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淇
淇淇

寫小說/分享好書好電影/喜歡碎碎念 曾出版小說集《無差別愛人》、《陽光最是明媚》、《我和我的......》、《小心愛》、《愛你愛我》、《雙十年華》等

做你自己

不如先做一個簡單統計吧。你曾經遇過多少個討厭的人?他們做過甚麼令你看不過眼的事?

你問新聞人物算不算?先不算吧,否則我們講一天也講不完。

每次遇到討厭的人,我總是想,他們知道自己的行為討厭嗎?譬如在巴士上脫掉鞋子將腳放在座椅上;看電影時大聲講電話或一直玩手機發出刺眼的光線;在公司搬弄是非、散播謠言;習慣性遲到,浪費別人時間卻毫無歉意⋯⋯

照道理,一個正常人是不會故意做一些行為招惹別人厭惡,所以他們一定是認為自己的行為沒問題才會放膽去做,重覆地做。當然,也有不講道理的時候,有種人就是故意與人為敵,你越討厭他越得意,不為娛己,只求氣人。你生氣嗎?正中下懷,你要爆發,卻有失斯文。到最後你無可奈何,只能對他們敬而遠之。

一個行為討厭與否,沒有百份百的絕對,端的是觀點與角度問題,你有權討厭別人,別人當然也有權討厭你。你以為自己的行為對得住天地良心,但在別人眼中,你卻是擦鞋精、卸膊王、麻煩製造者。

不想被討厭,那只好自我檢討,別人不喜歡的統統不做,你知道如何迎合別人要求,了解怎樣討人歡心,你甚至掌握完美的特質。如果你願意,你隨時可以變得完美,但你想做一個完美的人,抑或做你自己?

當你壓抑情感、扭曲價值觀,只為滿足別人時,你會發現你非但無法討好全世界,甚至連自己也開始討厭自己。事實上,不管你怎樣做也總有人不喜歡你,就算你面面俱圓,依然有人會說你是虛偽的世界仔,於是你終於覺悟,這世上你唯一需要討好的人是你自己。只有接納自己,愛自己,才能做你自己,做好自己。

我當然不是叫你喜歡做甚麼就做甚麼,即使我行我素,也得顧念別人感受,打擾或傷害別人的行為還是可免則免。

來一個溫馨提示:為了自己著想,討好另一半也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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