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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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权史上的今天】1971年2月7日:瑞士女性获得选举权

1971年2月7日,经过66%的瑞士男性投票赞成,瑞士女性终于获得了联邦级别的选举权。

如今瑞士的联邦政府体制是由1848年实施的宪法确立的,这部宪法并没有将选举权赋予女性。而依照瑞士独特的直接民主体系,修改宪法这类重大事件必须通过全民公投来决定。因此,瑞士女性不得不等待男性投票来决定她们是否享有选举权。瑞士也因此成为欧洲最晚赋予女性选举权的国家之一。

瑞士女性争取选举权的努力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后期。在1860年至1874年间,瑞士女权主义运动第一次被组织起来;也由于1874年瑞士进行了第一次宪法修订,因此女性的政治权利也成为公共讨论话题。

1886年,瑞士女权运动领袖、医生 Marie Goegg-Pouchoulin 向联邦议会提交了来自一群女性名人的第一份请愿书。1893年,瑞士女工联合会就开始呼吁允许女性参加投票。1904年,瑞士社会民主党还将妇女选举权列入该党的宣言中。

可是随后几年,一些州出现了允许女性参与州级选举的动议,但均遭到否决。而一项为女性争取联邦级选举权的请愿书尽管收集到近25万个签名,也依然没有受到重视。

第一次突破发生于1957年。那年,瑞士面积最小的州——巴塞尔城市半州经投票表决,允许本州妇女参加州内各地方行政区级别的选举。次年,该州城市里恩(Riehen)成为第一个实施这项决议的行政区。

1959年,是否给予女性投票权首次作为联邦提案交给瑞士男性来表决,结果当时全国67%的男性投票反对,导致提案被否决。

不过1959年2月,沃州(Vaud)也开始允许女性参与州以及州内行政区的投票。随后,纳沙泰尔州(Neuchatel)与日内瓦州分别于同年9月和次年效仿。接着,德语州巴塞尔城市半州(1966年)、巴塞尔乡村半州(1968年)、意大利语州提契诺(1969年)等也相继加入。

直到1971年2月7日,瑞士女性才终于在全国男性公投过半支持下,获得了联邦一级的选举权。同年10月,11名女性成为瑞士第一批女性联邦议员。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瑞士所有女性同时也获得了州级选举权,内阿彭策尔州(Appenzell Inner-Rhodes)的男性就直到1982年依旧否决赋予该州女性在州内拥有选举权,使得该州女性面对电视台采访失望地称:“他们就是不同意,真没办法。”后来,瑞士联邦法庭在1990年作出裁决,才终于令该州妇女获得了州内选举权。

搬运/翻译/编辑/参考资料:

https://en.wikipedia.org/wiki/Women%27s_suffrage_in_Switzerland

https://www.swissinfo.ch/chi/society/%E7%94%B7%E5%A5%B3%E5%B9%B3%E7%AD%89_-%E5%A5%B3%E4%BA%BA%E5%B0%B1%E6%98%AF%E5%BA%94%E8%AF%A5%E7%95%99%E5%9C%A8%E5%8E%A8%E6%88%BF%E9%87%8C-%E8%80%8C%E4%B8%8D%E6%98%AF%E5%8E%BB%E6%8A%95%E7%A5%A8/430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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