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上小堂
江上小堂

不一样的角度!关注现实,追究历史,探寻未來。微信公众号:江上小堂之长吟野望

儒家的自愿奴役:为奴役他人而争受奴役

法国启蒙运动先驱拉波哀西英年早逝。他生于1530年,逝于1563年,年仅32岁就去世了。但他却留下了一本思想深刻、文才洋溢、影响深远的著作《自愿奴役论》。他的一生,绚丽激越,如燃烧的流星划过天空。拉波哀西与蒙田交往甚密,正是蒙田在他去世后付印了《自愿奴役论》,从而广为世人所知。

在《自愿奴役论》中,拉波哀西提出了一个被时人忽略的问题,为什么为数众多的大众会被一个暴君所奴役?他写道,“现在,我只想弄明白一个问题: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那么多城镇,那么多民族竟能够忍受一个独夫暴君的为所欲为?”(《自愿奴役论》,潘培庆译,下同)

他写到,“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然而这居然如此平常,实在应该为此感到悲哀,而不是惊讶。亿万民众,戴着枷锁,奴隶般地屈从,他们这样做并非迫于某种强大的力量,而是因为他们被一个人的名字而着魔,或者可以说他们由此魔法镇住了。然而他们本不应该恐惧此人,因为他不过是一人而已;当然他们也不必热爱此人,因为他以非人和野蛮的方式对待众人。”

拉波哀西认为人们之所以受奴役,并不一定是因强大势力的压迫,而是他们自愿受奴役,或者说大部分民众自己默许了受奴役的状况。拉波哀西认为习惯是人们自愿为奴的首要原因,“人们自愿为奴的第一大原因,就是他们生来就是奴隶”。“可以说,在开始的时候,人们的确是出于不得已,被迫屈从,但以后就慢慢习惯了;至于后来出生的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自由,甚至也不知道自由是怎么回事,他们毫无遗憾地服从,自觉自愿地服从,而他们的父辈则是出于被迫才服从。”

因而,拉波哀西认为,暴政必然建立在民众的普遍接受之上。但同时,拉波哀西也指出,暴君会诱惑民众来换取民众的服从。“戏剧、游戏、滑稽剧、表演、角斗士、珍奇动物、奖章、名次榜,以及诸如此类的毒品,这些都是奴役古代人民的诱饵,是夺取他们自由的补偿,也是暴政的工具”。暴君统治的秘密和动力在于,“那些野心勃勃的、又贪得无厌的人,他们就会聚集在暴君周围,支持暴君,希望从中分得了一杯羹;而如果在大暴君统治下,他们则希望成为小暴君”。这样,暴君控制六人,六人手下又有六百人,六百人手下又有六千人支持。“最后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从暴政中获得利益的人,他们的人数几乎相当于崇尚自由者的人数”。

对于如何反抗暴政,拉波哀西有惊人的洞见。他并不主张打倒暴君,而主张不服从。“为此,你们要下定决心,不再屈从,那么你们就自由了。我并不要求你们和他发生冲撞,也不要你们去动摇他,而仅仅是不再支持他。于是你们会看到,他就会像一个被抽去基石的巨人,因自身重量而轰然倒塌,粉身碎骨。”

如果拉波哀西了解儒家思想和中国历史,那他一定会更为惊叹!中国人的历史就是数十上百亿人的自愿奴役史。而儒家思想就是鼓吹自觉自愿接受奴役的理论和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

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社会的奴役是普遍的,更隐蔽和更严重,不仅是自愿(接受)奴役,而且是积极主动接受奴役。

一、早期西方社会存在着自由和奴役两种状态

古代西方虽然有奴役现象,存在着奴隶和奴隶制,也存着拉波哀西所认为的政治上自愿受暴君奴役的现象,但也有自由人和自由制度。自由一直是西方人的最高追求和渴望。所谓自由,就是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并对此负责,但不得侵犯其它自由人的权利和自由。如果权利受到侵害,就由公认的法律来裁决。而权利就是个人能为自己做主负责的那些事,他人不得侵犯。与此相对,权力则是为他人做决定,采用强制手段让他人服从。只不过古代西方人并不认为所有人都有资格享有自由,而认为自由只有部分人才有资格享受,而其它人就不配享有自由,只能做奴隶。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奴隶和自由人是两个非常明确的身份,得到法律的界定和保障。自由人享有高度的权利,拥有财产权和参政权等权利。而奴隶属于自由人的财产,没有人身自由。只是生命权受到法律的微弱保障。虽然自由人,包括贵族阶层和平民阶层,与奴隶阶层之间是不平等,但贵族阶层内部和平民阶层内部是平等的,享有同等的权利。因而,雅典建立起民主制度,而罗马建立起共和制度。雅典的民主制度和罗马的共和制度都是自由人建立起来的。雅典和罗马的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奴隶制,使用奴隶进行生产,但其政治制度却是民主制或共和制。

所以,古代西方存在着两种社会关系,一种是自由平等的关系,存在于贵族阶层和平民内部;一种是自由人和奴隶之间的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当然,拉波哀西也在他的书中举了若干民众受暴君奴役的例子,如雅典两度落入僭主庇西特拉图之手,西西里岛受到暴君邓尼斯一世的统治,但西方社会对自由的追求一直存在,自由在某个范围一直存在。

二、中国社会的奴役则是普遍的

而中国社会缺乏自由的概念,缺乏与自由相关的权利和法律概念。古代中国也有奴隶,但少有像古代西方那样大规模使用奴隶从事生产,更多的是奴仆,用于提供家庭服务。但拥有奴仆的臣民,也不拥有自由。与缺乏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奴仆相比,其它臣民的财产权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法理上,天下所有的土地和财物都是属于天子或皇帝的,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无论是分封制还是郡县制下,天子或皇帝才是天下土地的最终所有者,只是由于他的控制手段不发达,才将土地交有臣民占有和使用,但保留有收回和处置的权利。诸侯或臣民则向天子皇帝交纳贡赋。贡赋与税的含义不同,贡赋是土地使用费,而税则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报酬。臣民之间的土地占有和交易得到“王法”的保障,但面对皇权及派生的官府,臣民对土地的占有权得不到保障。

古代中国也有“法律”,但与西方的法律本质上是不同的。中国的法是“王法”和“家法”,君王和家长是凌驾于“王法”和“家法”之上的。而西方的法律则是“神的律法”或“自然法”,每个人包括国王都在法律之下,受到法律的约束。古代西方的君主制是按法律进行统治,而中国的皇权专制则是按皇帝的个人意志来统治,因为他凌驾于法之上。古代西方也是不平等的,但他们的不平等是法律权利上的不平等,其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要定罪,也要经过相对独立的法庭经过审判才能定罪,不能完全由国王来裁决或按国王的授意来定罪。国王触犯了法律,也会受到教会的处罚。而中国社会的不平等,是权力的不平等。根据所拥有的权力不同,其地位和待遇不同。权力大者能完全支配权力小者或者无权力者。面对权力和更大的权力,权力小者和无权力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官大一级压死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正是由于中国社会缺乏自由的概念和追求,随着技术和生产的进步,就由分封制转为了郡县制。在认同天下所有的土地和财物都归天子所有的情况下,自然而然,随着技术的进步,天子就倾向于更直接地管理和支配土地;由贵族的间接管理转身官僚的直接管理。而西方由于有自由的概念和追求,财产权受法律的保护,并不认可天下土地都应归国王所有与支配,加上有宗教信仰抑制了对世俗权力的追求,所以,即便技术生产水平发展到足以建立郡县制,也没有这种追求。

也正是因为财产缺乏保障,古代中国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奴隶经济。因为经济上不合算。在财产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使用奴隶来从事生产,风险就非常高。因为奴隶的前期投入成本很高,不管是购买还是打小养育。维护成本也不低,要防止奴隶得病,身体要强壮有力气干活。虽然收益也非常可观,但不足抵御高风险。皇帝可能随时征用身强力壮的奴隶去戎边打仗或者修陵墓修水利,也不会给补偿。

中国社会只存在一种社会关系,那就是奴役与被奴役。在任何时间任何范围内都没有出现过自由。每种社会关系,忠孝悌贞,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间都是奴役与被奴役,支配与服从的不平等关系。即使朋友关系,也是比照于兄弟关系,要分个大哥小弟。而一旦涉及到利益和权力,也会转化为君臣关系。例如朱元璋称王称帝后,他过去的兄弟伙,就转而向他称臣了。因而,中国传统社会,除了皇帝,其它人都是身受奴役,位于权力金字塔的不同层级,都没有自由。而皇帝也是不自由的,因为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既是他人的牢笼,对于自己也是一种限制。比如说皇宫,既是无上权力的象征,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又何尝不是牢笼呢?

三、中国社会的奴役更隐蔽

西方社会的奴隶制,奴隶主对奴隶的奴役是显而易见的。奴隶缺乏人身自由,而中国社会的奴役更加隐蔽。除了奴仆能强烈感受到自己被主人所奴役外,其它人对身受奴役的感受并不强烈。这有两个原因:

一是儒家思想把奴役和被奴役的关系粉饰为忠孝关系。把臣民对君主的绝对服从称之为“忠”,子女对父母的服从称之为“孝”。忠孝”被认为是个人的天经地义的责任,是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生价值而得到大力提倡。

二是这种奴役关系建立在亲情基础及其扩展之上,所谓“亲亲尊尊”。用亲人之间温情脉脉的感情来掩盖奴役和被奴役的关系。

三是这种奴役并非是明显的人身奴役,受奴役者没有人身自由。而是有一定范围的人身自由,有较大的活动范围和可以自由的迁徙。但却无处不受到儒家“礼”的约束和桎梏。这些“礼”都是用来让个人服从权力和权威,防止个人反抗权力和权威。如《论语》中有子说,“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这可称之为“隐性奴役”;而缺乏人身自由的奴役,则是“显性奴役”。

因而,在传统社会,许多中国人虽然身受奴役,但却意识不到。这可称之为“心奴”;意识到自己受奴役却不情愿为奴者,可称之为“身奴”;意识到自己受奴役却甘心受奴役者,就是所谓的“奴才”。而在极权社会,在奴化教育和宣传下,“心奴”不仅意识不到身受奴役,反而会有“当家作主”的感觉和代入感。就如林语堂所说,“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在动物世界里找这么弱智的东西都几乎不可能。”

从更一般的意义上,可以将奴隶制分为三种类型。私奴制,皇奴制和公奴制。私奴制即私人可拥于奴隶,迫使奴隶从事生产劳动。古希腊罗马时期和美国南方的种植园均是私奴制;皇奴制即中国的皇权社会。国家只有一个奴隶主,即皇帝。天下所有的土地都归他所有,其它人都受他奴役,或既受他奴役又奴役他人。皇奴制比私奴制就更隐蔽些;公奴制是存在一个界限不十分清晰的奴隶主集团。奴隶主集团内部也是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这个奴隶主集团的成员并不像私奴制那样分别独自拥有奴隶,而是共同拥有所有奴隶。而且奴隶也有少许转正成为奴隶主集团一员的机会。这就让它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

四、儒家思想导致中国人积极主动追求受奴役

更糟糕的是,中国的自愿受奴役更严重。自愿受奴役的愿望更强烈,可以说是人生的价值体现和追求。为什么中国人自愿受奴役的愿望更强烈呢?因为他们是以受奴役为代价来获取奴役他人的权力。

《孝经》中孔子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孔子所谓“终于立身”就是位极人臣,光耀祖宗。又说:“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在孔子及儒家看来,人生的意义就在于事亲事君,事兄事长。而如何事亲事君,事兄事长呢?就是要孝忠悌顺。对父母兄长,君主上级百依百顺,心甘情愿听从他们的使唤。

而另一方面,儒家对人才的评价与选拔也是以此为标准的。首先要听话,以“德”为主,以才为辅。《论语》中,有许多对弟子和君子的要求,都是以忠孝为首要标准。“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孔子要求弟子首先要达到道德标准,其次才去学本事。用这天的话来说,就是“先做人,后做事”。又说,“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这段话把做人抬得更高。意思是如果能做到对父母尽心竭力,对君主舍身奉献,与朋友言而有信,虽然没有学过什么本领,但我还是认为他学到了最最要的本领。

自春秋战国礼乐崩坏后,中国社会就逐步打破了贵族世袭的严格界限,呈现出一定的社会流动性。中下层人士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也有微弱的机会晋升到更高阶层。后来汉朝有察举制,隋朝建立起科举制,为人才的选拔建立起制度保障。而选拔的标准就是以德为主。察举制是考察孝行,而科举制是考察对儒家伦理的掌握程度和认同度。而进入官场后要进一步升官,首要的因素仍然是对君主上级是否绝对地服从。

所以,中国的官僚体制是一个奴役与被奴役的等级体制。如果想晋升到更高的等级,使唤更多的人,那首先就得受上一级的奴役。这样,才能得到上级官僚的赏识,才能晋升。这就是俗话所说,通过大量经验提炼出的“金句”,“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吃得苦中苦”,就是为上级做牛做马,鞍前马后,迎来送往,伺候好;如此才能“方为人上人”,对下级任意支使呵斥。在上级面前是奴才,在下级面前是主子。一方面受奴役,一方面又奴役他人。

而儒家给人提供的最高价值和人生理想又是位极人臣,光耀祖宗,“中于事君,终于立身”,那不断地在权力体系中晋升,拥有更高更大的权力就成为中国人最大的追求和动力。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得先受他人的奴役。所以,儒家思想必然导致为奴役他人为主动追求受奴役。造成奴役和被奴役如此的普遍和积重难返。

常常有人说,古代西方和中国都存在不平等和奴役,而西方现在就实现了平等,故此推论说儒家思想不会妨碍甚至会有益于中国社会实现平等。但如前所述,古代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的不平等和奴役是大不相同的。古代西方的不平等是权利的不平等,而古代中国的不平等是权力的不平等;古代西方存在着奴役和自由两种状态,而古代中国只存在奴役一种状态。所以,西方的自由平等是从少到多,而中国社会面临的问题则是如何实现自由平等从无到有。

西方社会的平等自由是范围的不断扩大。耶稣基督将自由赋予了所有民族。不同于犹太教,认为只有犹太人才是上帝的子民,基督教认为所有民族所有人都是上帝的子民。贵族的消亡,奴隶制的废除,选举权由有财产者扩大到不受财产限制,由白人扩大到黑人,由男性扩大到女性等,都是自由平等范围的扩大。

理论上,对自由和奴役的态度可分为五种。一是不能接受自己受奴役,失去自由,但是却不介意奴役他人。例如古代西方的贵族制和美国的奴隶庄园主;二是不能接受自己受奴役,也不去奴役他人。这是美国南北战争前北方的状况;三是不能接受自己受奴役,也不去奴役他人,还不能接受他人受奴役。这是美国南北战争后的状况;四是既能接受自己受奴役,又想奴役他人,以受人奴役来换取奴役他人,为奴役他人而争受奴役。这是中国的状况。拉波哀西所描述的古代西方的暴君统治也是这样。但程度没有中国这么严重;五是只知道受奴役,这就是被洗脑了。

中国要实现自由平等,首要的任务就是铲除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思想在近现代虽然遭受到几次严厉批判,但却不是出自于自由主义,而是出自于国家主义,因而很不彻底。只清除了儒家的“孝”和摧毁了宗法家族制度,但没有清算儒家的“忠”。反而进一步加强了大一统专制统治。批判儒家思想,也并不是要将现在中国的问题归结于古人,而是为了认清儒家思想是自由平等的障碍。如此,才能抛弃儒家思想,做出正确的选择。要说责任,当然归于近现代一代一代的中国人。一则古人有局限性,没有产生也没有接触到自由平等的思想;二则不管古人怎么说,听不听是自己的选择。当然这会受到路径依赖和惯性的限制,但不是绝对的。

总之,不抛弃儒家的“忠孝”价值观,建立和普及自由主义的价值观,中国人就无法摆脱奴役和被奴役的状态。

完稿于2018年9月25日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