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宏孺
趙宏孺

書寫者,有機會想成為寫書者

四十年的朋友

有時候,夢裡,我一直惶惶失措地找有時候,夢裡著我的位置,但我找不到。

與朋友從捷運站出來,眼前有個人跟朋友打了招呼,兩個人立刻很熱切地交談了起來。兩人分手後,我問朋友那人是誰,朋友說是過去的同事,兩人十年沒見面,「她胖了七、 八公斤吧,我有點認不出她了,但她也認得我,說我變得不多。」朋友有點得意地對我說,這已是這一週的第二次。朋友經常對我說她的故知重逢記,場景最多的是捷運站,人也有街頭和商店的。其實我也是捷運一族,搭捷運的次數比朋友還多。但我在捷運站碰到老朋友、老同學、老同事,甚至老情人,卻幾乎不曾有過。

我的認人能力的確有限,常見面的人,也常會名字跟臉湊不在一塊兒,只要一陣子沒見面,更是連模樣都會忘了。也許我確有在外頭遇上什麼樣跟我有牽牽扯扯的人, 但我是記不住了,而對方也許是覺得我是個冷漠的人,或是他也不想再理會我,所以很多朋友就麼經眼過了。

只是我常常想到一個人,一個對我而言是很奇特的例子,他是我小學四年時的同班同學,在小五時重新分班後便斷離了,從此不再有任何瓜葛,但偏偏我們常常見面, 我目睹他近四十年來的際遇,他的變化,當然,這也是我的變化,我們一同從少年到中年,從稚嫩到青壯,到成熟到接近老疲。但我們除了同學的那一年之外,再也 沒說過一句話。

他是我家巷子口麵攤的老闆。

其實我們在同學的那一年也幾乎沒有什麼交情,甚至我們還打過一場架,也許是這一場架,讓我對他的印象更深刻一些,因為那可能是我從小到大,打過的唯一的一場架。

我不打架,是因為我有自知之明,我從小就體型瘦弱,性情 又不夠兇狠,打架是穩輸不贏的,何必自取其辱,我儘量避免去遭遇任何需要打架場合,遇事也儘量息事寧人。但有時還是會碰上一路欺侮到頭上來的情形,小學那 一場架就是這麼來的。

那時我是個轉學生,從台北的國小轉到永和的網溪國小,那 時在班上是孤立無援的,體型又屬弱雞,又是不愛說話、書呆型的可憐蟲,很自然成為班上那一群牛鬼神蛇「霸凌」的對象,那個時代還沒有「霸凌」這個名詞,但不代表沒有這種現象,而這種牛鬼神蛇其實從小到大任何一個群體中都有,只是以不同的型態出現。我儘量躲著他們,但這群人就是你越是躲著他們,他們就越愛找 你。而那個後來的麵攤老闆,我們姑且稱他為「林」,也是那一群牛鬼蛇神之一,但他不是帶頭,也不是核心分子,他只是跟班的,他的體型比我還瘦小,那群人大部分都是發育良好的人,也沒把他當一回事。我想他其實也只是怕被那些人欺負,所以加入他們,而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在一旁搖旗吶喊罷了。

我被欺侮的受不了,回家問我大姊,我大姊雖是女兒身,但從小就是巷弄間的小霸王,對這種街頭生存之道,很有經驗,她告訴我一個門路,說那群人再來找我麻煩 時,你就找他們其中看起來最好應付的一個,回擊他。

我說我不會打架,不會動拳頭。這有點丟臉,但是實情。

我大姊教了我個女生打架的方式,不是抓頭髮,那時小男生都留小平頭。我大姊在女生中算是高大,她打架的方式就是仗著自己的體型,把對方抱起來,狠狠摔在地 上。這個方法的好處是,不用動拳頭,手不會痛。

幾天後,那一群人又來惹我了。那個林也在其中,我看到他 火氣也來了:你也是個弱小的人,就想仗著其他人的威勢來欺侮我。這一次我看準了他也要對我動手動腳,衝過去,一把抱起他,高高舉起,再用力地將他摔在水泥地上。

接下來的場景,猶如電影的停格般,大家都愣住,連我自己 也有點傻住,那個被摔在地上的林也停格了。他應該是很痛的,但一開始他卻沒有任何反應,在停了幾秒後,竟躺在地上嚎咷大哭起來。不但哭得很淒厲,還手腳亂舞,猛搥地面,猶如受了天大的委屈。

這場景更讓大家驚訝,包括我。同學們常打打鬧鬧,但哭得那麼淒厲還真不多見,我雖常被欺負,但也還真不曾哭過。

這一哭鬧,也驚動了老師,打人的壞孩子是我這個平日的乖寶寶,我接受了處罰,捱了老師一頓板子,在教室外罰站了兩個小時,他則送去保健室包了傷口回來,我這 才知道這種打架法真是會讓人受皮肉傷,至於心理,我就不知道了。

不過這一架,捱一頓板子與兩個小時的罰站也是個解脫的印記,從此那群牛鬼蛇神就沒再欺負我了,更明確地說是不再甩我了,雖然我只敢挑他們之中最小隻的還擊,不過這也夠了,我得了免受干擾令。

相對的林的命運就比較悲慘,那一幕倒地嚎咷大哭,成為他從此被人嘲弄不已的話題,那一群牛鬼蛇神當然不會放棄這個能夠表現他們自己英勇神武的機會,他在那個群體中本來就地位不高,從此更成邊緣,後來我也發現林從此漸漸脫離了那群人。

我曾擔心林會找機會反擊我,但也沒有,我們只是不再理睬對方,縱然有時狹路相逢,也會避開彼此,彼此的目光也逃避,就如同這一切不曾發生過。

我到了長大之後,對人情世故看多了才明白,林跟我一樣,不過是想找一個安身立命,不受干擾的位置,只是他用了不同的方式,不同的做法。

國中我們依然在同一所學校︰永和國中,我們其實住得相距不遠,大部分同學都進了同一所國中,只是我們不再同班。國中已經開始能力分班了,那個時代能力分班是光明正大地分,不像現已明文禁止,縱使要做,也是掩掩藏藏。我是升學班,他不是,那就是兩個世界,學校把我們隔得很遠,不管是教室的位置,或是人生的規畫。

國二的時候,我就看到林出現在我家巷子口的麵攤,那時的他,放學後的制服都還沒換下,在晚餐時間,麵攤生意最好的時候,忙著端盤、洗碗打雜。到了國三,我為了升學考試忙得焦頭爛額之際,他卻是待在麵攤的時間越來越長。

我從小學同學那兒輾轉聽到,那麵攤主人是林的叔叔。

升上高中後,林就是正式的夥計了,從早到晚上收攤都在,我不用打聽也知道,他沒有升學。既然林已經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那麼再升學也變得無意義了。


我在外地讀高中,住校,一星期回家一次。而林就在我家巷口當夥計,我還是習慣性地避開他,而他也如同小學時代一般,對從麵攤前經過的我視若無睹。不用說,我是再也沒有在那家麵攤吃麵了,雖然記憶中他叔叔煮得麵口味還不差。


高中畢業後我到南部讀大學,變成一個月後來甚至一學期才回家一次。不久之後,林從麵攤消失了好一陣子,想當然耳是去當兵。然後是我大學畢業去當兵,半年才回家一次。這時林又現身了,他變得比較黑也比較壯了。他還是回到這麵攤,而且他已經開始站在爐灶前下麵,他那已經有點年紀的叔叔反而大部分時間在一旁切滷味,收錢。林的位置更明確了。

等我開始帶著女朋友回家時,林的麵攤,現在可以說是林的麵攤了,原來的攤子主人,他的叔叔,已經不再出現了。期間有一陣子是幾位來來去去的歐巴桑在幫忙,但不久,一位臉上總是帶著很甜的笑容女孩子出現了,她負責小菜、滷味與收錢,而林除了煮麵之外,洗碗也是他的工作。

林就是如此一直在我「身旁」,但除了見到他在麵攤的身影之外,我是絲毫不知道他之外的人生,像是:這麼一位人生的伴侶他是如何尋覓而來,自由戀愛還是媒妁之言。他的家裡還有什麼人,是什麼樣的因緣或是機遇,讓他在國中還沒畢業,就決定做為一個麵攤主人,是他根本不愛念書,還是家境太差?還是他也只是順勢而 為,從來沒想過,就這麼一路當上了麵攤主人。

接下來的故事就如同走馬燈一般轉換,女孩子,應該就是林的妻子,挺著大著肚子一陣子,然後又是歐巴桑來幫忙。一陣子之後,嬰兒搖床出現在麵攤的一角,林的妻子又回來幫忙了,依舊切著滷味與收帳,有時還要顧著哭鬧的小孩。等小孩已經能站上搖床上之後,林的妻子又消失一陣子再回來,又有一個小孩子出現,印象中,到第三個小孩子為止。


有的時候,我工作到深夜返家,那時是林的麵攤收工的時候,通常這個時候,他的小孩會來幫忙,這些小孩有的個頭已經比他父還高了,這時候林通常就是坐在一旁,抽著煙,看著他的小孩清理著攤台,他的眼神有點疲憊,也有一種滿足。我也是滿身疲憊地返家,經過他的攤前,我還是沒有在他的攤前駐足過。我很怕會有這個場 景,我們要開始攀談,四十年,從何說起,我要問他什麼,你喜歡這個位置嗎?

林的位置早在三十多年前就已經決定了,從他還穿著國中制服開始,那個在麵攤前煮麵的身影一直在我身邊,只是有時候我也會忍不住地想著,除了這個位置之外,他還有什麼?他的人生位置當然不是只有在麵攤上煮麵,但我只記得他是個跟我打了一場架,從此就只有他在麵攤後的記憶。

他人生還有什麼夢想嗎?還是談夢想是何其荒謬的事,我人生的夢想又何嘗曾實現過。

四十年來,林一直在我身邊,我沒跟他說過話,但我常常想著他,有時候,夢裡,我一直惶惶失措地找著我的位置,但我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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