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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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邓飞的那位先生,你现在是要复活他吗?

9月12日早上,黄章晋先生用私人公众号发了一篇文章——「我杀死了邓飞」,将一个月前一位女性受害者对免费午餐发起人邓飞的性侵指控再次推向台前。

只是这一次不一样,黄章晋的新文展现了某种犹疑。文内回顾与邓飞相交多年来,从媒体同袍到私人情谊的交集,袒露当初转发受害者指控文前的「焦灼不安」,坦诚首次发文前未与邓飞联络,担心「我只要给邓飞一个电话,我就不可能发那篇文章,不需要他请求,我肯定会放弃。」因为「我下不了这样的狠心。」

而在之后他与邓飞的私下沟通中,见到邓飞的崩溃和与指控完全不同的陈述,自己反思在没有给邓飞任何机会的情况下,「我不能判断对邓飞的指控就是真实的」,但仍然利用公共舆论第一时间「杀死了他」。

所以黄章晋杀死了邓飞,写这篇是想要复活他吗?

现在回过头去看黄章晋8月1日转发受害者指控文《「未遂」之后呢?成功say NO又如何?》中的自述,他当时写:「我大致能想象,公开转发这篇文章,会给昔日袍泽带来何等打击,但是,比起带给这位曾尊崇他们的小姑娘带来的创痛,实在算不得什么。弱者的信任不可辜负。」今天他写的这篇自白文,也让「弱者的信任不可辜负」显得刺目:「如果不是metoo这种弱者需要互相鼓气的特殊情形,公正而正确的做法,就是给双方同等表达机会,交人们判断。」他明白MeToo运动并非只有指控没有辩解,足够给双方同等表达的机会,但是之后他给邓飞的建议却是:「不许辩解,你先去道歉。人们需要一个道歉的人。」

人们需要一个道歉的人,但人们更需要能明辨是非的人。黄章晋前后的态度可说是非常典型的人情漩涡,之所以说是人情,因他的新文主要是回忆与邓飞的私人往事,却与真正要讨论的女生对邓飞的指控毫无关系。这个是非观如今裹挟了一系列值得探讨的问题:公共表达和私人自白的界限;随运动起落而颠簸的态度(該相信谁);人情世故和公共事件的博弈。这首先要厘清是非观的认知,不至于落入水泊梁山的啸聚。

有关MeToo运动中针对邓飞的指控,请大家查阅MeToo Archive中有关邓飞的部分,同时兼问各位,对黄章晋的新文和其所展示的微妙心理,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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