不同,并且一般来说,我们也不应该把它们混为一谈。


杨懋春也写了自己的农村老家,但他当时住在遥远的纽约,是在他乡写故乡。结果,他的故事中的角色也就完全去个人化了。的确,杨懋春自我强加的匿名性,把他的书简化为某种类似于对1900年左右欧洲关于原始部落的民族学描述的滑稽模仿的东西。


许烺光的专著则有相反的局限性;作者明确地说,他在研究自己社会的成员,但是,按通常社会人类学家使用的标准来看,他并没有那么做。


他的书写的是喜洲镇的祖先荫庇,后者被呈现为在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文化中盛行的那套东西的原型。许烺光本人是在中国东部长大的,但他的记述显然是对他儿时从个人经验习得的东西,和他成年后向西几千里,在云南大理府(他在当地一所传教学校当了一阵教师)十四个月的田野工作期间学到的东西的综合。


大理府的居民大多是民家(现称白族),一个有自己独特语言的人群,而让许烺光本人感到沮丧的是,他被当成了外人:“虽说得到了同情的对待,但我一直是一个外来者,尽管事实上就体貌而言,我看起来和那些构成这个社群的人没有差别”。但许烺光如此渴望把“喜洲镇”树立为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的典型,以至于他几乎没有提到地方文化的民家特色。这是一个明显的扭曲,但由此得出的刻板印象却稳定得有趣。许烺光的田野工作是在1941年7月到1943年9月间做的,但是这本书被写得就好像是,“喜洲镇”的文化是无时间性的,完全不受周围政治情景的混乱影响。


我们可以拿许烺光关于“喜洲镇”的记述,来和费子智(C.P.Fitzgerald)在1941年出版的关于大理府民家的明确记述比较。和许烺光一样,费子智也是马利诺夫斯基的学生,但他并不觉得,一定要把民家变成汉人。他的研究地点,和许烺光的田野工作是同一个地方,但他的研究是在三年前更加和平的条件下做的。关于大理府的人口符合云南历史地理的地方,他的书告诉我们的东西,要比许烺光更有抱负的演练告诉我们的多得多。顺便说一句,许烺光从未提及费子智的研究。


这些评论不是要质疑许烺光作为社会人类学家的能力(后来他当上了美国人类学学会的主席),而是要强调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一些社会人类学家的可以理解的、的确也是值得称赞的研究自己社会的欲望,是危险重重的。一开始的先入之见有损害研究的倾向,而天真的外人的作品,则不会有这个问题。


但现在,让我们来看一个反例。费孝通的书不但是这一系列著作中最早的一本;也是在风格上最马林诺夫斯基,和迄今为止最成功的的一本。费孝通不是他研究的社群(上海西南125英里外长三角的开弦弓村)的本地人,但他是在这个地区长大的,所以,他熟悉地方方言的微妙之处。而且,所有村民都认识他负责当地政府牵头的蚕丝项目的姐姐这点显然也很重要。但在我们得知,整个计划只涉及短短两个月的实际田野研究(1936年7-8月)的时候,这点也就变得明显了,那就是,在这里,研究的成功,必然严重依赖费孝通之前的地方知识。顺便说一句,尽管费孝通把他的书取名为《中国的农民生活》,但他并没有假装他描述的社会系统对整个国家来说是典型的。


不过,费孝通的书的优点在于它的功能主义风格。和所有社会人类学家写的最好的书一样,《江村经济》也以对在单个小规模社群内部运作的关系网络的详细研究为核心。尤其是,这样的研究不会、或者说不应该声称是任何东西的“典型”。它们无意说明某种更普遍的东西。它们本身就是有趣的。不过,关于一般的人类行为,这样的专著中最好的那些告诉我们的东西,比一书架题为《文化人类学导论》的概论性质的课本能告诉我们的东西要多得多。


尽管我对直接研究自己社会的人类学研究持否定态度,但是,我依然坚持这点,那就是,所有人类学家的最重要的洞见,都源于反省。学者们对研究“他者”而不是“自己”的辩护是:虽然一开始我们会把他者感知为异域的,但最终,我们会在他们的“特色”中认出自己的镜像。



译自Edmund Leach, Social Anthropology, Fontana Paperbacks, 1982, pp.124-127。译文仅供学习交流,转载需标明相关信息和出处,请勿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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