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安
李易安

記者/譯者

《離開貝魯特》,與貝魯特的大爆炸

起床滑手機,就看見貝魯特市中心大爆炸的新聞。

不由得想起 Roger Waters(Pink Floyd 的前主唱) 在 2004 年發表的這首《離開貝魯特》 (Leaving Beirut)。從歌詞來看,你很容易可以猜到 Roger Waters 的立場──他反對英美於 2003 年入侵中東的軍事行動。

之所以知道這首歌,是因為在中東搭便車時,有天在網路上無意間撞見的,聽了之後,覺得歌詞唸得像詩,非常喜歡。後來去了趟黎巴嫩,也才發現歌曲裡的情景和今日現實已有差距:當地人已經不太講法語,也不怎麼讓人搭便車了。

在這首歌裡,他引用了自己年輕時在黎巴嫩搭便車、最後遭人收留的經驗(我在中東也常常這樣,先是搭上便車,後來又被邀請到駕駛家裡作客),並在副歌裡,提出了自己對於英國成為美國走狗、幫忙出兵中東這件事情的批評。

Leaving Beirut

在這個時間點分享這首歌,倒不是要影射這起爆炸和當年美軍行動之間有任何關聯。

我只是想到,2018 年去貝魯特時,看見剛重建完、嶄新亮眼的市中心,似乎已經把連年戰火拋在了腦後,和博物館裡、歷史照片上那個被戰火摧殘的貝魯特相比,簡直像兩個世界。豈料這起爆炸發生後,貝魯特市區轉瞬就回復到了一九七〇年代──斷垣殘壁,滿地血肉。

這場爆炸提醒了我,這首歌曲描述的世界離我們從來就不遠,而歷史照片和真實街景之間的差異,也只是第一聲爆炸巨響和蕈狀雲之間的距離而已。

1970年代,在戰火下滿目瘡痍的貝魯特。


我簡單翻譯了這首歌的歌詞,有興趣的人,歡迎對照著影片看。

_______

所以我們離開了貝魯特,維拉和我。

他向東去,往巴格達。我則向北。

我走了五、六哩路,直到這條路上的最後一個路燈。

然後蹲坐在路邊的黃昏之中,把我的拇指伸出,不抱期望地面對路上返家的車流。

成功了!一輛老舊的賓士汽車出現了──那是阿拉伯世界常見的共乘計程車。

我把口袋翻出來,無奈地和司機說,我沒有錢。

「來吧!」一個溫柔的聲音從後座傳出。

司機疲憊地橫過身來,把後門推開

我彎下腰看見裡頭有兩個男人:

一個穿西裝、戴眼鏡、蓄鬍、微慍、冷漠;

另一個,也就是說話的那個,有點虛弱、五十幾歲、禿頭、氣色不好,

穿著短袖淡藍色的襯衫,胸前口袋有支原子筆。或許是收錢的人吧,他的身體陷在座位裡。

「上車吧!」他笑著說。

「但我沒有錢啊…」

「我知道,沒問題。上車吧!」

***

這些是我們應該轟炸的人民嗎?你怎麼能確定他們想要傷害我們。

做這些,是為了逞一時之快、為了懲罰、還是根本就是種罪行?

這真的是我們想要征服的那座山?

這條路很困難,而且很長。攔下那台車,他不會拒你於車門之外的。

噢~小布希呀、小布希,

你小時候一定被德州的教育給搞砸(幹壞)了。

***

他舉起手對我示意,動作像是患了關節炎一般,從手指看上去像一個孩子在揮手道別。

駕駛將我那架老舊的吉他和行李一起放進了後車箱,於是我們便出發了。

「先生,您是法國人嗎?」

「不,我是英國人。」

「喔,英國人啊。」

「您會說英語嗎,先生?」

「不會呢,真遺憾⋯⋯」

如此這般。

就是陌生人間的那種隨意聊聊。他的法語聽起來有些口音,但大致正確;我的法語則坑坑巴巴的,而且不斷試著想取悅對方。再怎麼說,我都是在搭便車啊。

後來留鬍子的先生有點唐突地下車了。

行駛幾英里之後,車子在一個十字路口放慢了速度,那裡只有一個燈泡在維持照明。

我打開車門下了車,但好心帶上我的那個乘客,卻沒有跟著下來。

駕駛把我的吉他和行李放在我的腳邊,揮了揮手要我不用謝,接著轉向車後箱,拿出了一對金屬拐杖,並將拐杖靠在賓士汽車的後面。

他轉身回到車裡,將和我一起搭車的那位先生攙扶下車。他只有一條腿,而另一條腿只是條筆直的褲管,從空無一部的臀部向下垂吊著。

「先生,如果您願意的話,可以過來寒舍一趟、和我太太一起吃個飯,我們會覺得十分榮幸。」

***

當我十七歲時,我的母親(願上帝保佑她良善的心)幫助我完成了我的夏日夢想:她把車鑰匙交給了我。

我們於是開著車前往巴黎,一路吞了許多安非他命和酒精。

我們在法國的安地貝小鎮被警察取締,然後又在那不勒斯被義大利佬騙了些錢。

但每個人對我們都很好,因為我們是英國來的小伙子──我們的父親幫他們打贏了一場戰爭,雖然我們心知肚明,我們之所以幫他們打仗,其實心裏打的是別的算盤。

然而今日的英國人,卻不過是美國的魁儡和走狗。

所謂的鬥牛犬,其實不過就是在惡棍身邊找到最後一個避難處的貴賓犬罷了

***

「我太太」?謝天謝地,至少只是個瘸子,而不是想對我幹嘛的同性戀,我心想。

計程車開走之後,我們被留在那個燈光昏暗的路口。放眼望去,根本就沒有任何房子。我的天哪,我心想。

「謝謝你啊,先生。」「很好,那就跟我來吧。」

他的臉龐充滿著喜悅,走在我的前面。他的腿在兩隻拐杖之間小心翼翼地擺動,走上滿是塵土的道路旁,朝黑暗的方向走去。

半個小時之後,我們大概走了將近一公里,直到右手方隱約出現一棟房子。

他用阿拉伯語大喊,告訴屋裡的人我們回來了。一陣慌亂之後,屋裡的一盞燈亮了。從屋門下方寬敞的縫隙看過去,燈光的角度不斷移動,代表裡頭有個人正在朝門的方向走過來。

那扇門咯咯地開了,門裡站著一個女人,她蜷著身子、嘴唇上方還有細鬚,手裡拿著一盞彷彿聖經裡會出現的那種油燈。她彎著腰,抬起頭來對我們笑了一笑。

她站到了一旁,讓我們進到屋裡。當她轉過身之後,我才知道她彎腰的原因:她的駝背十分嚴重,背上隆起了一大塊。

我點了點頭,一邊回給她一個微笑,一邊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緒。一個只剩一隻腳的男人的大方好意,以及她像怪物一般的妻子,對我來說有點衝擊太大了。

***

那些好意,對我們而言是否太多了?那些好意,是否也該被歸檔記錄下來呢?除了好意,還有我們對別人小孩的同情心?

當某個導彈經過精密計算、卻打中錯誤的目標,有人的孩子就必須為此而死,而軍火商的股價就會翻紅。

美國呀美國,當我們發出呼聲時,請你務必要聆聽呀!你有嘻哈樂、咆勃爵士樂,一片欣欣向榮,你們還有阿提克斯・芬奇(《梅岡城故事》中的一個律師角色,在故事中曾為一位黑人嫌疑犯辯護)和珍・羅素(一位美國豔星)。

你們有言論自由,有美麗的海灘;你們有大片荒野,也有購物中心。

別讓你們的武力、基督教右翼勢力,把你們自己、也這整個世界都搞得亂七八糟。

***

他們興奮地說起話來。她像平常那樣,想去把他的拐杖拿過來。結果他罵了聲她、還做了做手勢,說我們今天有客人。

她對於自己的失禮,感到有點不好意思。於是她拿起了我的東西,溫柔地放在牆角,接著問我:「喝點茶嗎?」

我們坐在房間一個角落裡的簡陋座墊上。屋裡的地板還是泥土地;某堵牆邊有個平台,大約是 2 公尺乘上 1.2 公尺的大小,上頭鋪著一張簡單的床單──那是他們的床。

駝著背的女人,連忙著用爐火和銅壺煮水,接著準備了些茶水和甜點。然後是晚餐。

一塊乾癟、沒有發酵過的餅,在爐火上的平底鍋加過熱。我把那塊餅摺著吃,搭配一顆母海膽作為沾醬。

女主人並沒有進食,因為我吃了她的晚餐。不論我怎麼說她都不聽,因為我是客人。

接著她退到了一張簾幕後方,讓我們兩個男人可以坐下來喝幾杯亞力酒(一種中東常見的蒸餾酒)。他小心翼翼地,從一個酒標已經斑駁褪色的酒瓶裡,倒出了那些酒液。

過沒多久,女主人再次出現了,臉上掛著幸福的表情。她手裡抱著他們的孩子,那是他們夫妻倆驕傲和喜悅的來源。

我從來沒看過斜視這麼嚴重的孩子:她的一隻眼眸看著我,另一隻卻消失在鼻子的後方。

***

請不要以我的名義出兵呀,東尼・布萊爾(英國出兵中東的時任首相),你這個偉大的戰爭頭子。

不管規則是誰訂的,恐怖行動就是恐怖行動;歷史不是由被征服的人、或被詛咒的人所寫的。

現在我們成了成吉思汗,成了盧克雷齊亞・波吉亞(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貴族,傳言是該家族用來誘惑政治人物、實施美人計的工具),也成了「山姆之子」(1970 年代一個紐約連續殺人犯)。

1961年,他們的孩子降臨到他們的家中。我好想知道,在這個被稱作黎巴嫩的大鍋爐裡,他們後來過得還好嗎。

如果我現在還能找到他們的話,我可以做些對當時的行為做些修正嗎?

這個故事,到底會如何收尾呢?

***

接著就上床睡覺了──在床上睡的是我,不是他們。

當然,他們睡在了簾幕後方的地上,而我則是躺在他們土夯的床上,整晚沒有闔眼。

日出後,他們小心翼翼地起身,怕吵醒我這個客人。我假裝自己剛剛起床,打了個大大的呵欠。

我用他們給的一碗熱水做了洗漱,接著喝了一小杯咖啡。

和女主人說了好幾聲「謝謝」,又連連鞠躬握手之後,我和她道了別,讓她回去忙自己的日常家事。

我和她老公,則是回到了那個十字路口;亮眼的晨曦,映照出了我們非常緩慢的步伐。

共乘計程車再次適時地出現了。那位男主人把其中一個拐杖交給了我,只靠著一根拐杖努力站著,然後笑著和我握了握手。

我說,「非常感謝您,先生。」「別客氣。」「也感謝您的太太,她人真的很好。」

他放下了另外一個拐杖,再次坐進了汽車後座。「祝你一路平安,先生。」他說。計程車往南向城裡開去時,他微微地向我鞠躬致意。

於是我轉身向北,把吉他放到了肩上。第一陣熱風拂來時,很快便吹乾了流在我年輕臉頰上的兩道淚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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