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墨
費墨

打字費鍵盤,寫字費墨,不寫費思量。

說好不獨

想起在台灣某娛樂訪談中聽過的一件趣事:40年前的金門軍營,國軍士兵們每天都能聽到對岸的大喇叭不停地播放當紅的台灣歌曲《橄欖樹》。據說共軍的目的是藉由歌詞“為什麼流浪遠方”來提醒對岸的民眾——你們流浪在外好可憐,快點回家,回到祖國懷抱!如果共軍真的有這種用意,如今看來是不是可笑到幾乎有點可愛了?但國民政府竟然呼應了敵軍的動作,將這首少女心的校園民謠列為禁歌,是不是就更為可笑了?

其實共軍有沒有把這首歌用於統戰,也很難去證實了;但台灣但禁播的確是事實。至於能在歌曲里聽出“統戰意味”的這一創舉,就不知該歸功於國共哪一方了。

讓我們看看國民政府文化審查的小歷史——在台灣流行音樂研究者徐睿楷“Eric Scheihagen”所整理的《完整回顧,台灣禁歌史》一文中,介紹了1973年的出版法所規定的十二條歌曲查禁理由:「違反國策」、「為匪宣傳」、「抄襲匪曲」、「詞意頹喪」、「內容荒誕」、「意境晦淫」、「曲調狂盪」、「狠暴仇鬥」、「時代反應錯誤」、「文詞粗鄙」、「幽怨哀傷」和「文理不通意識欠明朗」。由此推斷,《橄欖樹》被禁的官方理由,應該就是所謂的“為匪宣傳”吧?

其實,文藝作品常常會被不同的人、不同的時代賦予不同的解讀。但是,按個人的理解及情感訴求賦予歌曲新的共鳴是一回事;而作為一個政權和國家機器去過度解讀(甚至曲解)一個作品並限制其傳播,就是另一回事了。

前一種情況,在香港有兩個著名案例。一是Beyond的《海闊天空》原本是為呼籲釋放曼德拉而創作,後來幾乎成為了香港人爭取自由民主的主題曲;《血染的風采》原本也是歌頌中越戰爭中犧牲的戰士的中國主旋律歌曲,後來卻成為香港人紀念六四的代表曲目。

在這兩個例子中,其實也存在一些對作品的過度解讀,但這最多是一種共情的方式,並非曲解。

另一種情況,也有兩個著名的例子,都發生於二戰時期。一個是納粹德國禁播《莉莉·馬蓮》,另一個則是被國民政府和中共同時列為禁歌的《何日君再來》。這兩首歌曲都被認為是瓦解士氣的靡靡之音而遭到禁播。《何日君再來》還有一層更荒誕的原因,來自“日君”與“日軍”同音的。對這首歌的禁播也曾是國共兩黨的一個長期重要共識(當然不只這一部作品)。

台灣進入90年代後,禁歌便逐漸消失,國民黨也在進入21世紀後被迫演變為一個民主政黨。而在對岸,那個眾所周知的、要永遠領導國家、永遠保持先進性的政黨,依然延續著幾十年前類似的思維,將默默地將國民黨禁歌理由12條繼續發揚光大。

同時創作者和藝術家的政治立場,也逐漸成為了市場准入的敲門密碼,可以說將12條里位列第一的“違反國策”真正的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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