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恩灝
黎恩灝

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法律哲學博士、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GCAL)研究員。曾在香港積極參與公民社會發展超過十年。研究範圍包括威權及混合政體下的憲法、法與社會、司法政治及國際人權保障;學術文章見於《香港法律學刊》、《共產國家及後共產國家研究》及《亞非研究學刊》等。

[法治的政治之十四] 無權者的逆權運動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八月中兩次記者會,迴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卻高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來大做文章,指斥運動已變質,示威者要「搞革命」摧毁香港;更對外媒宣稱少數示威者並非社會持份者,故使用暴力、到處破壞。

只有極權主義者和民粹主義者才樂於定斷誰並非社會持份者:二戰時納粹德國視猶太人為國家問題的根源,將600萬人趕盡殺絕;1994年盧旺達大屠殺,胡圖族大規模殺害圖西族人,更將後者貶稱為「蟑螂」。納粹德國和胡圖族治下的盧旺達,當權者將他者非人化,視為不足惜的昆蟲——既非人,又如何作社會持份者?即使在民主國家,面對國族民粹主義氾濫,右翼政黨不時貶斥移民破壞本國文化和國民生計,試圖透過法例和政策間接排拒移民的權利,否定他們有份於社會,造成各式歧視分化,破壞民主制度多元平等的特色。

誰是持份者,並非以建設社會和經濟貢獻多寡區分。持份與否,講求有沒有參與權利。而這參與權的「含金量」,應盡力達至人人平等。例如民主制度讓每個國民有平等選舉權,即使是未成年的國民,也能透過官方諮詢制度和青年議會參與社會;在一些國家如巴西,民眾更能透過「參與式預算」決定地區撥款用途,體現公民皆持份的精神。畢竟社會由人構成,人際關係、家庭、社會組織維繫社會運作和發展,沒有人是被孤立的。即使是被囚的罪犯,也有權在選舉中投票。

香港市民缺乏平等政治權利,無法成為真持份者。香港有1200個市民比700萬市民「更平等」,能夠選特首。這1200人中過半數來自中資港資代表和親北京陣營,政府施政自然向之傾斜。政府過去不少政策被視為「益地產商」,就是一例。連本來是體現代議政制的立法會,當中一半議席也是經工商和專業等精英界別產生。民眾在政治上成為無權者,遑論在經濟生活有話語權。

林鄭的持份論之所以令人厭惡,也是因香港社會的經濟成果從來都不公正地分配在社會各階層。政府坐擁豐厚儲備卻不肯落實各項社會經濟權利,例如否定全民退保、拒絕規管甚至回購領展、強推「明日大嶼」以養育中資港資發展商等。整個政治制度的設計就是要製造大批無法實質持份於社會的公民,即使他們在港勞苦辛酸數十載,命運仍操控於擁有政治和經濟特權的階層手中。

林鄭所言並非顯示她的無知,而是證明她的傲慢。她試圖將勇武示威者邊緣化,孤立他們為社會無份者。但政治特權和經濟霸權的紐帶,早已令香港大多數人與社會無份。她以為港人只要豐衣足食的物質生活,即使活在不民主的政府下也會心甘情願。她仍以為敢於勇武抗爭、參與不合作運動的年輕人仍是少數,缺乏社會支持。

相反,逆權運動奉行「不分化不割席」共識,日積月累更大的社會基礎。Mark Engler和Paul Engler一本關於非暴力抗爭的著作提到,非暴力抗爭運動得以成功,往往在於運動能提出改造社會的變革式目標(transformative goal),而非僅僅尋求改變某一政策或法例的交易目標(transactional goal)。

他們以美國同性婚姻運動為例,認為同婚運動若只旨在勝出一兩宗州法院的同婚官司,運動只會難以為繼;唯有持續、大規模的公眾以行動支持同婚(public active support),及預先鬆動支撐社會運作的每條支柱(pillars)——即各方持份者如教會、公務員、工會、律師、社運人士、教師、學生等——令他們轉念支持同志平權,創造民意氛圍,令運動達標。

由反修例演變成今日的逆權運動,豐富的界別和社群參與無可否認是運動具有充分社會基礎的原因之一。而不合作運動和遊行集會之頻密不單未有製造運動疲憊,反而持續吸引大批港人主動參與各式各樣的抗爭。例如早前公務員集會和上周「全民三罷」,其實是初試啼聲。前者透過集氣大會表達公僕站在民眾一方,增加政府的政治壓力和整頓內部團結的成本;後者實質影響經濟秩序、零售、運輸和航空業班次收益。從逆向思維來看——政府愈反對,反更刺激市民參與——若公務員集會和「全民三罷」成效不彰,林鄭焉會不借勢譴責罷工罷市破壞經濟、公務員破壞政治效忠云云?

逆權運動目前所需的就是強調運動的變革目標。觀乎林鄭和中央態度,沒有真雙普選,政府不會向市民負責,遑論獨立調查反修例運動和警察執法、縱容黑幫恐襲市民。

運動已出現了一句變革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也許我們要做的就是要令口號內涵更形豐厚。講「革命」當然不等於搞「港獨」。習主席最近要求中共「必須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在新時代把黨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6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15次集體學習),對港人不無啟發。港人首先要自我革命,意識到自己不止是經濟動物,反而是有能力追求美善生活,卻長期被剝奪持份權的政治公民。至於「光復香港」,就是讓活在香港的每個公民能免於警黑暴力帶來的恐懼,免於被政治經濟特權階級剝削,恢復重視法治、自由、個人權利和安全的社會面貌。

逆權運動是無權者的運動。要達到講求社會根本變革的目標,唯有爭取到各根社會支柱成為同行者,才有機會打破舊有由上而下的權力結構,讓每個香港人成為平等而有分量的持份者。

延伸閱讀:Mark Engler & Paul Engler (2016) This Is an Uprising: How Nonviolent Revolt Is Shaping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New York: Nation Books.(作者按:本文討論的觀點主要來自第四章)

(本文原刊自《明報》觀點版,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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