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有史
馬有史

你有聽說過澳門嗎?請讓我娓娓道來一個又一個關於澳門的歷史故事~

「一二三事件」中台灣在澳門勢力的潰敗與應對之道

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後,葡國為了保有澳門的殖民管治,1967年1月28日澳督於是簽署《澳門政府對華人各界代表所提出的抗議書的答覆》,當中清楚明訂要把親台灣「組織及人員予以完全與徹底肅清」,寫明必須立即驅逐陳祖、馮漢樹(列明2人屬於中華自由教師聯合會)、容海襟、鄧晴隆、黃兆鴻(列明3人屬於流亡澳門難胞總會)、黎義海、鄭逸雄(列明2人屬於工團總會)、馬景泉(列明此人屬於廣東省流澳難胞同鄉聯誼會)等8人,且立刻解散國民黨澳門支部、中央社駐澳門機構、工團總會、中華自由教師聯合會、流亡澳門難胞總會、廣東省流澳難胞同鄉聯誼會、華僑救國聯合總會澳門辦事處等8個組織。

不過澳門政府早在簽署協議前已採取實際行動,1月10日澳門政府前往位於媽閣街5號的流亡澳門難胞總會辦事處,告訴5名職員將封閉該會,要求他們執拾物件離開,而此前也率先關閉了位於勞工大廈的工團總會。澳門政府發出新聞稿,表示流亡澳門難胞總會(難總)屬於「不合法團體」且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敵的活動」,故作出封閉的決定,更口頭通知中華自由教師聯合會等團體,請他們「自動關閉」。

台灣外交部為了應對事件,向僑務委員會與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救總)詢問,僑團是否有向澳門政府進行登記註冊,僑務委員會回覆外交部指出工總、自由教師聯會、難總等僑團曾嘗試向澳門政府登記註冊,但都被婉拒。 難總等團體是否真的有登記註冊肯定只是借口,不然一個「非法」團體公開活動十多年,期間更與葡澳政府合作救濟難民,實屬不可思議,故從事「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敵的活動」才是根本原因。

1月3日,督委會主委黃兆鴻寫信給救總理事長谷正綱,說當時報章都傳出難總等組織都將會受到打擊,引致「風聲鶴唳,人心惶惶」,甚至澳門警方邀請黃兆鴻等組織負責人開會,通知不能再掛青天白日旗等消息時,黃表示只有自己,連同鄧晴隆、容海襟3人出席,其他負責人僅派出代表,因他們早已離開澳門。到了該日晚上的時候,容海襟已逃往香港,只剩黃兆鴻與鄧晴隆等商討對策,鄧表示應該順從警方,但黃在書信中說自己主張掛旗,更形容「各同志已呈心怯氣餒之象」,自己因無法鼓勵他們感到傷心。

這封信透露早在澳門政府宣佈驅逐及解散組織人員,他們早已被各種不利的傳聞所影響,因擔憂個人的人身安全而選擇逃離澳門。這種情況不只發生在領導階層,就連一般基層也心生恐懼,《中央日報》就於1月18日報導高達400名華人逃往香港,可見當時確實人心惶惶。李巧寧就曾訪問過一批被安置在桃園的澳門移民,其中一位受訪者的爸爸為澳門國民黨黨員,因擔心被中共捉走的危險而東躲西藏,後來得知可以前來台灣的消息便斷然接受。現時並沒有證據證明中共有意加害澳門國民黨人,不過他們不攻自破肯定是中共所樂見。

面對突如其來的衝擊,12月中旬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國安局、國防部情報局、救總、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二、三、六組開會商討對策,一是希望中二組及國防部情報局加緊收集資料,以供研究、二是請駐香港人員協助駐澳門人員、三是秘密身份者如沒有暴露則繼續隱藏,暴露了可前往香港、四是請外交部與葡國交涉、五是動員海外內報章發動輿論,指責中共及葡澳政府、六是請駐香港組織多加小心,防止被波及在內。可以說,情勢變化得太快,中華民國政府也是有點不知所措,並沒有提出太具體的方法應對。

1月11日,中三組及「海外對匪鬥爭工作統一指導委員會」邀請外交部、僑務委員會、救總、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四、五組等成立專案小組,提出應該動員難胞、工人等基層力量抗議葡澳政府強行封閉僑團的舉動、展開護旗運動、組建自衛組織,成立由朱瑞元為召集人,劉邦彥、馬有為、陳訓畲、馮漢樹、黃兆鴻、鄧晴隆為成員的工作小組執行上述建議,相關經費由行政院撥出。中三組於1月28日電告時任外交部長的魏道明,說根據駐港澳組織的報告,已策動護旗及抗議等行動,并成立了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會議決定了為免波及香港,不擬動員香港組織及人員支援澳門、宣傳戰方面應有整個計劃,請中央社香港分社加入小組以利宣傳、提出了接運澳門僑胞的方法、最後是當澳門政府再強行封閉其他社團時,應「設法抗拒,作有力之表現」。

其實到了1月份大局已定,中三組原先的建議頗為不切實際,事實上到了這個地步,幾乎不可能有任何手段能改善狀況,接運澳門僑胞並加以宣傳,似乎是最可行又可以做的事。

1月16日,中華民國政府成立「澳門僑胞回台接待安置專案小組」舉行了第一次會議,這個小組雲集了多個機關及組織,包括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國安局、台灣省政府、警總、僑務委員會、救總、僑聯等等,主要處理3項事項,一是澳門僑胞入境手續、二是接待安置預算、三是輔導就學就業,他們原本預計要接運3000人來台灣,後來由於人數沒有預料中多,該小組被解散,其任務改由僑務委員會與救總接手。

人數不如預期之多,很有可能有些人決定移往香港而沒有選擇去台,例如督委會主委黃兆鴻就留在香港,他後來更爭取簡化香港人入境台灣的手續。不過也有一些人選擇去往台灣,例如鄧晴隆等人於2月10日抵達台灣,到步後發表了批評葡澳政府與中共的言論,表示希望政府盡快「反攻大陸」。就這樣,中華民國在澳門的重要人士大多不是去了香港,就移往台灣,他們離開澳門的舉動,如同宣告中華民國在澳門已全然潰敗。

參考資料:
工商晚報.1967.1.11
中央日報.1967.1.18
〈桃園縣大溪鎮中庄新村港澳移民的族群邊界與認同〉,李巧寧,國立政治大學碩士論文
《澳門政治制度史》,吳志良,廣東人民出版社
〈澳門事件〉,《外交部檔案》,檔號11-01-18-03-01-006。
〈澳門事件〉,《外交部檔案》,檔號11-01-18-03-01-005。
〈澳門事件〉,《外交部檔案》,檔號11-01-18-03-0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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