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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活着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状态很可怕,对绝大多数人感动的东西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却对绝大多数人不以为意的事情伤悲痛苦以至无法自拔。我安慰自己说这是我性格中的特立独行作祟,但我深深感到不安。我希望普通的生活、正常的感动,我只想平凡——像沙尘暴中的一粒细沙、渺小、微不足道。但是,人们对于沙尘暴的恐惧使得我作为一粒微尘也不得安宁。


就是这样的生活,很长时间找不到方向,迷茫、迷惘、迷糊。漫天遍野的爱情故事感动不了我,一个犯人的独白让我落泪。我有些害怕,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想或许我可以编一些爱情故事来感动自己,但事实证明我没有才华,有才华的人每天每天炮制的无数爱情故事已经感动了无数的人,这样感人的故事都没法感动我,我又怎么可以感动自己?于是我既渴望感动地出现来拯救我的灵魂又惧怕他毫无预兆的出现,因为他总是在别人不感动的时候使我落泪使我伤悲。


总之我很痛苦。


他对我说我是魔王之子,所以我与众不同,所以我孤独而痛苦。他说他会改变这一切。


我到底是不是魔王之子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每天像鼠一样的生活,就像一个被发配到敌国做人质的王子,我的国家弱小而衰败,我只有收起一切自尊,像当年的赢政,当然我没有他忍辱负重的野心,我只有我的小痛苦。他对我说既使我是魔王之子,即使我是被发落到人间,我也应该得到快乐,因为那只是仙与魔的争霸,人对于孰胜孰败毫不关心。再说了,没准下一届争霸赛就是我们魔界胜出了呢?胜者为王,我还是大有希望的。


我知道他只是安慰我,下一届争霸赛还有很遥远的光年要走,我不会活到那时候。再说仙界的人都是极其阴险毫无道义的,他们一定不会让我们轻易翻身。魔界的王子都被发配到了人间,永无超脱之日,怎么反抗?当权的是他们,即使他们说要取消争霸赛,永远由他们当政,我们也没有能力揭竿而起,不是么?所以我只有继续痛苦,别无他途。人类都是势利的,他们当然会瞧我不起,理所当然。


我总是谨小慎微,从不开罪任何人。但我的生活还是毁在了我的冲动上。既使我以为自己早已经失去了冲动的能力,所以对于终于冲动了的这一事实我的兴奋大于惊讶。我甚至在他们打我的时候也兴奋异常丝毫没有痛感。他们打我是因为他们早已习惯我的懦弱,当我反抗的时候,他们便拳脚相加。对于拳脚我其实也早都习惯,但那天我在被第一脚踢中的时候,看到了他,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不想在他面前挨打。于是我反抗、于是我被打得更惨。他没有阻止他们打我的暴行,这让我很伤心,但我理解他,他是个高傲的人,他从来不屑于同任何他们那样仗势欺人的人说话。何况他不认识我,就像他不认识他家地板地下的老鼠一样。但他不会像看猫打老鼠一样看待我的被打,因为他在那些人打够了走开之后,把我送进了医院。


在被打的时候,我的视界模糊一片,他的身边仿佛被光环笼罩,我于是露出了笑意,这微笑使我多挨了几脚,但我不痛。这情节如果放在电影里面,会用慢动作,于是就成了庸俗电影里蹩脚的男女主人公相识的弱智桥断,但他不是女主角。我知道,我的出场只能是可怜情景,送我到医院他就离开了,所以我也就没再忍受医生的白眼,离开了医院。因为脸上还有血,路人都看我,我就只好走进一家麦当劳,洗了洗脸。洗脸的时候,我身边是个给三岁大的小女孩洗手的女人,她化着很淡雅的妆,对女儿细声细气的说话,看到我的出现,脸上却露出了些许不快,好像我会吃了她可爱的小女儿。那女孩很可爱,脸像所有的婴幼儿一样鼓鼓囊囊的胖着。我对她笑了笑,她也笑了,那女人却带走了她。这就是女人和女孩的区别。


洗罢脸,我索性把头也洗了,洗完头,走出麦当劳,太阳很好,甩着头上的水珠,我独自走在街上。


对他说起这些的时候,我很是犹豫了一下,我不想让他知道我的心中还有那样一个人占据着那样的一个位置。我只想让他知道我心如止水,因为我对他说我是个不相信感情的人,让他别再对我付出感情。但他说,他只是来救赎我的灵魂。所以我就不用在他面前装扮强大,也不用拌无情来拒绝他,我发现他早已看透我的灵魂,我无法对他隐瞒我的一切。


是他为我带来了暂时的幸福感,虽然只是幻象,梦一场,我还是要感激他,感激是不够的,但我只能给他这个。虽说那时的幸福只是虚幻的,但那却是我有生以来唯一的可以称之为幸福的日子。我很幸福,这个词在我的人生仅出现一回。


只是他为了救赎我的灵魂而来,却没能救得了他自己,这使我在失去他之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痛苦,但我不再迷惘,而是彻底的绝望。


我是怎么认识他的呢?现在想起来似乎他刻意接近我也未尝不是一种合理的解释。我本不想同任何人接触,但他主动创造了和我说话的机会。


你对人总是这么冷么?我费尽心思接近你,你都不理我?同他稍熟悉之后他问我。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当然一向如此,不是针对他,我想说,但真的是这样么?第一眼见到他,我就有种预感,会发生些什么。他也这样说。


每当有人主动同我接近,我大都不会拒绝太久,虽然这样的人并不是很多。没多久,我们就理所当然的熟识起来,成了很好的朋友。他有时会到我打工的音像店待上一会,看真我整理碟片,收钱,包装。你对客人一句话都不说,老板还用你?无论我是老板还是顾客都不会喜欢你。他和我开玩笑说,但他知道,我虽然不开口但是我的表情是很让人信任的那一种,尽管我的内心很复杂,但毫不影响我表情的单纯,整个歌坛都不景气,再加上到处可以下载的mp3,音像店的生意也就很是凄惨,没有什么顾客,我就可以随意得在音像店里放一些我喜欢的歌,虽然喜欢他们的人很少,但反感的人更少。这是我至今为止最满意的工作,或许是因为有他陪伴,或许同他无关。


他带给我的幸福一直是温暖的感觉,塞外寒冬里的能保住耳朵的棉帽,相信我它比大衣更重要。


当然,作为被流放到人间的魔王之子,我是没有资格享受幸福或者快乐的。他们带走了他,至于仙界的那些混蛋用了什么手段我并不清楚,总之他被从这个世界带走,下落不明。他的拯救计划彻底失败。


而我,仿佛置身塞外雪原的一名独行者,被脱光了所有的御寒衣物,瑟瑟发抖的抱紧自己,看着清冽的天空,听着呼啸的北风,闻着干冷带着血腥味的空气,蜷缩在雪中,一动也不能动。我希望自己变成猫,裹着浓密的毛皮,拥有矫健的身手,能跃出这藩篱,向远方奔去。而我终于没有变成猫,只有大雪将我掩埋。


但是,死是不会降临到我的头上的,死亡对于仙界的那些人来说简直是对我的恩赐。我不会死去,我只能忍住寒冷,继续活着,即使没有尽头,即使没有希望,也只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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