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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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世界有壁。時而隱遁,時而穿梭

書摘:Le Harcèlement Moral 冷暴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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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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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取控制權的三大要素是:竊取行動,剝奪對方的能力;宰制行動,令對方限於服從及依賴狀態;標記元素,在別人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記。

掌控是否定他人的意願,腐蝕其人格,所以本質上就有確鑿的破壞性。受害者眼看著自己的抗拒力量逐步被侵蝕。他失去一切批判能力。無力反應的他實質上已四分五裂,被迫成為壓迫自己的共犯。這與個人意志完全無關。受害者變成物件,無法自行思考,只能依附加害者的想法。他順服於加害者,無所謂同意或參與。

...受害者原本是為了取悅同伴而服從,或是因為同伴看似不快樂,想讓他好過一點,之後繼續服從則是因為害怕。尤其情況剛開始時,孩童為了獲得肯定,而虐待總比遺棄好,所以會願意順從。但是施虐者要的多,給的少,因此在虐待關係中暗藏要脅,至少受害者會產生這種想法:如果我更聽話,他總有一天會珍惜我或愛我。但那是一種無止境的追尋,因為施虐者永遠無法做到這些,倒是受害者對愛與肯定的追求,會引發自戀施虐者的恨與虐心。

這是一種矛盾的狀況,因為加害者畏懼對方的力量,他越是要抵擋這股懼怕,便越想要掌控。...兩個主角對彼此的恐懼維持令人不安的現狀:

-加害者受制於過往經歷形成的內在規則,導致他難以直接施暴,也可能因為對對方懷有恐懼

-受害者受制於所遭到的掌控與隨之而來的懼怕,或是拒絕承認加害者對自己的排拒

加害者在此階段會維持兩人關係處於緊張狀態,使受害者長期處於壓力之下。...掌控之後是孤立階段,受害者被逼到只能被動發洩,他的行為模式會惹惱周遭的人。他也許變得脾氣暴躁、愛發牢騷或過分執著,總而言之他會失去所有自然反應,親近他的人不明白他為何出現此種行為,因而對他產生負面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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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虐者面對直接提問只會閃避。他不發一語,你還以為那代表智慧和修養。你進入一個話不多但說詞閃爍、讓人覺得不安的世界。施虐者每每以退為進,從不直接了當。...因為他什麼也沒說,所以任何事都可能是他不滿的原因。

施虐者這邊不管是責罵或衝突,只要是否定,受害者均無力抵禦,難以自保。其手法就是拒不承認兩人之間有問題,且不願溝通也不願共同尋求解決之道。如果打開天窗說亮話,衝突就有可能討論,解決辦法或許也找得出來。可惜在虐待式溝通的範疇內,最要緊的是防止受害者思考、理解或反應。使衝突加劇的有效方式就是不要對話,默默的把過錯加諸對方。受害者的發言權被剝奪,他想說的事實版本,施虐者不感興趣也不會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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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和謊話在虐行中不具意義:施虐者當下說了什麼,真相就是什麼。這些對事實的扭曲往往接近信口雌黃。每個另有所指的訊息,即使已昭然若揭,也不容許對方多想。...說謊出於一種需求,可以把妨礙自戀者利益的事情,當作不存在。以上策略顯示,惡劣的加害者是如何把自己包在神祕的光環內,毋須多研究能誘使對方相信自己:隱晦是為了默默顯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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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自戀的施虐者打交道不同於一般的衝突,你沒辦法真的「對打」,也不可能和解。...即使爭執白熱化,再也掩蓋不住,可是受虐者不確定自己的立場,所以衝突的真正緣由從來不曾說清楚。她始終覺得遭到排斥,並且積怨已深,可是模糊的印象、直覺與情緒怎麼表達?沒有一件事能夠說得清楚。...施虐者的作法是有系統的,且沒有任何的補償或道歉。

施虐者以矛盾訊息妨礙溝通,受虐者不了解狀況,便無從適當回應。受虐者拼命想要解決問題,卻總是徒勞無功,到頭來不管她多麼堅強,還是免不了感到沮喪或絕望。

這種溝通對應著內在的向心力,於是有一段時間彼此關係會處於某種平衡,防堵可能導致分手的因素,使痛苦的虐待關係保持一定程度的穩定。在其他情況下,受害者別無選擇,只能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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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自戀的施虐者表現出自己的依賴需求時,他的作法又必定不會讓這股需要獲得滿足。一來可能是他的要求超出對方的能力,於是他可利用機會,指責對方一點也幫不上忙;二來也可能是他在對方無法回應其需求的情況下提出要求。他故意招來拒絕,這讓他可以證明,人生正如他所料的那般。...從愛因斯坦與第一任妻子的書信中可以看到直接濫權的例子,他受不了妻子Mileva Maric,也就是他兩個孩子的母親在身邊,又不願主動提分手,便訂下嚴苛而侮辱人的共同生活規範:A.你應負責:(略)。B.你斷絕與我的一切個人關係,除了為保持表面和樂所必要者。尤其你不可要求:(略)。C.你要明確保證遵守以下規定:(略) 。

180

受害者感覺自己被逼到角落,他必須有所行動,但因受到對方掌控,行不得也,只能用極端的姿態或嚴重的情緒爆發,企圖找回自由。在外人看來,任何衝動之舉,尤其是暴力行為,都屬不正常。受到挑釁而回應的人好像應為引發的危機負責。這時受害者再加害者眼裡是有罪,在外人眼中則如同施暴者,但外人並不了解,受害者再也無法活在這種可怕的處境下。他進退維谷,無論怎麼做都得不到自由:如果他有反應,就得為引爆的衝突負責;如果沒有反應,對他心靈的致命糾纏就不會停止。

...對加害者來說,理想的結果是成功的把對方打入「邪惡」的一方,讓邪惡變成常態。因為現在雙方都是邪惡的了。他想把自身的壞注入對方,帶壞被害人是終極目標,他最大的滿足在於逼使迫害的對象做壞事,或是玩得更大,讓好幾個人涉入,互相整垮彼此。...未能把他人牽扯入暴力的領域,對施虐者而言是一大失敗,所以這也是阻止精神虐待擴散的唯一途徑。


【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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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一般認為的相反,這不是由愛生恨,而是因妒而恨。這也不是既愛又恨的情況,因為施虐者從未真正愛過。根據法國精神科醫師Maurice Hurni與Giovanna Stoll的看法,兩人認為虐待關係是一種對愛的仇視,一來在這關係中並沒有愛,只表露出欲求,欲求的對象並非受害者本人,而是對方所擁有而施虐者想占為己有的東西。其次是隱藏著恨,這與從受害者身上無法滿足所有欲求的挫折感有關。恨意一旦明示出來,會連帶產生消滅受害者人格的想望,就算隨著時間過去,施虐者也放不下他的恨。...他合理化恨意的方法,是怪罪受害人壓迫他,所以他是正當防衛...他預期別人會因為防衛機制而做出惡意侵犯的行為...其實受害者在此階段感受不到恨或怒,如果感受得到,至少可以促使他先行自保。...把仇恨投射到他人身上,使加害者得以避免出現更嚴重的精神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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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Kernberg:「自戀者的主要性格特徵是浮誇、極度自我中心、對他人完全缺乏同理心,卻渴望讚美與肯定。這種病人極為忌妒那些擁有他缺乏的東西的人,或是活得很愉快的人。他不但沒有深沉的愛的感覺,無法了解別人複雜的情感,而且自己本身的情感只有單一層次,且來得快也去得快。尤其他不能真正感受到悲傷、失落與悼念;像這樣缺乏體驗抑鬱反應的能力,是其性格的一個基本要素。假如他被遺棄或感到失望,表面上看起來可能是難過,但是仔細檢視,那更像是憤怒或怨恨加上想要報復之心,而不是對於失去所珍惜的人深感悲哀。」

190

他希望別人對自己感興趣,卻對別人毫無興趣,也沒有同理心。...指出他人的缺點是一種避免看到自己缺點的好方法,還能武裝自己,不必擔心被他人看出哪裡異常。...在虐待的引誘過程中,不容許有任何的感受,因為虐待行為的基本原則就是避免情緒的波動、不帶任何感情,目的是排除意外或驚喜的感受。施虐者不關心他人有複雜的情緒,他不受其影響,既不在意他人、也不在意對方的不同之處,除非他覺得這種差異有可能擾亂到他。受虐者的態度與思想必須與他對世界的印象一致,他完全否認受虐者的人格與其自我認同。

施虐者的力量來自無感。他不知良心不安為何物,所以不會內疚,也感受不到痛苦。他可以攻擊卻不受罰,受虐者即使試圖自保...但畢竟他因這方面的手腕不高明而被盯上,所以會感到力不從心。

195

精神虐待者從最親近的人身上汲取正面能量,由此獲得滋養與再生,之後卻恩將仇報,卸下自己所有的負面能量並交給他們。...受害者大方付出,但永遠不夠,自戀的精神施虐者從不能感受真正的快樂,總是以受害者自居,總是責怪母親或母性移情對象。施虐者攻擊對方是為了逃避自童年以來便有的被迫害心態。在感情關係中,這種姿態會吸引到樂於撫慰並療癒他的伴侶,而且還不會怪罪於他。

198

不過不同於偏執狂,精神虐待者很熟悉社會生活的法則與規範,也習於加以扭曲為自己有利。他天生愛挑戰法律,目的在於證明伴侶的價值體系行不通,並把他帶往不道德的方向,藉此弄得伴侶是非不明。...施虐者持續以破碎的形式活著,因從小他就懂得區隔精神健全與受傷的部分,以保護自己。...把所有壞的部分投射給他人,可以讓他的自我感覺更好,並保證相對穩定。由於施虐者自覺無力,所以會害怕想像中他人所擁有的力量,他近乎錯亂而瘋狂地把他人想成有惡意,其實那只是他自身惡意的反射。


【受害者】

201

時至今日,受害人並不會得到救贖,而是被看成軟弱無能,因為他們不再被視為無辜。我們常聽說某人受害是因為原本就有那種傾向,不是他生性懦弱,就是性格有缺陷。以下我們會看到事實正好相反,受害人通常是由於擁有正面特質,因加害人想要據為己有才會被選中。

...虐待攻擊的本質,在於瞄準對方無力防禦之處,也就是有缺陷或病態的地方。...施虐者對於弱點在哪裡有很強的直覺,也找得出殺傷力最強的手法。...被攻擊的也可能是受害者曾努力壓抑或節制的症狀,如今卻因被攻擊而死灰復燃。

虐待的暴力迫使受害者面對自身缺失,或是已遺忘的童年創傷,或兩者皆有。它攪起沉澱在每個人內心的死亡衝動。施虐者挖出受害者的自毀種子,利用令人不安的溝通就能助長它的萌芽,這與施虐者的關係具有負面的鏡像作用。正面的自我形象因此轉變為不值得愛的形象。

指稱受害者是施虐者的共犯並不合理。因為一旦受到掌控,便失去採取其他行為的心理工具:他被癱瘓了。他的被動參與並不會減少所受到的傷害。

206

被虐待傾向在現代社會中令人感到羞恥與罪惡。人們想要看起來很強勢,什麼都不怕。受虐者不只有羞恥心和罪惡感,也為無法保護自己而慚愧。

受虐者與被虐待狂的差別在於,當前者好不容易脫離苦海,會覺得輕鬆無比、大大的解放。他對這種受苦本身並沒有興趣。他是因為活力充沛、願意付出,才長期落入施虐者的遊戲,甚至投入不可能的任務:「跟我在一起,他會改變!」

...由於自我懷疑及弱點外露,所以他更必須證明自己強壯且能幹,這使得他在引誘階段特別容易上當,因為施虐者在此時會肯定他,讓他感覺自己是有能力的。過了這個階段,他的固執會變得危險。他無法想像兩人的問題不能解決、對方不能改變,因此不肯放棄施虐者。我們下面會談到,他如果放棄伴侶,會感到內疚。

...理想的受虐者是有良心又天性愛責怪自己的人。這種行為在現象精神病學中眾所皆知,並被描述為憂鬱型性格(typus melancolicus)。這種人喜歡工作和關係都井然有序,會為最關愛的人奉獻自己,卻對接受別人的恩惠有所遲疑。注重秩序和有心行善,使他比一般人承擔更多工作。這令他感到心安,卻也覺得為工作和責任耗盡全力。

209

虐待關係始於一種競賽或智力競爭。就像面對一場挑戰:要求如此高的人不會接受你為伴侶。於是憂鬱的人「打起精神」,在這種關係中尋找刺激,藉由選擇如此難應付的伴侶或狀況,讓自己有強烈的感受並提高自我價值。

我們可以說,潛在受害人一方面有痛苦的敏感處,那或許與童年的創傷有關,另一方面又有很強的生命力。加害者的打擊不僅是憂鬱的部分,也包括生命力,他會試圖掠奪他感知到的生命力。

211

受害人顯得天真好騙。他無法想像加害者有好破壞的本性,便試圖為他尋找合理的解釋,避免誤會。「只要我解釋,他就會明白並且為自己的行為道歉。」沒有虐待習性的人很難想像,從一開始就存在著深不見底的惡意與操弄。...當他面對虐待攻擊時,先是想要表現諒解,讓自己去適應,甚至原諒對方。...受害者有如傳教士,自認能夠理解、辯護和原諒一切。他相信只要好好談一談,就能找到解決辦法,這反而讓加害者(拒絕參與任何形式的對話)牢牢將他箝制住。受害者滿懷希望,以為對方會改變,並且終會了解並後悔他所造成的傷痛。他不停地冀望自己的解釋與辯護可以消彌誤會...。

易受控制的弱點經常來自童年。我們經常自問,被害人為什麼不反抗。我們看著他受苦,放棄自己的生命和人格,可是他卻仍然留在那種狀況裡,甚至害怕遭到遺棄。我們知道離開才能獲救,但是在走出童年的創傷之前,他無法採取行動。

Alice Miller曾指出,「為了孩子好」而扼殺他,如此壓抑的童年會瓦解其意志,導致他壓抑真正的感受、創造力與反叛力。這會種下日後更為服從的種子,或者對個人(精神虐待者)、或是對集體(幫派或極權政黨)。幼年種下的因,使人在成年後易於被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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