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gt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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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不派膠

由 7.21 到 8.14 — 看香港法治崩壞

「法治」一直是個抽象的概念,但近日香港事態的發展,讓我們在身邊直接體驗到法治的有與無。一切從 7.21 元朗襲擊說起。在那之前,香港是個有治安有秩序的城市。無論有什麼社會爭議、政治運動,我們仍然是個由政府和警察保障秩序的地方。

有人可能以為秩序就是沒有黑社會,沒有罪犯。但這是個淺層的理解。秩序更重要是解決紛爭,預防混亂的制度。全香港雖則說有 3 萬警力,非常強大,但如果 700 萬人都不遵從法例,3 萬警察是沒有辦法維持秩序的。香港有秩序,靠的不是強大的警力,而是 700 萬人中絕大部份願意守法。

然則守法的基礎是什麼?首先當然是害怕自由狀態,即所有人都可以侵害他人安全和奪取財物的狀態。但這種害怕並不足夠,還要香港人對守法後所建立的秩序有信心,從而對制度產生尊重。即是守法、服從警察及司法,可保平安、不會招至損失。由此可知,秩序的確立,並不是單方面在於市民守法的意願,更重要的是建立秩序的警察及司法系統,是否真的有實際效益,可保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一旦現存的警察及司法系統失效,守法的動機就開始消失。

電影《教父》中,有一個父親去向教父求救。因為他的女兒被強姦,但警察沒有辦法將犯人繩之於法,所以這個父親請求教父用邦會的勢力徹底教訓那個犯人。這個橋段的妙處是,它為警察外的武力提供了正當性。並不是人們不想守法,而是因為警察和司法系統申張不了正義。國家秩序中的正義並不完整,令人想要倚靠警察以外的武力。

香港社會在 7.21 之前,絕大部份人都還認同警察和司法體系是可以保護市民的。此前遇上黑社會,市民的反應是打電話報警,希望由警察處理,而不是自己武裝對抗。但 7.21 改變了這個法治社會的「常識」。當晚香港社會秩序中的「正義」,而是幾近盪然無存。許多市民發現,警察根本沒法保護市民。面對攻擊市民的白衣狂徒,警察先是消失、走避、視而不見、言談甚歡,及後各大傳媒甚至揭發警方與白衣狂徒合作。

7.21 過後,在黃大仙、將軍澳、深水埗、尖沙咀各區均有街坊被警察無理拘捕,甚至打至頭破血流。然後學生買鐳射筆被扭曲成管有攻擊性武器被拘捕、警方對街坊用上催淚彈和胡椒噴霧、警黑合作、闖入地鐵站將人從扶手電梯推落、對手無寸鐵的人開槍掃射、燒街衣遭催淚彈驅散,都一一變成常態。秩序中的所謂「正義」脫軌,變成極權政府的傀儡,而不是保護市民。

作為社會上唯一合法的武力使用者,警察的正當性來自他們保護市民,而當他們無法做到時,其武力正當性何在?沒有正當性的武力,就跟黑社會沒兩樣,憑什麼「合法」?如果只是個別的警察有問題,整個警察、司法系統會公正處理(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那市民還可以對整個制度有信心。但這幾星期以來的發展,卻是政府默許並繼續與警黑合作。這就形成現在的管治危機。一個不能保護市民的政府、嘗試危害市民的警隊,憑什麼管治,要市民守法?

在此我們看到法治的崩解。法治崩解不是指有人犯法那麼簡單,亦不可能由人民發動,而是因著警察和司法潰敗,導致人民失去守法的理由。市民被逼用自己的武力保護自己,極其量是崩解後所產生的結果之一。質而言之,絕大部份人守法,不是因為害怕被警察捉拿,而是尊重及認同社會秩序。大家明白社會穩定是對所有人都有利的。但當警黑合作,守法只等如被人打不還手,被警黑輪流欺壓,那「社會穩定」就是個騙局。

法治既已崩解,此時社會的運作並不是靠人民對穩定和秩序的尊重,而是靠市民的良心,以及本能上對警察或黑社會武力的恐懼。際此之時,我們不能亦不應譴責行使武力的人民,而是要將矛頭指向瓦解守法基礎的制度性敗壞。警察濫捕、放任黑社會打人,就沒有資格要求人守法。敗壞的警察和司法制度沒有被處理,人民繼續守法,就是甘心情願被壓迫,放棄保護自己和自己所珍惜的人和事。人們對放火,打人,破壞秩序有反感是非常正常,也會擔心所謂民意逆轉。然而香港的敗壞源頭,是極權對人民對社會全面控制的權力慾、是當權者將人民守法的基礎摧毀,這種時候去譴責示威者打人,是本末倒置。

警黑合作法治崩解是因,市民衝擊警署痛打黑社會是果。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勸人去放火打人。我只是想重提一個常識,這些違法、帶破壞性的行為,在法治崩解的當下是難以避免的事。本應申張正義的警察背棄了人民,故人民只能依靠自己。在正義的社會秩序出現之前,這種武力的行使雖違反極權下的法律,卻合符人性。相反,容許不義的警察和司法制度自命合法合理,不過是對人性作出殘害。如果有人建議抗爭者放下武器,盡快讓社會回復秩序,那我們就首先要問,這個秩序是什麼樣的秩序?是沒有法治、隨便濫捕、黑警橫行、黑社會當道的秩序嗎?在壓迫之下,正義無存之時,我們有理由馴服嗎?

武力在法治消失時沒有制度的制約,但幾多暴力的時代終於重建公平正義的秩序,靠的是在沒有法制時保有我們的良心。這兩個月來,香港人展示出的,並不是盲目的武力自保。抗爭者在痛打黑社會之時並不只有仇恨,也有義憤。我們有連儂牆去訴說我們對香港的愛,對所有人的珍惜,互相扶持。有人會為不合作運動向受影響的人集體道歉。銀髮遊行可以見到不同年齡層的參與,與及長者對抗爭者以至對警察的善意。絕食行動表現出無私的道德情操和犧牲精神;在闖入立法會時會付款買食物及保護文物;有人留守到最後只是擔心警方施暴,想確認大家都平安。面對警方公開抹黑,回應以有節有理的民間記招。這些在在顯示出,香港的抗爭者的良心,對人懷有尊重和愛,在自衛的同時珍視文明的價值。

與此同時,最近在連登,在社區,在各種媒體,抗爭者有非常活躍的公共討論。甚至可以說,香港社會的公共討論從來沒有像當下一樣活躍過。而公共理性也由此而生。公共並不是 100% 理性的,但只要夠自由開放,它可以有足夠的理性。夠我們構成來自公開論辯的決議。人在這種公共參與中不會 100% 實現自己的想法,但所有人的共同參與,就可以構成凌駕於個人又尊重個人的公共領域。我們一方面被極權打壓,但在我們的反抗中,卻展現了最根本意義的「政治」。在運動中比在香港既有的威權體制下,更見到政治上的平等與自由。所有抗爭者不計身份背景,群策群力的參與正正是平等。各種路線包容並存,各自爬山,又互相尊重,就是真正的自由。只要這種公共空間一直維持,當中所包含的常識與真理,必定夠我們在關鍵時刻重建一個克服暴力的公義與秩序。真正的政治,由此而生。亦可見香港人早已有自主自發的能力,也已實踐多時。

我們沒有理由回到極權壓迫的秩序。面對極權壓迫秩序的誘惑,我們嚴正拒絕。沒有正義的秩序,我們誓不罷休。我們也不會放棄在惡勢力面前用武力自保,亦會持續進行不合作運動。如此就構成徹底的「政治抗命」(political defiance),目的是不斷增加極權管治的難度和成本,直至極權退縮或倒下。在極權放手的一刻,就是我們重建法治與秩序之時。

在法治重新建立之前,我們必會先經歷混沌的狀態,此時我們要包容各種基於自保和抗暴的武力。自保是指面對黑警和黑社會的壓害時,抗爭者有使用相應暴力的正當性,不必合於現時極權秩序的法。事實上極權在實踐之時,就不斷在重新立法。鐳射筆變成攻擊性武器,變成暴力;街坊在街上散步變成非法集結,可以驅散或拘捕;甚至有可能發生的戒嚴下,更多日常活動將以危害公眾安全的原因而被禁絕。這些都是執法者在不斷立法。我們基於常識和人性,就要徹底反對。

只有保持抗爭的力量,對自保武力的包容,我們才有機會見到極權終結之日。而不忘記愛和尊重,沒有放棄常識、公義、真理,我們才有建立新秩序的條件,讓我們在混亂和暴力之中將正義的秩序重新奠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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