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恩灝
黎恩灝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法律哲學博士、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GCAL)研究員。曾在香港積極參與公民社會發展超過十年。研究範圍包括威權及混合政體下的憲法、法與社會、司法政治及國際人權保障;學術文章見於《香港法律學刊》、《共產國家及後共產國家研究》及《亞非研究學刊》等。

[法治的政治之十三] 以逆權運動抵抗暴力產業鏈

由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發展至今的「逆權運動」,儘管當局鎮壓力度不斷升級,運動士氣反而愈來愈高,凝聚愈來愈多港人支持。箇中原因,至少有三。

(1)從運動文化來說,在今次逆權運動中,抱持不同運動策略者皆強調「兄弟爬山,各自努力」、「不割席不譴責」、「齊上齊落」、「行動如水(be water)」等信息。由過去所謂「和平、理性、非暴力」與「勇武抗爭」的二元對立,演化為有機共存、互相補足,增加運動的機動力、不確定性和凝聚力,自然令政權難以捉摸。

(2)無論是溫和如社區「連儂牆」、機場集會,以至激進如前線佔領,運動形式百花齊放,訴求目標仍然一致。運動五大訴求之一的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已凝聚社會共識,實在毋庸置疑。政權仍拒應訴求,站在社會對立面,逆權運動自然繼續。

(3)逆權運動能團結人心,是因為運動有力地揭示威權政府的暴力本質。這個暴力本質,是由結構暴力催生肢體暴力所致。暴力的動力,來自不受制約的權力。威權政府透過勾結社會精英及有權勢者來維持統治合法性和穩定性,並非新事。只是今次龐大而持續的運動,令一向支持政權的溫和中間專業陣營先後與之割席,迫使政權將其利益集團浮面。

毛主席說「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在香港,各方親政府力量在政權鎮壓運動的過程中配合得天衣無縫,是否真如民眾所指是「官警商鄉黑」勾結,或黨領導一切的結果?我們不妨以7月21日元朗恐襲事件為例,分析不同建制勢力的反應。

7月11日,中聯辦新界工作部長李薊貽出席十八鄉鄉事委員會就職典禮時,呼籲與會鄉民要「保衛家園,驅散反政府的示威者」。

7月15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於社交媒體直播節目中,指對元朗六鄉非常有信心,「(示威者)多多嚟,你哋就密啲手,將佢打到片甲不留」。

7月20日,時任《香港經濟日報》副社長、主持電台投資節目的石鏡泉在建制派「守護香港」集會上發言,建議在場群眾學習元朗鄉親和深水埗街坊,用藤條「打仔」及軟膠通「教仔」。

7月21日晚,大批白衫人以藤條等武器到西鐵元朗站無差別襲擊市民——特別是參與「反送中」遊行後回家的市民——警方卻遲遲未現身。在場與記者一爭口舌的八鄉指揮官李漢民,被市民拍攝到疑與同樣穿白衫的市民拍膊頭,向他們道「心領」、「唔使擔心」。

7月22日起,有參與白衫恐襲者被捕,當中亦有部分人有黑幫背景。

據《公安條例》,「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而在公眾聚集中發表任何聲明,或其所作出的行為,為意圖煽惑或誘使他人……殺死任何人或任何類別或群體的人,或傷害他們的身體」,即干犯「公眾聚集中倡議使用暴力」罪(第26a條);如任何社團的成員或附從者,被組織或訓練或裝備,以便從事侵奪或看來會侵奪警方職能的工作,即干犯「成立半軍事組織」罪(第5條)。姑勿論上述人物是否觸犯公安法,從時序可見,各方勢力接連發表針對「反送中」示威者的言論,和元朗恐襲環環相扣,以暴力恐嚇和打壓參與政治運動的市民。究竟以暴力回應政治抗爭,是否已成為一條「產業鏈」?

也許港人曾經想像,即使沒有民主普選,只要有自由、法治,個人生命財產就能得到保障,也可繼續享受表達自由。7月21日元朗的白衫人恐襲事件,卻成為「當頭棒喝」香港人的悲劇。同樣,警方前日在元朗向平民及記者開槍、「速龍小隊」在西鐵站無差別亂棍毆打等,市民血流遍地,必再次令港人質疑,黑道白道以暴力傷人的程度和心態其實又有何差別?

而且,警隊的法定職方代表如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接連批評民選立法會議員,又公開與社會共識作對,反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更公然違反《警察通例》警務人員「不得就任何事宜直接致函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政府總部局長級官員或部門首長」的規定,越級譴責政務司長,甚至要求他辭職。究竟香港能合法使用武力的執法機關,要繼續作人民公僕,還是想當以武力凌駕一切的軍事政權?

逆權運動的要務就是透過團結人心,撥亂反正,守護香港。香港本是文官政府治理,更早應由民主政府作主。但警察部門的粗暴和傲慢,徹底打破了港人幻想。當行政機關瑟縮一角、執法機關以暴力恐嚇社會時,逆權運動的重心就是抵抗制度暴力。政府愈無心戀治、警隊愈加暴戾,公務員自然心更思變,逆權運動的凝聚力就更大。

人大8.31決定5周年之日將近,運動自然會步入新階段,爭取真正雙普選,以打破威權管治的暴力產業鏈。

(本文原刊於《明報》觀點版,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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