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泉忠
林泉忠

日本國立東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香港大學香港亞太研究中心研究員、武漢大學日本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香港《明報》(筆陣)主筆。歷任歷任日本國立琉球大學國際關係學系准教授、日本國立東京大學兼任准教授、美國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富爾布賴特學者、北京大學歷史系客座教授、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國立臺灣大學兼任副教授。

BNO命運與港人「彈性」的身分認同

即使BNO護照在香港社會的能見度從此消失,部分「雙重國籍」人士的存在、有別於內地的特區護照,以及香港市民進出大陸與台灣的特殊安排,也仍將持續下去。
圖片來源:https://www.wikiwand.com/en/British_National_(Overseas)_passport

因應英國賦予香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本文簡稱BNO)持有人的居留簽證資格,中國外交部宣布不再承認BNO作為旅行證件和身分證明,港府也自昨天開始實施相應措施,港人不再得以使用BNO護照出入境香港。至此,因「港版國安法」引發中英對BNO安排的一連串角力,以中方的激烈反制而暫告一段落。

護照與身分認同的關係

歷史總是充滿諷刺。香港回歸23年多以來,地位日益式微、話題逐漸消失的BNO,因突如其來的《國安法》的強制實施而意外地在舊「宗主國」獲得「新生」,同時又因「祖國」的反制而提早在香港社會「壽終正寢」。這場中英之間的「BNO之爭」,是以「中國崛起」為背景,在北京對香港管治力的進一步強化與擴展的脈絡下,以及西方對於失去對香港這個「國際自由都市」影響力的焦慮下發生的。如果進一步就國際關係與地緣政治的角度來分析,其本質則是「新冷戰」背景下中國與西方新競逐關係發展過程的一個衝突點。

不止於此,倘若從「國民整合」與「身分認同」的角度來討論,這場「BNO之爭」的結果還具有另一層面的特殊意義。

毋須贅言,所謂「護照」,在近現代人類生活的語境中,尤其在人們的國與國之間的移動以及國際交流活動過程中,具有識別國籍或哪一國國民的功能,對持有人而言,也在一定程度影響了其個人的身分認同。儘管持有BNO的香港居民未必都因此而視自己為「英國人」,但是在外國旅行,及在海外從事業務活動及進行國際互動與交流時,由於使用護照的頻率較多,國籍欄上可能因此而填寫「英國」。譬如留學日本的BNO持有人是被視為「英國國籍」,不僅記錄在作為身分識別的身分證(個人編號卡)及駕駛執照的記載項目中,也在學校管理以及留學生活中使用,因此或多或少地強化了該BNO持有人的「英國人」身分。

誠然,儘管外在環境是影響因素之一,然而身分認同的形成以及定位,仍取決於其本人的自我認定。不過,即使持有BNO的香港市民並未因使用該護照而確定其自我身分認同,從身分認同的流動性及潛在的效應而言,至少對回歸後特區政府致力於透過實施「國民教育」以強化港人作為「中國人」或「中國國民」身分的努力產生一定的不利影響,卻也是無可否認的客觀事實。

香港人國籍與旅行證件多元化的「元兇」

毋庸置疑,北京實施「港版國安法」的大背景之中,與對回歸以來香港市民對「祖國」認同度偏低,以及「中國人」意識較弱,即對「香港人心仍未回歸」的不滿,不無關係。事實上,國安法所強調的,是國家主權與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亦包含對香港市民對國家領導人及政府向心力的期待乃至要求。簡言之,中央強行實施「港版國安法」,也是放在完善「國家建設」(state building)與加速「國民整合」(national integration)的視野與框架下來推動的。就中央的治理思維而言,作為具備阻礙國民整合的推進以及不利於形成全國統一的「國家認同」(national identity)功能的「BNO制度」,今日在中國國境內得以廢止,不啻是「理所當然」,甚至是「遲來的正義」。

另一方面,香港社會從英國的殖民地更換到社會主義中國的特區約180年間,早已形成了別樹一幟的華洋雜處、中西合璧的文化特徵。與此同時,二戰結束後,尤其是1949年之後,作為中國的對外窗口,以及世界屈指的國際金融中心,構成「東方之珠」美譽的因素之中,不僅有「法治」與「效率」,更有「自由」與「多元」的社會特質。香港市民也在如此特殊的社會環境與國際地位中,逐漸形成了獨一無二的身分認同。

必須指出的是,香港人身分認同的一大特徵,是其高度的流動性及柔軟度。而港人長久以來所持有的國籍、護照、旅行證明的多樣性,也在其中扮演了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具體而言,香港市民從「九七」前所持有的「英籍」護照,包括「英國及殖民地公民」(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護照、「英國屬土公民」(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護照,以及「九七」後的BNO與特區護照變遷的過程中,經歷了從「英屬殖民地公民」到「香港特區公民」身分的轉換,也造就了香港華人所擁有的國籍與旅行證件的多元化,以及港人自我身分認同的獨特性。

「彈性」身分認同的正面意義

值得補充的是,無論是「九七」之前還是「回歸」之後,在大陸與台灣微妙乃至弔詭的「中國」語境下,香港的特殊地位不僅使港人的旅行證件(「回鄉證」、「入台證」、身分證)更趨複雜多元,也時而使香港居民在「海內」與「海外」、「國內」與「國外」、「境內」與「境外」、「同胞」與「僑胞」之間的身分撲朔迷離。

總而言之,不啻是BNO護照及其背景的「英國(海外)公民」身分,造就百多年來香港市民所擁有的複雜多樣的國籍與旅行證件的「元兇」,包括源自於鴉片戰爭後香港作為英國殖民地、二戰及1949年的變遷、「九七回歸」、特別行政區經歷,也與兩岸微妙的「中國」語境不無關係。其實,除了BNO之外,許多香港市民不少還持有其他外國護照,早已是回歸後不承認「雙重國籍」法律下公開的「秘密」。換言之,即使BNO護照在香港社會的能見度從此消失,部分「雙重國籍」人士的存在、有別於內地的特區護照,以及香港市民進出大陸與台灣的特殊安排,也仍將持續下去。

無可否認,「國籍」與旅行證件的多元化,扮演着維持香港市民身分認同流動性的重要角色,或許不利於國民整合。然而,如此的流動性,亦有其正面的意義。正因為香港市民深具「彈性」的身分認同,構成了獨一無二的亞洲國際大都會的社會特質。筆者深信,如此特質即使在「後國安法時代」,對維持香港社會的多元性特徵,以及繼續扮演作為中國與世界橋樑的特殊角色,仍深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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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林泉忠著,〈香港國籍與護照的多重性——兼論港人身份認同的流動性〉,《台灣國際法季刊》第12卷第四期,2015年12月,頁109-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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