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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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 我見 我被征服

關心我們的族人 -04- 釘板模的日子

17歲那一年,我拿著教會牧師給我的僅有的一些錢,離開部落,坐上火車,到台北。有個歌手的訓練班說,培養我當歌星。於此同時,是獵人的老爸,完全不同意這件事,老爸說:『留在部落當個獵人吧。』。但我想了,我的歌聲不錯,可以比出現在五燈獎裡面的人一樣好,我又這麼愛唱歌,當歌星應該沒有問題,我如果成功了,我們家,也有機會告別貧窮。

我到台北。

有演出就有收入,在台北生活,收入很快又變成支出,還是兩手空空。作歌手的日子,漂漂泊泊,五光十色,但漸漸的啊漸漸的啊,這件事情變得無聊極了,這樣生活變成十分無趣,原來我歌唱,是發自我心裡,我喜歡我愛,而剛好也可以娛樂別人。後來,唱歌變成一種把戲,只是工作的需要,裡面沒有我,甚至沒有靈魂,雖然不勝其煩,為了生活,我還是這樣過下去。

只有在放假的時候回到部落,跟著老爸去打獵,才是我最開心的時候。

接著,談戀愛了,結婚了,孩子一個個來到了。

隨著時間變遷,歌唱的這個工作環境變了,而最大的轉變是工作機會少了,到後來,就沒了。大環境的更替當然是一個原因,但最大的因素,除了是不再年輕,我想,我是想,當歌手的歌聲不是發自內心,不能感動自己,也就再不能感動任何人。

在台北失業,是一大夢魘。

小孩要上學,生活要開銷,我,四處去找機會打零工,努力維持全家的生計,但不能,我在經濟的困局裡打滾,苦不堪言。

也只有在空檔的時候回到部落,跟著老爸去打獵,才是我最開心的時候。

直到朋友介紹我去工地做工,這份工作才提供足夠的薪水讓我養家,主要的工作項目是釘板模,我沒有選擇的餘地,就做,努力的做,做了七年,一個獵人靈魂的工人。

也只有在偶而的放假天裡回到部落,帶著孩子去打獵,才是我最開心的時候。

然後,連釘板模的工作也沒有了,朋友說,工地需要的是外籍勞工,我們原住民是本地勞工,薪水貴,老闆不喜歡,他說。

又一次的失業,在台北,我找不到我可以做的事情,我決定照老爸所說:『回部落吧,孩子。』

回到部落,只能以打零工維生,但開銷少了,勉強可以活下去。

回到部落,我還是受人尊敬的獵人,和歌手,在這裡,我覺得有尊嚴。

但在不久後,妻子離我而去。

更遺憾的是,在都市長大的我的孩子不會說母語,跟他們的爺爺在語言上不容易溝通。

並且,打獵成為禁忌,我們部落的傳統獵場與居住地被闢為林班,回去打獵的我們,卻成了小偷強盜一般的匪徒,受到監視與懲罰,我不明白這個道理。

對我而言,這一切,彷彿都失去了根。

小時候,老爸總是說,成為一個優秀的獵人,能建構一個穩固的家。少年時,身邊的親朋好友都說,去考警察或當軍人,就會有好的收入,成立穩固的家。

我是一個優秀的獵人,但是沒有一個穩固的家。

那麼,當一個軍人或是一個警察,對我的人生來說,就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嗎?我只能這麼選擇的嗎?我只能是個軍人或警察,才能在這個世界上立足嗎?

我可以只是當一個獵人嗎?

我可以只是當一個獵人,用我知道的,會的技能,養活我的孩子嗎?就像我父親做的那樣嗎?可以的嗎?

我問,我知道,不行的。

我流下眼淚,感到無比的悲傷,在台北釘板模的日子那麼樣苦,我都沒有流下一滴眼淚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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