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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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史上的今天】2月22日:弗朗西斯·哈珀(Frances Harper)的忌日

弗朗西斯·哈珀(Frances Harper)

1911年2月22日,美国作家、废奴主义者、女权主义者弗朗西斯·哈珀(Frances Harper)在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去世,终年85岁。

弗朗西斯于1825年9月24日出生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是家中的独生女,父母都是自由黑人。她从小在身为非洲卫理公会(AME)牧师的叔叔家长大,上黑人学校;14岁时找到一份裁缝工作,同时继续接受教育,并在20岁时(1845年)出版了第一本诗集《Forest Leaves》。

1850年,弗朗西斯全家因《逃奴法》(Fugitive Slave Act)通过而从巴尔的摩逃亡。弗朗西斯在俄亥俄州的 AME 学校——联合神学院(Union Seminary)教了两年缝纫,是该校第一位女老师。1853年,她成为美国反奴隶制协会(AASS)的一员,巡回演讲,也曾协助通过“地下铁路”逃亡的奴隶逃往加拿大。

1854年8月,弗朗西斯在马萨诸塞州的新贝德福德(New Bedford)发表了关于“教育和有色人种地位上升”的公开演讲,大获成功,随后她在缅因州为 AASS 进行了两年的巡回演讲,并从1856年到1860年在整个东部和中西部演讲。

1854年,她出版了第二本诗集《Poems on Miscellaneous Subjects》,广受欢迎,随后几年曾多次重印,其中《Bury Me in a Free Land》等诗作成为名篇。1859年,弗朗西斯又出版了短篇小说《Two Offers》,成为美国第一位发表小说的黑人女性。

1860年,弗朗西斯与芬顿·哈珀(Fenton Harper)结婚,并改名为弗朗西斯·哈珀。1864年,芬顿去世;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弗朗西斯又重回她的演讲事业。

1866年,她在全国妇女权利大会上发表演讲,对白人女权运动提出批评——她主张所有人享有平等的权利,黑人女性也应与白人女性享有平等的权利。

此后,弗朗西斯·哈珀更加积极地参与黑人组织,并开始确信黑人要争取权益只能靠自己。她于1883年至1890年负责组织全国基督教妇女禁酒联盟(NWCTU)的黑人活动;1894年成为美国有色青年教育协会的主任;1896年,她帮助组织全国有色人种女性协会(NACWC),并于1897年当选为副主席。

弗朗西斯·哈珀去世后被葬在费城西南郊的伊甸园公墓(Eden Cemetery)。2013年12月,华盛顿特区国家广场上建成了非裔美国人历史与文化国家博物馆(NMAAHC),墙上刻着《Bury Me in a Free Land》的部分诗句:

I ask no monument, proud and high,

To arrest the gaze of the passers-by;

All that my yearning spirit craves,

Is bury me not in a land of slaves.

搬运/引用/翻译/编辑/参考资料:

https://en.wikipedia.org/wiki/Frances_Harper

https://www.britannica.com/biography/Frances-E-W-Harper

https://www.biography.com/people/frances-ew-harper-40710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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